2019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法学题库300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4-25 00:19:16
张某与潘某欲共同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的设立,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张某、潘某签订公司设立书面协议可代替制定公司章程
B.公司的注册资本可约定为50元人民币
C.公司可以张某姓名作为公司名称
D.张某、潘某二人可约定以潘某住所作为公司住所
【参考答案】A
【考点】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23条,由于《公司法》在2013年修改后取消了对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B选项说法正确。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9、10条,C选项说法正确。目前我国对企业的住所选址没有特别的禁止性规定,D选项说法正确。
公司章程作为公司自治行规则属于公司的必备性文件。《公司法》以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都将公司章程列为公司设立登记的必备性文件,且须满足法定的必要条款,并经过特别的公司章程制订与通过程序。须特别注意的是,公司设立发起人所签订的公司设立协议,虽然在某些内容方面与公司章程有相同之处,但二者在形式要求、制订程序等方面均存在实质区别,因此不能以设立协议来替代公司章程的制订,否则即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A选项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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