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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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概述
一、司法审查的概念:
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法院起诉。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四个因素:①主体是法院;②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③依据是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法院进行司法审查的法律依据的体系是统一的、多层次的,以宪法为基础,以法律为骨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④司法审查的方式是诉讼程序。
二、司法审查的作用:【简答】
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宪政体制;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利于提高公民的民主、法治意识。
三、司法审查的宪法依据与理论基础【重要,论述】
(一)司法审查的宪法依据:
1、我国宪法确立了公民控告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主体资格和权利【公民有控告权】
宪法规定:中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2、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否则将被追究违法的责任。【国家机关必须守法】
3、我国宪法确立了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审判主体地位。【独立审判地位】
(二)司法审查的理论基础:集中体现在四个原则上
1、民主原则:
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产生并监督政府。在我国建立行政诉讼制度,由公民对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予以审查,既是社会主义民主应当具备的重要内容,又是对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保障。
2、法治原则:
社会主义法治既以社会主义民主为基础,又反过来对其加以保障。我国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切国家机关和政党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法治原则不仅是建立司法审查制度的重要依据,而且决定着司法审查制度模式的选择。
3、权力制约原则:防止权力滥用和防止腐败的最好办法是以权力制约权力。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审查制度,无疑是我国权力制约机制的一个重要方面。
4、人权保障原则:我国《行政诉讼法》是一部重要的人权立法,社会主义人权原则是其重要的理论基础。
责编: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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