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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行政裁决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7-10-08 14:13:55

 第五节  行政裁决

一、行政裁决的概念与特征:

1、行政裁决: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2、特征:

1)行政裁决的主体:法律授权的特定的行政机关,即与民事纠纷有关的行政事项具有管理职权的行政机关,必须有法律明确授权才拥有对该类民事纠纷的行政裁决权。如:知识产权领域的权属争议、侵权争议等。

2)行政裁决的对象:特定的民事纠纷。只能裁决那些法律规定的与行政管理事项有关的民事纠纷。

3)行政裁决的程序的启动:往往依申请。

4)行政裁决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裁判权的活动,具有法律权威性。

5)行政裁决是一种特殊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是居间裁断的公断人而非管理者。准司法程序,要求行政机关客观公正。属于行政司法行为。

 

3、行政裁决与行政仲裁的区别:

行政仲裁是行政机关设立的特定行政仲裁机构以第三者身份,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依法予以公断的制度。

相同之处:都是行政机关以第三者身份居间公断,处理的对象都是民事争议。

区别:(1)起源来看,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以第三者身份居间对双方当事人的纠纷予以裁决,行政色彩比较重。行政仲裁是作为一种类似民间的活动出现,民间色彩比较重,基本是劳动争议仲裁。(2)法律后果来看,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的过程,不服仍可申请复议或起诉;行政仲裁基于双方自愿,并非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的过程,当事人不服,仍可作为民事纠纷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行政裁决与行政复议的区别:

行政复议是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向原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或法定的其他机关提出申请,请求重新审议并作出决定的制度。

区别:(1)二者解决的争议性质不同:行政裁决对象是法律规定的特定的民事争议行政复议审查的对象是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引起的行政争议。(2)形成的法律关系主体地位不同:行政裁决中,二者法律地位完全平等(两个人打架到派出所解决);行政复议法律关系中,二者法律地位不对等。(3)所属理论范畴和研究范围不同: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是行政救济范畴。

 

5、行政裁决与行政审判的区别:

1)主体不同:行政裁决主体是行政机关,行政审判主体是法院。

2)调整范围不同:行政裁决调整法律有特别规定,而且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行政审判调整行政纠纷和附带于行政诉讼的民事纠纷。

3)解决纠纷的方式和程序:行政裁决程序简便灵活;行政审判程序则严格。

4)法律效力:行政裁决并非终局裁决,行政审判体现最终的司法裁判权。

 

二、行政裁决的种类:

损害赔偿裁决:食品卫生、环境保护、医疗、产品质量

权属纠纷裁决:资源所有权、使用权

侵权纠纷裁决:知识产权侵权

责编: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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