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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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留置权的概念与特征
债权人按照合同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于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得依法直接留置该动产,并在宽限期届满后,变价该动产优先受偿的的担保方式。留置权人、留置权。
特征:
1、 法定担保物权——以占有留置财产为要件;
2、 宽限期的特点
留置权 占有成立 留置权成立 留置权实行
合同成立 债务到期 宽限期满 时间
质权 质权成立 质权实行
合同成立 债务到期 时间
留置权的特征
第一,一般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关系中
第二,留置权发生两次效力
第三,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
第四,宽限期
第五,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
二、留置权的成立
(一)留置权成立的积极要件
占有成立 留置权成立 留置权实行
合同成立 债务到期 宽限期满 时间
1、债权人依据合同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2、债权清偿期已届满;
3、债权的发生须与此动产有牵连关系;
4、留置的财产必须为动产
(二)留置权成立的消极要件
1、不得违反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
2、不得与债权人的义务相抵触;
3、合同中没有相反约定;
4、当事人事先约定不得留置。
案例:
辽东公司欠辽西公司货款200万元,辽西公司与辽中公司签订了一份价款为150万元的电脑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辽中公司指示辽西公司将该合同项下的电脑交付给辽东公司。因辽东公司届期未清偿所欠货款,故辽西公司将该批电脑扣留。关于辽西公司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属于行使抵押权 B.属于行使动产质权
C.属于行使留置权 D.属于自助行为
案例:
张某有一批红薯干,需从A省运至D省。
A省甲运输公司和张某签订运输合同,约定运到即支付运费。
运至D省目的地后,张某不能支付运费,运输公司留置该批红薯干并交给一仓储公司保管,并告知:这批货是一客户的,要妥善保管。
碰上红薯干市价极低,张某也对运费一拖再拖,10个月后张某仍无力支付运费。这时运输公司因多笔运费收不回,不能支付仓储公司的保管费用,仓储公司依法留置了该批红薯干。
最后,法院拍卖该批红薯干得款5万元,查明运费加利息3万元,保管费3万元。
问:谁享有留置权?拍卖的价款按什么顺序清偿?
责编: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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