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侵占财产案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7-08-21 11:19:40
欣欣、萍萍两姐妹的父母发生车祸,在交警大队的主持下,欣欣、萍萍的舅舅李天维、伯父李进海与肇事货车司机参与了对该事故的处理,并与货车司机达成协议:事故中李进彬、李天风的丧葬费、死亡补偿金等共12万元,货车司机与李进彬各负担6万元,由货车司机赔偿李进彬、李天风的亲人6万元。因当时货车司机无法一次性支付赔偿金,双方又约定分期支付。因欣欣、萍萍均是未成年人,需要一个监护人照顾姐妹俩的生活,并代为管理父母给她们留下的遗产以及货车司机的赔偿等。为此,她们身边的亲属发生了争议,后经房族共同商议并推荐,村委会指定同村50多岁的李金文作为两姐妹的监护人和财产监管人。李金文是欣欣、萍萍的房族爷爷,对此,身为两姐妹舅舅的李天维,伯父的李进海均心存异议.却没有通过法律程序提出。后来,李进海擅自从货车司机处领走了1万元赔偿款,并对另外分三次领走的1000元既不说明用途报账,也不返还给欣欣、萍萍两姐妹及其监护人,还将一辆属于李进彬、李天风遗产的两轮摩托车作价2100元处理给他人。舅舅李天维另外从货车司机处领走赔偿款1万元.并到乡政府领走属于李天凤的村组干部误工工资1950元、差旅费270元、电话费100元。对其经手收取的因李进彬、李天风交通事故的社会捐款2100元也拒不返还。为此两姐妹及其监护人多次找李进海与李天维讨要,村组等有关单位和人员也多次组织过调解,但李进海、李天维均以种种理由推脱,拒绝返还侵占的款物,致使调解未果。欣欣与萍萍感到茫然无助,于是将舅舅李天维、伯父李进海告上法庭。法院公开进行了审理。由于两被告均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法律问题 1如何确定欣欣、萍萍两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2如何认定两姐妹的伯父李进海擅自处分赔偿款和属于遗产的两轮摩托车行为的性质? 3如何认定两姐妹的舅舅李天维擅自占有原告的大量资金行为的性质? 本案核心 被监护人的近亲属非经监护人同意是否能占有、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法理评析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他人不享有继承权。然而在本案件中,村委会已经指定了同村50多岁的李金文作为两姐妹的监护人和财产监管人。因此,欣欣、萍萍的舅舅李天唯,伯父李进海均无权领取她们的各种钱物,他们无权处分作为遗产的两轮摩托车。在本案件中,舅舅的李天维、伯父的李进海领取赔偿款的行为和处分摩托车的行为构成恶意占有。《物权法》第243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因此,《物权法》设立了权利人对占有物的占有物返还请求权。在本案中,经欣欣、萍萍的亲属推荐,村民委员会同意,由欣欣萍萍之房族爷爷李金文作为其监护人和财产监管人这一行为是合法的.被告李天维、李进海虽系原告之舅舅、伯父,却并不是原告的法定监护人,两人占有属于原告的大量资金不肯返还,是一种恶意占有行为。根据《物权法》第243条的规定,欣欣、萍萍有权要求舅舅李天维、伯父李进海返还上述赔偿款项。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