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文学创作原则
教学目的:阐释文学创造所应遵循的原则。
教学要求:掌握文学创造中的艺术真实原则、艺术概括原则、情感掌握原则和形式创造原则,结合具体作品进行分析。
第一节 艺术真实与艺术概括
一、艺术真实
(一)艺术真实、生活真实及科学真实的内涵
文学是对生活的认识和反映,因而存在着“真实性”原则。正因为文学具有真实性的品格,才能吸引和打动读者,使人获得教益。真实性是成功的作品必备的品格。巴尔扎克认为:“获得全世界闻名的不朽的成功的秘密在于真实。”
艺术真实是“以假定性情境表现对社会生活内蕴的认识和感悟”,要求作家以主观性感知和诗艺性创造,通过营造假定性情境去表现生活的内蕴与本质。“真实性”是文学的认识与审美两大价值功能产生、实现的基础和前提。
生活真实是指历史和现实中出现和存在过的一切事物和现象,包括自然与社会的、物质与精神的存在,即生活的原态和原始面貌。而科学真实是科学研究主体竭力从客观认知的态度出发,对独立于主体意识之外的客体世界的本质及其规律的揭示与表现。
(二)艺术真实的主要特征
1、内蕴的真实、假定的真实
与生活真实不同,艺术真实以假定性情境表现对社会生活内蕴的认识和感悟,是一种内蕴的真实、假定的真实。
○1内蕴的真实:“社会生活的本质”:特定时代的“人性心理”真实
○2假定性的真实:第一,假定性情境的多样性(浪漫型:夸张、变形、荒诞而特别明显,象征型:夸张、变形、荒诞而特别明显;现实型:“虚构而看不出虚构”)。第二,“假中见真”的条件(艺术情境自身必须具有完整性、统一性和内部演进的必然性。亚氏“把谎话说得圆”。假定性情境应符合客体的事理逻辑,或符合主体的情感逻辑)
2、主观的真实、诗艺的真实
与科学真实不同,艺术真实对客体世界的反映具有主观性与诗艺性,是一种主观的真实与诗艺的真实。
主观的真实:主观倾向性(自然情境的主观性,生活情境的主观性)
诗艺的真实:形式审美性(叙事作品故事情节的艺术处理,抒情作品审美意象的艺术化创造)
二、艺术概括
艺术概括要求作家依据自己的体验和认识,对个别或特殊的事物加以独特处理,在主体与客体相统一的基础上,创造出既具有鲜明的独特个性,又具有普遍性的艺术形象。其特点是:以社会生活中的个别性、偶然性去表现普遍性、必然性。
艺术概括的一般规律:①实现“个别”与“一般”的统一。②始终体现为主体意识对客体对象的能动性介入和把握。
艺术概括的具体方法有:①“杂取种种人,合成一个”。②以一个生活原型为主,同时吸收其它生活素材。
第二节 情感评价与形式创造
一、情感评价
文学创造是既以艺术真实反映生活又以情感评价裁判生活的方式,来实现其价值功能的。文学创造是对生活的一种情感评价。实际上就是对社会生活的主体性“裁判”,它以审美的视角和艺术的方式,把情感把握寄寓于“境”的创造之中,并与“理”的阐发相交融。
(一)情感评价的文学意义
情感评价是文学创造的本质属性和必然要求。是由人的政治、经济、文化、伦理、宗教和审美等社会因素形成的对于社会生活的心理体验和判断。
(二)情感评价作为诗意的裁判
诗意的裁判是善与美的统一,既是对情感评价的价值品格内容(善的品格与功利的取向)的规定,也是情感评价的实现方式(真挚的情态与艺术的呈示)。
(三)人文关怀与历史理性
人文关怀是一种崇尚和尊重人的生命、尊严、价值、情感、自由的精神,是作家的神圣使命,是文学创造的永恒主题,并且常常与历史理性密切联系在一起,体现为“真”与“善”的文学价值的交合。
二、形式创造
(一)文学与艺术形式
形式创造是要求作家赋予自己的创作作品以艺术形式,它既体现为对内容的内在结构的把握,又体现为利用语言、技巧使之呈现出外在形态。
艺术的形式与内容是不可分割的。文学作品的内容是指通过艺术形象反映在作品中的社会生活及其所显示的思想意义。主要构成因素有题材、主题。题材又可分成人物、事件、环境等,即“写什么”。文学作品的形式指文学作品的存在方式与形态,是语言材料及各种艺术手段的有机组合。主要构成因素有文学语言、结构、体裁、表现手法等。即“怎么写”。
对待艺术形式,历史上存在两种理论:①重内容而轻形式。中外传统文论均如此。认为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当然也承认形式有相对独立性和反作用。其结果是重内容轻形式,或将内容与形式分裂开来。为弥补这一不足,人们又反复强调二者的统一和不可分割:“内容是形式的内容,形式是内容的形式”。②形式主义。俄国形式主义、法国结构主义和英美新批评派等都持此说,认为文学作品的东西全在于它的“文学性”,而文学性又在于它的形式,主要是语言形式。
(二)形式创造的基本内涵
1、 内容的形式化,2、形式的内容化
(四)形式创造应遵循的规律
从内容出发去选择与创造形式。文学作品的内容与形式是不可分割。从逻辑上讲,形式是为内容所召唤,特定的内容要求特定的形式。艺术创造应从内容出发,而不是相反。凡是优秀的作家,都是坚持从内容出发去选择创造形式的。2、发挥形式对艺术表现的能动作用。文学作品的内容虽居于主导地位,形式从属于内容。但形式并非消极被动的,相反,它具有巨大的能动作用:一方面,当形式适合内容时,内容就会得到充分的表现,反之则受到抑制或伤害;另一方面,形式的完美创造能使内容得到深化升华,有助于内容的生成。因而,高度的语言修养、熟练的艺术技巧和较强的形式创造能力,对于作家而言是至关重要的。从某一角度说,作品是否成功,取决于形式创造。3、重视形式自身的独立的审美价值。艺术形式除了对表现内容有作用外,它自身也有独立的审美价值,即艺术作品存在着形式美问题,如文学中的节奏感、韵律,诗的排列方式等等。(四)形式美问题
形式美是美学的一种重要范畴。英国现代文艺批评家提出,艺术的本质即“有意味的形式”。意思是说,作品各部分、各质素之间以独特方式组织起来的组合排列形式是有力量的。一方面,它主宰着作品;另一方面,它能唤起人们的意味感,即审美感情。贝尔肯定艺术形式的审美价值是合理的,但他认为由形式而激发的审美情感是与生活内容无关的,这就很有问题。形式之所以有意味,是因为它们蓄积了社会历史内容和人类的审美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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