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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社会管理罪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7-08-10 21:22:51

 一、扰乱公共秩序罪

1、妨害公共秩序罪

行为

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①要求以暴力、威胁方式(不包括轻微暴力);

②不要求造成严重后果。

针对人大代表

针对红十字会工作人员

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

不要求以暴力、威胁方式,但要求造成严重后果。

罪数

作为另一罪的法定升格条件

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不包括走私普通货物)

②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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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摇
撞骗罪

行为

①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包括国企领导、大学校长;

②可以欺骗财产、名誉、职务、待遇等。

罪数

与诈骗罪不是法条竞合:本罪侵害的法益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公众信赖感。

3、公文、证件、印章类犯罪
《刑九》新增了罚金刑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伪造、变造:通过伪造相关证件担任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后,又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数罪并罚。

买卖

①包括买卖伪造、变造的证件、公文、印章

②既包括为出售而购买,也包括为自己使用而购买

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对象

真实的公文、证件印章,如是伪造的,构成不能犯

罪数

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法条竞合,注意:无毁灭。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伪造、变造、
买卖身份证件罪

行为

《刑九》新增了一种行为方式:买卖;

罪数

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法条竞合。

4、聚众
斗殴罪

主体

①首要分子; ②积极参加者。

罪数

法律拟制: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以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论处

主观:必须是过失心态

包括造成本方人员重伤、死亡

5、组织、领导、
参加黑社会
性质组织罪

黑社会的标准

①具有稳定的组织; ②具有经济实力; ③手段有非法性、破坏性。

责任界定

①组织、领导者:其所组织发动的全部罪行;

②参加者:根据其在所参与的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处罚。

6、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7、赌博罪

行为

①聚众赌博;

②以赌博为业

主观

有营利的目的

8、开设赌场罪:有营利目的

9、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注意】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罪中的罪名

获取时,不得有为境外机构窃取、刺探、收买国家秘密的故意,获取后又有此目的,只定后罪,不再数罪并罚。

10、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主体:首要分子,积极参与者

围观不等于聚众,聚众要求组织

11、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

12、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编造即属于实行行为

13、寻衅滋事罪:只有造成了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才可能当作犯罪行为定罪处罚

14、传授犯罪方法罪:仅仅是传授行为,不能有教唆犯罪的故意

15、聚众淫乱罪

主体:首要分子和多次参加者【注意:不是积极参加者】

方式:多人自愿、公开进行

16、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保护的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不要求公开

17、聚众打砸抢

法律拟制

致人伤残、死亡的,以故意伤害、杀人定罪

毁坏或抢走公私财物的,对首要分子,以抢劫罪论

18、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刑九新增对象:尸骨、骨灰

19、组织考试作弊罪;                20、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      21、代替考试罪;

22、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23、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2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责编: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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