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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关系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7-08-10 19:48:58

 *本章的学习目的和要求:

*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意义与要素 
*一、概念
*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所形成的平等主体之间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一)含义、特征
*1、  其为由民法加以调整而形成的。
*2、  其产生基于特定的民事法律事实。
*3、  其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
*4、 其为人与人之间而非人与物之间的关系。  
 
*(二)特征:
*1、主体的平等性;
*2、主体间形成此种关系的任意性和自主性
 
 
*二、该理论的重要意义
*(一)是现代民法学建立的重要标志,同时又是现代民法学得以发展的理论基础之一。民法学的体系性,逻辑性,都通过民事法律关系得以最大程度的得以体现。
*(二)对各国民法典立法大到体例的编排,小至具体制度的构建,均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三)成为司法者审判案件时的重要分析方法即——法律关系分析的方法。
*(四)是使民法学习者学习民法知识的重要方法论。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一、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一)   根据:民法调整对象的不同。
*(二)   内容:
*1、  财产法律关系是指因财产的所有和流转所形成的满足主体财产利益需要的法律关系。如所有权关系,合同关系等。
*2、  人身法律关系:指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为满足民事主体的人身利益所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
 
*二、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一)划分依据:根据民事法律关系义务主体的范围不同而分。
*(二)内容:
*1、绝对法律关系,是指与权利人相对应的义务人是权利人以外不特定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2、相对法律关系,是指与权利人相对应的义务人是特定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第三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由三个要素构成:主体、内容、客体
*一、主体
*1、概念: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人。主体中享有权利的一方称为权利人,负有义务的一方称为义务人。但一般情况下,在同一法律关系中,主体既是权利人,同时又承担一定的义务。
 
*2、种类:在我国,民事主体的种类主要包括:自然人、法人。国家、合伙、其他非法人组织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为主体。
*3、数量: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是双方,也可以是多方。每一方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各方主体可能为同一性质,也可能分属不同性质。

责编: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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