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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大赦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7-07-18 13:21:52

 我们今天继续讲《水浒传》里的故事。大家都知道,《水浒传》是个逼上梁山的过程,先是前半段都在讲逼上梁山,后半段都是讲一心诏安,用武力逼迫朝廷来诏安,它基本上就分成这样两段。那这两段里面,从逼上梁山到等待诏安,它里面有一个主题,都是一样的,就是等待着朝廷来赦免他们的罪过,逼上梁山的人都是罪犯,这个里面最最典型的就是宋江,宋江为了给曹盖他们通风报信,结果跟他的小老婆燕婆西发生纠纷,然后他就杀死了燕婆西,一怒之下就杀死了燕婆西,烧掉了梁山好汉给他的那封信,结果就惹下一个人命官司,惹下人命官司以后,他什么样呢?小说交代得很清楚,他就逃跑了。作为他知法犯法,他自己是一个专门处理法律事务的一个吏员,一个政府职员,他不是主动投案,而是逃走,逃走逃到哪里去呢?潜逃在江湖上面,那么他的目的何在,在他走的时候,跟他爸爸宋太公说过,他说我现在我跟兄弟出去,江湖上暂时避身,一时半会儿等到朝廷诏安,等到朝廷有了皇恩大赦,那时候再回来父子相见,很明显,他到江湖上去隐身,从这个庄园跑到那个庄园躲来躲去,他在等待一个时机,这个时机就是他要等到朝廷大赦,能不能等到呢?哎,这小说安排得很好,真的给他等到了,等到了最后他父亲,就是为了想念他,他父亲写信叫他回去,说自己,他弟弟写信说他父亲去世了,让他赶回来奔丧,结果一奔丧原来父亲没死,只是想念他,而且父亲告诉他,他说现在听说朝廷已经发布大赦令了,你这个罪可以解了,那么刚刚讲到这里的时候,本县的督头,把这个庄园包围起来。包围起来要抓他,这个通辑犯回来了,结果他就,这次他就挺身而出了,把这个罪名担当下来。他这个罪名本身已经改成一个叫过失杀人罪,然后再减等,因为朝廷大赦减等,结果他这个死罪,就变成了只杖二十,刺配江州,得到一个宽大处理。你看他在江湖上躲了那么几年,真的还给他躲到了一个大赦,可以不抵命了,可以把这个罪减轻了。其他的罪犯,在梁山好汉、上梁山之前很多人都是像他一样的,比如说里面交代武松,武松失手打死了人,然后也在江湖上隐身,躲来躲去,躲来躲去,躲到后来,他也是躲到小旋风柴进的的庄园上,跟那个宋江碰到,然后听说他那个罪,原来被他打死那个人的家属已经不追究他了,所以他就回家乡去了。 

 

  所以我们看这个小说里面讲的这些事情,这个皇恩大赦是不是有这么回事?他们等在那里是不是能够等到大赦?这个说起来非常奇怪。中国法律倒确实是这样,中国的朝廷也确实是这样的。在很多情况下,大赦是可以预期的,可以算的。大赦,就是普天下的意思,全部的罪名的意思,那么据说中国最早颁布的大赦是在春秋的时候,那个时候有过一次大赦。那么传说按照儒家的经典,大赦原来是针对那些过失犯,过失杀人的,过失犯罪的,那么朝廷专门赦免他们的罪过,不再追究,那么到了后来,逐步逐步到了战国的时候,逐步逐步形成大赦这个 ,就是朝廷下一个命令,把整个境内,所有的罪犯全部都给他赦免,这个就叫大赦,也叫普赦,或者也叫长赦,不是针对某种罪名的,就整个境内所有的罪犯,全部都宽大处理,在押犯全部回家,已决犯,已经被砍了头的当然没办法了,只要朝廷赦令规定的,即使是死刑犯人,也可以不处决、不执行,全部都回家。这种大赦而且真的是经常性的,这个罪犯真的是可以预期的,这个也是非常奇怪。比如说汉朝,从西汉到东汉,总共要有400多年,在这400多年当中,根据我们现在的统计,朝廷发布的大赦,就达到将近200次,也就是说,算一下,平均两年多一点儿,朝廷就要发布一次大赦,以后魏晋南北朝,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总共381年当中,发布的大赦。 

 

  总共发布的大赦一共是有428次,也就是说,平均一年都不到,十个月,不是这个政权发布一次大赦,当时是分裂的嘛,不是这个政权发布大赦,就是那个政权发布大赦。平均十个月就有一次,那讲到我们中国历史上朝代统治时间最长的,唐朝、宋朝,唐朝总共它从618年建国,到907年灭亡,整个这个过程当中,将近300年过程当中,唐朝发布的大赦,我们看一下也是184次,宋朝也是这样,宋朝它发布大赦的频率跟唐朝也差不多,它从960年建国到1279年正式灭亡,整个宋朝将近300多年,将近400年这个过程当中,南宋跟北宋它加起来发布的大赦,我们去除一下,它的整个统计年数,跟唐朝非常像,都是1.57年大赦一次,1.57年大赦一次是什么概念,也就是说,18个月多一点儿,朝廷就要发布一次大赦,18个月发布一次大赦,那么我们再跟当时的法律,规定的刑法素质来讲一下,那简直就荒唐。因为唐朝跟宋朝它规定的徒刑的最高年限,只有三年。换言之,任何一个被判了三年徒刑的人,他都可以预期,他如果知道朝廷这个发布大赦频率的话,每18个月发布一次大赦,那也就是说,他在关进监狱的时候,他就可以有理有预期,他没有坐满这三年,朝廷就要发布大赦。以后元朝也是这样,两年,平均两年发布一次大赦。这个频率一直到了明朝才开始降低,那明朝大概是五年发布一次大赦,清朝在这一点上做得最好,清朝它是要14年才大赦一次。而且更多的采用不是全部大赦,而是采用减出一等,就所有的处罚都减轻一等,用这个办法。那么我们现在讲唐朝跟宋朝这两个朝代,它这个,就《水浒传》这个故事发生的宋朝这个朝代,确实大赦非常多,所以像宋江这种人犯了罪以后,他完全有理由预期,他只要在江湖上躲那么一段时间,避过这个风头以后,朝廷就要来赦免他。 

 

  这种情况我们在这个《水浒传》里面,反映出来另外一种情况,那就是诏安,等待诏安,上梁山以前,这些好汉在江湖上犯了罪,到处流窜,躲来躲去,他们都是有盼头的,他们总是有机会回到主流社会,被赦免罪过,这个是他们在造反以前,等到后来几次他们的罪也就越犯越大,这个罪过越来越大。李逵,原来没有什么事情的,结果,原来是失手打死人的,然后逃到江州来做小牢子,然后等到后来就是才能梁山伯造反,劫法场,救宋江,结果他是一把板斧,在救宋江的时候,一把板斧人头砍去,那不知道被他砍死多少人?砍死的绝大部分都是老百姓,并不是官兵。这些人都是这样,就是他一路上的罪越来越大,林冲也是,林冲他本来是一个刺配沧州,到了后来,他因为知道这个高邱要害他,结果就把高邱派来的三个人全部都杀死,犯了三个,一下子犯了三个死罪。原来他不是死罪,是刺配的罪,后来人家陷害他,他把那三个人都杀了,那现在变成三条人命,这个罪越来越多,所以整个上梁山以前,都是在,先是等大赦,结果大赦没等到,自己的罪名倒加上去了,那没有办法,这些人就啸聚山林,就到梁山伯落场,宋江也是这样,本来也想在江州,就这么等到刑满就可以释放回家了,结果也是因为无题反思,被人陷害,那么索性就再造反,再造反以后就一大帮人一起上山。上了山以后干什么?上了山以后,他抱定的宗旨就是等待诏安,这个从他上山担任头领的第一天开始,他就向全体兄弟们讲了这个,绝大部分人同意了,除了李逵以外,绝大部分人都认为,这个好,应该这样,大家只不过也是暂避山林,等到有一天朝廷来诏安,这个诏安不是大赦,但是也是一种赦免,所谓诏安就是朝廷对这批人,对于这批强盗,对于特定的对象进行赦免,所以这个就叫特赦,特别赦免,这个是特赦,特别赦免了他们的罪过,然后让他们回到主流社会。 

 

  这个《水浒传》里面,从宋江上山以后,一直到《水浒传》结束,它讲来讲去,一直到最后,诏安成功,它讲来讲去,就是在讲如何要等到诏安?如何等到诏安?或者如何去争取诏安?通过各种各样的办法去接近皇帝,甚至于想通过李嗣,是这样的妓女,知道她跟皇帝有一腿的妓女,要去做皇帝的工作,让皇帝来发布诏安。实际上这个诏安也是一种赦,只不过这个叫特赦,跟那个大赦不一样,大赦是所有的罪犯,特赦是专门针对他们这批罪大恶极的人的一个赦免。所以那个诏安并不是说有一个诏安书不是的,朝廷下令诏安,它这个诏安的首先第一句话就是要赦免这些人的罪过,所以在第二次诏安的时候,因为高邱不喜欢这个赦免他们,其他官员建议皇帝赦免宋江他们,那么高邱不喜欢,所以后来就在宣读那个诏安诏书的时候,就故意把它破句,就是原来这个诏安上除宋江,以下大小头领,这个罪过一概赦免,原来是除宋江,就是消除掉宋江以及以下大小头领罪过,一概赦免,结果这个高邱为了破坏这次诏安,就派去读这个诏书的那个侍者,特意把它读破句,除宋江,停掉,以下大小头领,罪过一概赦免。听上去宋江是除外的,108蒋,除了宋江以外,其他107人全部都赦免,原来这个诏书写是写得有问题,除宋江,以下大小,因为是除宋江以下大小首领罪过一概赦免,应该这样连着读下去,但是他这里一读破句以后,就变成除了宋江以外,其他107人都赦免,只有宋江不赦免,那结果这个林冲、武松、李逵马上当场就发作,这个怎么可以?不赦我们哥哥怎么可以,然后结果就大闹一场。所以这个所谓诏安仍旧是赦免,不过它是特赦,就针对特别人群的一种赦免,而且是专门针对造反的那种人的赦免,称之为叫诏安,所以诏安也是大赦,也是赦的一种形式。除了这种以外,另外一个办法,这个是中国古代经常经常使用的,就叫曲赦,弯曲的曲,曲赦,曲赦就是朝廷下命令,对于某些地区的罪犯,比如说山东,比如说江西南麓、广南西麓,或者广南东麓,在这个地区之内,所有的罪犯一概赦免,这个有这样几种情况,一个是这个地方爆发过农民起义了,有人造过反了,那么就把这个地方的农民军全部都赦免,把这个地方的罪犯,这个地方的犯罪全部都赦免,这是一种办法。还有一种更经常的,就是这个地方发生灾荒,把这个地方因为发生灾荒了,所以这个地方的犯罪全都赦免,因为灾荒里面发生很多抢劫之类的案件,这个是情有可原,这个就去赦免。那么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说皇帝高兴,皇帝到泰山上面去风残上帝,结果你们无罪,就把泰山附近这个地方,老百姓全部都赦免,或者皇帝到哪里去视察,那么就宣布他经过的地方全部都予以曲赦,这些地方的老百姓犯罪全部都赦免。 

 

  大赦的理由是什么呢?大赦的理由也是莫名其妙的,我们已经讲了有三种赦免,第一个叫普遍的大赦,第二个是特赦,像宋江这样的特赦,第三种是针对,第二个是针对人群的,特定人群的,第三个是针对特定地区的,三种情况。第二种情况的理由很明显,就是朝廷打不过他们,朝廷觉得要打你们,这个成本太大,算了,就把你们诏安了,你们就帮朝廷去打仗吧,把宋江这帮人赦免,然后让宋江去填火打蜂蜡、去打寮国,反正你去帮我打仗去,然后让他们在战场上都消耗掉,这个政治目的很明显,甚至于他的理由是很明显的,就是觉得你们这些人纵容可嘉,有用可鼓,我就利用你们,这个话都讲得很明白,这个目的好像很明确,曲赦我刚才讲了理由也很明确,要么是因为这个地区灾荒,要么是因为这个地方有造反的,要么就是皇帝到了这个地方,皇帝一高兴,为了表示皇帝对这个地区的恩典,把这个地方的罪犯赦免。大赦,大赦不大有理由,大赦的理由都是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我们现在看起来都莫名其妙的。尤其是大赦最平凡的,汉朝,三国两晋南北朝、唐朝、宋朝,这个大赦有很多都是习惯性的,比如说一般来说,一个新的皇帝上台,一登基他就宣布大赦,这个是习惯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皇帝年纪,原来当皇帝的时候年纪比较小,现在他正式,满了20岁了,成年了,他正式执政了,这个时候一般也会大赦。还有皇帝结婚,皇帝也会大赦。皇帝养个儿子了,也要大赦,要普天同庆。还有一种情况,这个完全都是从皇帝个人理由上来的,那么还有一种是因为政治因素了,比如说某个地方,今年全年遭灾,全国都遭灾了,那么皇帝下令大赦。这个遭灾要大赦,如果全国今年大丰收,他也会大赦,好事大赦,坏事也大赦,最最莫名其妙的就是,皇帝突然之间因为皇帝一高兴,他就宣布大赦,这个在汉朝魏晋南北朝特别明显,比如哪个地方突然之间有了甘露了,哪个地方一根麦苗上面长了好几根穗,这个叫嘉禾,一根稻穗上面,这个穗特别满,这个颜色又五颜六色的,这个皇帝也高兴,就宣布赦免,哪个地方掉下一块流星下来,这个上天是不是在警告我什么事情?宣布大赦,突然之间天上出现了一颗亮星,要不要大赦,这个也大赦,反正就是这样,这个理由很多。那么这种平凡的大赦对法律简直不可想象,好不容易抓了个罪犯,刚刚抓来要审问,还没把案件搞清楚,大赦令下来了,大赦令下来在押犯,一般大赦令都规定,所有未决案件,没有审 的案子,这些在押犯全部都释放,都不追究了,而且不仅不追究,如果这个人犯了罪以后等到大赦令过了以后,有人告发,他在大赦令以前犯过什么什么罪,这个叫告赦前式,有一个时效。大赦令以前,这一天也都全部作废。 

 

  这个大赦真的我们现在看起来,真的是非常荒唐的,那么像大赦因为在从汉朝到唐朝,这个大赦已经变成习惯性的,就是经常性的,所以一般就叫常赦,经常性的大赦,叫常赦,一般大家都估计到,两年三年,两年三年是绝对可能会大赦,所以大家都在那里避风土、等。等到你大赦一来,我就可以结束了。那么正是因为如此,所以从魏晋南北朝,就是大赦最最平凡的时候开始,它就专门开始划定一些罪行,这些罪行不能赦免,统治阶级认为,重大犯罪的,这个不能赦免,所以北齐的时候,就专门设定一个叫重罪十条,这个重罪十条就是有十条重罪,犯了这十条重罪的人,你这个大赦就绝对不能赦免了,那么到了后来隋唐的时候,这个就叫十恶,十恶十恶,十恶大罪并不是说都要杀头,就是这些罪行不可赦免,所以现在我们民间讲到这些罪名,还有口头语就是这件事情十恶不赦,十恶十恶,并不是说都要杀头,说十恶这个不赦,他不能被赦免。那么把部分罪名给他加上去,那么这个里面主要是两大类,一个是反对皇帝的,你反对皇帝的,公开要谋杀皇帝的不行,这个公开啸聚山林的,理论上也是不行的,所以像宋江他们这样造反,理论上也是不可以的,所以一定要特别赦,这个常赦是不可以,常赦所不 ,一般性的大赦不能被赦免。所以在宋江这个山上,梁山做强盗的时候,大赦过好几次了,但是这个涉及,这个大赦,这个效力不涉及于他们,他们的罪名要特别赦免,他们是犯了十恶的,反对皇帝,另立山头,尽管他们说不反对皇帝,但是他们不从朝廷召唤,也算某派来处理。 

 

  还有一个反对父母,谋杀父母的,咒骂父母的,老爸老妈没有说让你分家,你就跟老爸老妈闹分家的,分出去单过的,老爸老妈要吃什么东西,你就不满足尽管有,但是你供养有缺,你不予满足,像这种都是属于十恶,当然不处死刑,这个就不处死刑。你咒骂老爸老妈、告发老爸老妈、伤害老爸老妈,这个是一碰就是一个死罪,但是像这个老爸老妈还在,你就不去侍奉,或者闹分家的,这个都判徒刑罪,但是这种罪,人家三年里面你判三年徒刑,人家都走了,到大赦令来了,人家都走了,你还关在监狱里。这个就叫常赦所不源,主要就是这样两大类,那么到了后来觉得,这个不行,这个还不够,除了反对皇帝的,反对父母的以外,还有很多罪名也很严重,你把他放了的话,那以后会发生很多问题,比如说故意杀人罪,你把他杀了,一方把另一方杀了,杀了以后,凶手没有被处罚,结果碰到大赦了,好,杀人犯没事了,回家去了,那这个被害人的子孙不要恼火吗?所以被害人的子孙就要找他复仇,那这个你复仇,被害人的子孙把这个仇人给杀死了,被害人的子孙,行凶的人也被抓起来,也被抓起来,如果也是被大赦赦免,也没有征罚的话,那那个仇人的子孙他也要来杀,彼此相杀没有底了,所以后来逐步逐步规定,谋杀罪、故意杀人、强盗、抢劫、这个都不能被赦免,这个认为都是问题太严重。一定要有一个特别的赦免,一般的常赦不能被赦免,到了后来越来越多,伪造货币的、私铸铜钱的、伪造货币的、造假酒的,没有经过国家批准就开始造酒的,没有经过国家同意就贩盐的,没有得到特批就贩盐的,这些通通都属于不能被赦免。那么这样一来,这个不能赦免罪的就越来越多。凡是要赦免这些人,那就必须要皇帝动用他的权力来进行特赦。 

 

  那么我们从《水浒传》里面看的这个108蒋犯的罪,都是杀人罪,108蒋上山以前所犯的罪,逼上梁山的时候他犯的罪都是杀人罪,理论上讲,都是大赦,不能被赦免,像宋江能够被赦免、武松能够被赦免,他们很大程度上,他们都是对在这个审案的时候做了手脚,比如武松杀那个潘金莲,把潘金莲杀死,《水浒传》里面把西门庆杀死,这个都是完全蓄意谋杀,但是因为大家同情他,所以那个案子改的,那个情节跟原来的事实完全不一样了,案件上说,武松是跟他嫂子,在祭祀武大郎的时候发生冲突,因为语言不和吵架,所以一时性起,不慎,将这个潘金莲杀死,然后杀死了潘金莲以后,他又去找那个西门庆,因为西门庆 潘金莲,所以两个人打架,斗杀,互相斗殴而死,不是他故意去杀人。那这样一来,这个案子就给它处理小,本身它就算是一个过失杀人罪、一个是斗杀罪,所以这两个给它案子这么一改,然后就给它减轻处罚,然后还可以等待大赦,像这个大赦就可以,过失杀人、斗杀都是可以适用大赦,斗殴杀人、过失杀人,都是可以使用大赦来赦免。但是他们结为盗寇,甚至于是攻打政府、攻打政府所在地,攻打地方政府,大名府,打破大名府,不知道杀了多少老百姓,打东平府,就是因为没有钱,就是为了要看谁老大,然后他们就去打开两个城市,谁打东平政府?谁打东昌府?谁先打开,谁就做老大?像这样的罪行决定不能大赦赦免,所以必须要诏安。 

 

  中国历史上这种大赦有没有道理?实际上没有道理,这个对于法制的正常化,造成了一个非常非常不好的影响,法律不是必须要执行的,我们犯罪,我们一般人犯法,我们犯法当然是,我们遵守法律,很大程度上是畏惧犯法以后的处罚,那么现在这个处罚变成一个不可捉摸的因素,你可能不会受到处罚,所以它变相的在鼓励人们犯罪,另外一个对于其他人来说,这个人犯了罪,结果他不受到处罚,那我也可以啊,所以这个就助长了人们对于法律的这种投机性,这个不是我说的,这个在两千多年前,韩非子,法家,韩非子他已经讲到这个问题,他说这个大赦是不可以的,韩非子、商鞅这些法家都是坚决反对大赦的,儒家也是这样,儒家实际上也是反对大赦的。儒家荀子就说过,他说一岁在赦好人掩养,一年两次赦免罪行的话,发布两次大赦的话,好人就不说话了,就这个社会没有公道可言了,所以他也是坚决反对赦免的,他专门写一篇文章反对,这个当时诸子百家里面赞成大赦的几乎是没有的,从理论上讲,没有哪一个政治理论主张可以赦免,无论法家、儒家、道家、黄老都是反对。但是很奇怪,但是从秦朝一直到明朝以前,中国历史上居然一直是大赦,这个理论上讲不通的,而另外一个我们中国人是这样认为,西方的也看不懂,法国哲学家孟德斯鸠写那个论法的精神,他对中国法律是看不懂,他说怎么可以赦免,因为最高法官也是你皇帝,你判了这个刑,然后又出尔反尔的去赦免他,这个不对的,因为在欧洲法律里面,判刑的是法官,国王保留一个权利,你法官判错了,我来赦免。他是分权的,他说这样是符合逻辑的,你判,你判错了,或者你判得太重了,我觉得不行,不保留一个权利,你判的人我可以赦免。他说这个分开很好,他说在中国,皇帝自己就是最高法官,又是最高立法者、又是最高法官,你自己公布了你的法律,然后有人违反了,你再判他犯罪,本来很合逻辑的事情,然后你又宣布,你自己把他赦免了,他说这个简直看不懂,这个怎么这么荒唐。是不是荒唐?从中国法律这个实质来说,一点都不荒唐,因为中国法律他具有专制主义的特色,它这个法律不是整个社会的规则,它是皇帝定下的规则,是皇帝给你玩的游戏,是皇帝玩你的游戏规则,法律对于皇帝来说是我的,我用这个法律来管你,我高兴怎么管你,管到什么 ,这是我的事情,所以他完全出于政治需要,为了缓和政治紧张局势,特别是像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时候,为什么大赦这么多?因为那个时候统治非常混乱,一个朝代一个朝代的更迭非常快,所以为了防止这个矛盾激化,他就把敌对分子先赦免,你们不要反对我,我就不算你们犯罪,大家把这个事情摆平,他是完全作为政治手段,尽管他的理由,公开出去的理由不是这样,实际上的理由就是这样,所以皇帝把这个法律完全看成是自己的事情,他高兴怎么样就怎么样?历代皇帝都是这样,但是不敢讲穿的,只有一个皇帝敢讲这个话,就是《水浒传》里面讲到那个皇帝,这个也很有讽刺意义的,《水浒传》里面讲到那个皇帝叫宋徽宗,这个宋徽宗就专门讲过,他说什么叫法律?什么叫国王?什么叫帝王?帝王就是能够让你有利益,也能够让你发生损害的,就是能够利害人,这个叫王,生跟杀,你活的权力跟死的权力,全部都是长在我手里,善生杀,这个只为王,就是能够让你活也能够让你死的权力,这个才是国王,我这样做皇帝我才爽,他说你们这个司法部门,老是我说这个人要判死刑,法律不是这样规定,我说要赦免这个人,你说不是这样规定,来跟我搞,他说你是用有失之臣法,那个法律是管你们的,你们遵守,来诸葛,人主治权威,我是做皇帝的,权威是我的,你们怎么还来阻挡我的,所以他就坚决不同意。所以他就一定要在外面自己搞一套,法律外面自己搞一套,所以这样平凡的大赦,实际上是中国古代这个法律专制主义特色的一个表现,《水浒传》只不过是把这个反映出来,那么实际上这个造成的后果是非常严重,就像《水浒传》里面我们所看到的,整个社会成员,就是大家都能够接受这个观念,犯罪,我犯罪只不过是,就是法律对我们来说,不是这样做正确不正确的事情,法律对我们来说,那只不过是我能不能躲避处罚的问题。另外我能够躲避处罚,法律违反没有什么道理,就它对法律没有这种道义上的感觉,只不过完全是利害分析上的感觉。甚至于这种利害分析完全是以可以预测的,打擦边球、避风土这个角度来进行计算,那么造成整个社会对于法律的这种尊敬程度是没有,《水浒传》这本书从法制这个角度,从搞法律这个角度来看,那简直是一个破坏法制的书。这个书是一个破坏规则的书,它这里面的规则都是以避风土为主的,以犯下大罪过,但是只要能够讨得皇帝欢心,就可以避过去,就可以回到主流社会,这样来进行。那么《水浒传》后来又成为整个,从明朝这本书出来以后,成为中国历代造反者的这种破坏统治秩序的这种人的一个教科书,一直到了明国时代,一直到二十世纪,很多盗匪人就采用这个办法,就是先做强盗,做了强盗以后,杀人放火受诏安,然后再去做军官,最最著名的就是当时凌晨大劫案,在凌晨火车站把那个有外国人的火车给抢了,抢了以后把中外老百姓乘客都作为绑票,就作为人质,然后就要求政府,给他加位,结果政府,当时北安政府没有办法,因为怕 外交时段,怕外国人被杀,只要同意他们要求,结果把他们全部都 官军,这批盗匪全部都收变成官军,然后收变成官军以后再把他们全部都谋杀掉,把几个头目再谋杀掉。像这种我们不能说是这种大赦带来的毛病。 

 

  所以我们现在再来总结一下,就《水浒传》这本书,前面等大赦,避风头等大赦,然后最后没办法,只好上梁山,上了梁山以后仍旧再等特赦,等诏安等特赦,所以《水浒传》整个这本书,我们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就是一部教人家怎么避法律风头的书,教大家不要相信法律的稳定性,只要相信政策的多变性就可以了。所以这个建设法制来说,确实是一个很大的错误的误区,观念的误区,我们从这个角度去理解《水浒传》,可能跟从文化角度、从历史角度了解《水浒传》可能是不一样的,我们从法学这个角度可以看到《水浒传》这样一个主题,而且这个主题对我们现在社会的影响,应该说还是存在的。好,我们今天就讲到这里,希望大家喜欢!谢谢! 

责编: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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