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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本次节目我们继续一起来读世界文学名著,我们在文学名著当中,这个在中国文学名著很少有,但在世界文学名著当中,尤其欧洲的文学名著当中,非常普遍的有一个情节,决斗!大家都记得,俄罗斯伟大的文学家普希金,他写了一个长诗, 也叫 。这个小说,这个长诗里面它描写了一个爱情故事,就是讲有一个浪荡公子,在 情场老手,这么一个玩世不恭的一个贵族奥乐金,他爱了一个姑娘。整个这个长诗是描写这个的,但是这个诗里面有一个情节,却是跟决斗有关,当初是这个姑娘爱上他,塔吉亚娜爱上他,塔吉亚娜爱上了奥乐金,但是奥乐金当时他看不上,他当时的情场老手,到处调情,他故意的,甚至于是故意的去挑逗塔吉亚娜的妹妹,结果塔吉亚娜的妹妹原来有男朋友的,那个男朋友诗人连斯吉,结果害得那个诗人就跟这个奥乐金过不去,你怎么抢我的女朋友,然后结果两个人就去决斗,决斗的时候,那个诗人这个枪法也不好,两个人是隔着三十二步,隔着三十二步然后往前走五步,再走五步开枪,实际上是隔着十五步开枪的,结果他一枪就把那诗人给打死了,然后他自己就走了。走了以后再过了许多年等他回来,这个时候塔吉亚娜已经结婚了,这个时候他突然发现自己真正爱的女人是塔吉亚娜,然后他又开始疯狂地追求塔吉亚娜,那个时候是真心的爱,但是塔吉亚娜在犹豫了以后,最后还是拒绝了他的这种爱情,迟来的爱。
这个故事里面关于决斗,这个长诗里面关于决斗的那一场,写得非常详细,写得很长。普希金另外写过一本小说,就叫《射击》,完全就是讲决斗故事。讲一个杀场老手经常跟人决斗,杀了好多人,结果后来因为跟另外一个人发生纠纷以后,原来找上门去要跟他决斗,结果就在对方打他一枪,没打准,打到墙上去了,他看到对方的妻子,跟他的决斗对方两个人非常恩爱,他又觉得于心不忍,他说我看到,因为每人放一枪,你已经放过一枪,应该我放,但是他说,我不放,我看到你们这样恩爱,我已经看到你看我的眼神,你已经胆小了,你已经害怕了,我就满足了,我不杀你,然后说完以后他就出门,出门回手一枪,回手一枪就是刚才打他那颗子弹的上面,再打一枪上去,就打在那个枪眼上,那个人是个神枪手。更加赋予悲剧情节的是,大家都知道,普希金自己后来就是死在决斗里。他的妻子,因为他的妻子跟沙皇之间有一点暧昧关系,传言有暧昧关系,他又不能去找沙皇撒野,结果他就去追,谁说出他妻子跟沙皇有那么一手的?谁去传言的?他抓到一个就找那个人决斗,但是非常可惜,他也是相隔三十二步,走过来,一起举枪射击,他被对方打成重伤,抬回去就死掉了。
在欧洲文学作品里面,这种决斗的描写非常多。而且这个也是真的,一直到十九世纪,死于决斗的名人,欧洲名人太多太多了,这个里面包括了美国的一个总统,美国的一个前总统,美国一个现任总统甚至于也跟人家决斗,还包括了很多著名的大臣,党魁、贵族很多都是决斗身亡。那我们中国人觉得这个很奇怪,这不就在比枪法呢?这不是合法的谋杀吗?说出来大家不相信,这非但不是谋杀,而且这绝对是合法的,甚至于在欧洲历史上,很长很长一段时间里面,这是一种法庭的取证手段,法庭的取证手段,所以说真话,谁告谁?好,你们两个人告得对不对,你们纠纷解决不了,决斗,让上帝来决定。就是两个人发生纠纷,双方的证据都不足于使法庭相信,哪一方有道理,那怎么办?法庭就可以允许他们两个人决斗,一方把一方打死了,或者一方把一方打伤了,那就证明打伤人的那一方,得到上帝,是上帝自首,上帝自首这个话就这样来的,是上帝自首替法庭指出了谁是败诉者。现在想起来这个太荒唐了,在欧洲历史上,居然真的是这样,很长很长一段时间。这个欧洲,现在的欧洲人的主线叫叶耳麦人,叶耳麦人他当时在进入中国的时候,他还没有这样,他当时主要依靠的是神明裁判,什么叫神明裁判?就是在诉讼里面解决不了,双方都没有办法举出证据,来证明对方有罪,或者对方有过错的话,那怎么办?考验,拿一根烧红的铁棍,放在手里,谁没受伤,拿多少事先,把这个手伸到油锅里面去取食指,甚至于最最荒唐,最最不那么有害的,吃面包、吃干酪,看谁一分钟当中,在固定时间里面吃下去,然后不喝水、不打嗝,一打嗝说明魔鬼在你肚子里说话,你说的是谎话,你就是败诉的一方。那这个我们现在看看也是很可笑的,古人很相信,这种叫神明裁判,这个在世界上,很多名著都有的,包括我们中国古代也有,中国古代那个法律是用独角兽来表示的,那叫挟制。
我们中国历史上,代表法律的,那个法制的右半部分,就是那个挟制,一个神兽、独角兽,也就是这样,解决不了的案子,拿这只独角兽上来,原告跟被告站在这里,这只独角兽上来,拿他的角一顶,那个败诉的,就指出败诉的人,我们现在想想,这不是更可笑了,对不对,古人不这样,古人认为这是神明裁判,是上帝是神指出谁是败诉?谁没有证据?
那么欧洲叶耳麦人,原来都是各种各样的神明裁判的办法,但是到了公元501年,当时布根帝的国王,他就下令,从此以后,布根帝人,也叫布根帝现在是法国的一个地方,在当时是一个独立的公馆,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实际上原来是个部落,就它占了现在法国中部这块地方,布根帝,那么这个国王他就下令,这个国王叫根巴多德,这个国王下令,布根帝人之间如果发生诉讼,没有办法证明的,大家比武,要比武来决定,那么以后呢,因为当时整个日耳麦部落都是以尚武为精神的,那这样很快就在整个日耳麦群体里面就开始蔓延开来,结果就欧洲所有的国家,几乎所有的国家都采用了这种叫决斗裁证方法,诉讼里面没有办法来举出证据的,没有办法把事情说清楚,没有办法把道理讲清楚,决斗,这个决斗是司法决斗,就是在法官的监督下,然后双方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决斗,决斗的话,一方哪一方被打败了,被打死了,打成重伤了,那就说明上帝,上帝自首指出了谁是罪犯?这个也是符合当时这种整个尚武的这种粗野的这种文化。那么这种决斗,因为它是法庭程序,法庭的一种审判方式,所以它当时的决斗也是有严格的程序。同等人只能跟同等人决斗,贵族跟贵族决斗,一个平民如果告贵族的话,不能决斗,贵族跟贵族决斗,平民跟平民决斗,农奴跟农奴决斗,奴隶不能参加决斗。决斗使用的武器有的地方是规定,贵族用剑,农奴只能用大棍子打,也有的地方规定,谁起诉,起诉的一方有权,就提出挑战的一方,起诉的一方他有权选择武器,那么还有一种就是妇女、老人、儿童,他不能参加决斗的。所以妇女、老人、儿童,如果他是原告一方的话,他可以请别人代他进行决斗,但是这个要付出代价。假设你所带你去决斗这个人,如果他被打败的话,那就说明上帝并没有指正你,你没有正义,你是违法的,你是理亏的一方,你是理亏的一方你还让别人去冒生命危险,所以你是该死的,所以在这种代行决斗场合里面,在很多地方都规定,你委托别人去决斗可以,你自己脖子上套着枷锁站在旁边,如果决斗代你决斗的人失败了,那就说明你是理亏的一方,对不对,你是在诬告别人。你还让别人去冒生命危险。所以你就吊死,你就被判死刑,带你决斗那个人,如果失败的话,那也是非常危险,我们想,我们请个职业杀手,职业剑客,这个职业风险非常很大,你自己没有能力,你随便人请你你就去参加决斗,所以你代表的不是正义,既然你失败了,你就不能再做这个事情,所以一旦这些人在决斗当中失手,即使没有被人杀死,他的右手要被砍掉,你一失败右手马上砍掉。
说起来我们现在简直不相信,这样野蛮的法律,而且这个是在,社会很多人反对,尤其是在欧洲,占有很大势力的基督教会,都是反对这种取证方法的,但是这个习俗,这种风气、这种制度,这个不是习俗和风气,这个是制度,这种法律制度居然在欧洲整整实行了一千年,就在法国,法国就是整整一千年,从501年开始,布根帝国王下的这个命令,法国开始,现在法兰西这个地区,各个国家开始采用,这种决斗取证方式,一直到1547年,法国国王亨利二世,全部废除司法决斗,为什么废除?这也是一个著名的一个很惨的一个案件。
当时有两个贵族,两个贵族在宫廷里面发生纠纷,一个贵族侮辱了另外一个贵族,那个贵族就说他坏话,诽谤。然后那个贵族说,我没有讲过,一个贵族说你诽谤我,你跟谁谁谁到处讲,讲我什么什么的坏话,我现在告你诽谤,那个贵族说,我又没有诽谤,原告这一方叫亚娜克,那一方叫泰莱斯,这个泰莱斯一定都不怕,你告我,我输了你又怎么样?他不怕,为什么呢?他是法国有名的剑客,参加过很多次决斗,都把人家杀了,所以这个亚娜克话说出口,说对方诽谤,你说别人诽谤,那这个案子因为他们两个人都是贵族,亚娜克是个公爵,公爵很高,仅次于国王,那告到法国国王,只能有法国国王来裁决,那亨利二世说那你们就决斗,那么这个决斗时间相隔一个星期。
1547年,法国国王亨利二世废除了决斗,宣布废除司法决斗,就是法庭不能再以决斗方式来决定诉讼的胜诉。这个起因,他废除决斗的起因,也正是因为决斗本身这种程序的荒唐、粗野、不人道、血腥导致整个贵族阶层,整个社会已经不能在容忍,那么这个案子是,为什么会下达命令?就是因为一场著名的决斗案件,就是泰米莱,一个贵族叫泰米莱,另外一个贵族叫亚娜克,这两个贵族发生纠纷,亚娜克指控泰米莱说你在到处说我坏话、诽谤我,泰米莱不承认,我什么时候诽谤过你。好,这就构成一个决斗理由,因为这两个人都是贵族,亚娜克公爵,泰米莱是伯爵,爵位都很高,那么像贵族之间的纠纷只能有法国国王来裁决,法国国王说,那法国国王不就开庭,开庭不就是决斗,那法国国王宣布一个星期以后开庭,开庭就决斗。
这个泰米莱是法国有名的剑客,他已经不知道杀了多少人,在决斗场上他已经杀了好多人,没人敢告他,亚娜克当时一怒之下告了他,结果好了给自己惹麻烦,他自己知道打不过他,这个时候他急了,等到亨利二世这个判决下来,就是决定了判决,就审判期,也就是决斗日的决定下来以后,亚娜克慌了,结果他就去找了一个意大利的剑客,意大利的叫卡窦主,卡窦主就教他,这个人是非常有名,他对这个泰米莱非常了解,他就给他讲,他说你有一个有利的条件,就是当时法国的规定是,法国国王法庭规定是这样的,程序是这样的,原告的这一方有权选择武器,他说泰米莱最擅长的是长剑,你也可以用短剑。长剑泰米莱战无不胜,然后他又说短剑他也没有失过手,亚娜克(说),那我跟他打什么打?所以你先不要说你用哪种武器,一直到决斗场上,你把所有的武器都带上,长剑、短剑、斧子、六行锤、长矛你都带上。然后到比赛,到决斗的那一刹那你才宣布用什么?让对方没有办法准备。卡窦主又教他用长剑,那么用长剑怎么来打,泰米莱用长剑杀的人最多,他说我教你。他说这个泰米莱因为他一直胜利,所以他这个剑法是好的,但他有一个毛病,他体力不是很好。所以你上去以后就先跟他泡磨咕,不要主动进攻,让他来攻你,你只要防守就可以了。凡正这个场子够大,你就闹,闹个一两个小时,等他累了,然后挑逗他进攻,那么他这个,卡窦主分析了泰米莱的一些惯用的剑法,就是说比如说他说你从右面攻击他的时候,他一般是要,你从右边攻击他的时候,他一般采用的反击方式是,把你的剑隔开以后,他有一个习惯动作,就是往脑袋上对你劈一剑,他习惯都是这样,就是你从右面攻击他,他会挡一下,然后就从脑袋,就从上面劈下来。他说这个时候你可以,你这个剑,一般人看到了以后都要害怕,都是躲闪不及,所以卡窦主就专门训练他,在对方的剑劈下来的前面,就是你往右面攻击他,只是虚晃一剑,虚晃一剑以后,知道他下一步肯定是要往前跨一步,往上劈打的时候,你就从下三路,你这个剑就先去挑他的腿,决斗在这里也很奇怪,因为很多地方的决斗规定并不要死,也有很多地方规定一定要一方断气,决斗一般来说只是见血就可以,上帝自首,谁出血了上帝就指出谁有罪过?法庭可以中止决斗,但是大部分情况下都是要决斗到死。你把他腿挑开就可以了,你砍他的右脚,他的右腿那个时候他的右腿是朝前的,你就挑他的小腿,把他小腿的肌腱挑断,那亚娜克就拼命练这个动作,整整练了一个星期。然后到了决斗这一天,一切依计而行,那么决斗了两个小时以后,他才使出这个杀手脚,把他的小腿割断,泰米莱,当时的法国国王你是不是停止决斗,不行,他还打,这个剑客觉得我被你这么挑一下,他觉得简直是不能容忍,瘸着腿在跟他打,结果又被他,又被这个亚娜克在腿上又刺了一剑,腿上有两道伤口。然后就倒地上起不来了,这个时候法王亨利,因为这个是在法国宫廷进行的,法国全体贵族,当时在巴黎的大贵族都参加了,所以这场血腥的,血流得满街,因为瘸着腿还在打,那个血流得满场都是,然后到了那种情况下,血已经他已经出血很多了,所以法王就中止决斗,他说你不能再打,就要求泰米莱进行抢救,结果泰米莱这个剑客,因为他觉得太丢脸了,所以就拒绝抢救,结果就活活的躺在这个场地上,让自己流血过多而死。那么这次很惨,尤其是亚娜克这个人,确实名誉不好,很多人说他坏话,结果有的人就逐步逐步,他这剑法怎么可以跟泰米莱比,大家都觉得这个决斗结果有些怀疑,到处去打听,结果逐步逐步传出来了,他是这样精心准备的,你说他作弊吧,没有违反程序,但是这个里面确实有一些作弊的成分在里面,而且尤其是这个案件暴露出决斗非常荒唐,你这里维护的不是正义,决斗的成果并不是反映了正义,而只不过是反映了暴力,它不是正义,对不对,谁会打?谁狠?谁够狠,就是谁胜诉。那这个社会还有公平可言吗?不就是强取豪夺吗?所以法国国王亨利二世因为这场血腥的决斗,而且当时社会舆论,对这场决斗批评非常多,有留下这个成语叫亚娜克的一击,亚娜克的一击,有中国俗语里面杀手锏这个意思。但是更多的就是阴谋诡计,亚娜克的一击就是阴谋诡计,就是这个意思。那里来什么正义,通过这样怎么可能实现上帝的意旨,尤其是基督教会对决斗是一直坚决反对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最后法国国王亨利二世他宣布,废除司法决斗,从501年到1547年,整整一千零四十六年,差不多也就是这样长,欧洲其他国家意大利、奥地利、德国、德意志的各个国家,英格兰,差不多也都是在十六世纪、十七世纪逐步逐步取消司法决斗,所以决斗这个历史,就是决斗作为一种司法程序,在欧洲延续了一千多年。延续了一千多年,它被废除,但是被废除了以后,他作为贵族之间的一种习惯、习俗保留下来了,很多贵族就开始不是用司法,不是来解决,不是在法庭上,而是在私下里面进行决斗,为了自己的名誉,为了自己的荣誉,这些名誉、荣誉都是随随便便的一个得罪,他就可以开始决斗。那么这种到了十八世纪非常流行,普希金的俄罗斯进入文明比较晚,十八世纪初,他才开始跟欧洲国家进行全盘接受、引进欧洲文化,所以俄罗斯的决斗导致完全是从贵族间的这种荣誉决斗开始,不是司法决斗,它是荣誉决斗开始的,所以到了十九世纪达到高峰,而欧洲国家,在十九世纪开始,法律已经开始禁止决斗,因为决斗认为决斗就是谋杀罪,但是如果被害人不起诉的话,一般的也就没有办法进行追究,所以当时这个决斗还是一种习惯,但是已经不是司法决斗了,但是它毕竟是从司法程序来的,所以决斗跟我们理解当中打架不一样,它还是有非常非常严格的程序,就是相当于挑战,那么这种挑战大家都知道,一般都是由挑战的一方把自己的左手的手套脱下来,扔在对方的地上,那么对方把这手套拾起来,就代表接受挑战,你侮辱了我,你说过这句话,你当面道歉,如果不道歉,扔过去,没有人愿意道歉的,这个是贵族这个时候派头就在这里,他就拾起来,拾起来以后没事了,两个人不说话,走了,然后双方的助手,然后他就会找对方来,我是某某方的代表,我是受侮辱一方的代表,我是清白的一方的代表,两个人就开始商量,什么时候决斗?用什么武器?这个都开始。那么到了十九世纪一般都是用手枪,用手枪一般都是在一个用脚步量三十五步,间隔三十五步,然后往前走,往前走,各走五步以后,就是隔二十五步的时候,双方就可以开枪射击,有的是规定轮流开枪,用抽签的办法决定谁先开枪?有的就是到那个时候大家都可以举枪射击,同时开枪,那时候出枪快的一方可能可以先开,但是只能打一枪,打过一枪面子就算保留了。
像美国电影里边,西部牛仔的那种决斗,就是大家站在街上,然后大家都突然掏枪出来打,那个是西部小说里面出现,没有这种事情,那个完全是西部小说里面创造的神话,生活当中没有,因为西部牛仔大部分都是无赖,只不过是后来的小说把他们加上贵族气质,绝大部分都是无赖,背后开黑枪的人多得很。那么在法律,这种习俗显然对于法律秩序来说是一个 ,因为它鼓励思想,鼓励用暴力来解决问题,所以真正的法制社会是不能容忍的,所以欧洲国家从十八、十九世纪开始,都用法律严格禁止决斗,到了后来判刑都判得很重,就是绝对不能够参加决斗,你参加决斗的人,助手都要判刑,当然就是它作为一种习惯还是延流下去,但都偷偷摸摸地进行,只有几个国家是少数的例外,一个就是俄罗斯,俄罗斯这个国家因为它进入欧洲文明比较晚,所以它这个决斗风俗到了十九世纪开始成为一个高潮,决斗特别多。另外一个例外就德国,德国它因为长期分裂,它最多的时候分裂成,就德意志这个地区,现在中欧说德语的这个人群在历史上最多的时候,曾经分裂成功三百多个小国家,三百多个小国家,然后里面有一些国家逐步逐步大起来,然后就是能够领导其他,后来逐步逐步并吞,并吞到现在有五、六十个帮,就这样。
那么德国当时法律,从十九世纪开始,法律也是禁止决斗,但是对于怎么来揭发决斗?决斗判刑不同,是不是定为谋杀罪,这个有很多可以开脱的,另外一个就是德国的贵族的风气非常盛,因为它没有经历像法国大革命这样,社会大变样,就是整个社会阶层大翻个这种,它没有经历过。所以它这个贵族,传统非常浓厚,所以德国的决斗流行了很长时间,尽管法律禁止,但是没有不参加贵族的,没有不参加决斗的贵族,甚至于不相信就是十九世纪的德国大学生,没有不参加过决斗的,都参加过的,只不过这种决斗,德国当时的这种决斗不是你死我活的决斗,一般也就是上帝自首的意思,就只要一方把另外一方弄伤、出血,这个就算上帝自首,指出了谁是正义的?就可以了,保全了面子,就这个,那么这种决斗一般都是不能用手枪,因为如果你打死对方的话,就要受到谋杀罪的追究,所以一般都是用长剑,用长剑到了后来也是越来越标准化,它那个长剑就是以划破对方皮肤作为获胜的标准,不是一定要同时的,所以这种剑都是开刃剑,开刃剑,而且很薄很长的,双方不能跨步向前,就是你不能够刺对方,他主要用劈砍,劈砍的动作,不能刺,你劈砍的动作能够把对方划破,这个就算是成功,那么整个手他都用很厚的布包起来,一般的是不会,就只要你划破对方,双方的剑都是只能够到胸口这一块为止,你在决斗当中,你能够把对方划破就算成功。
所以德国最著名的铁血宰相比斯蔓,他就号称,他从读大学开始一直到铁血宰相,他进行过一百二十多次决斗。有一个后来德国科学家移居到美国,这个德国科学家,也得过诺贝尔奖的,马克斯波恩,波恩在他的回忆录里面讲,他是在1900年前后读的德国大学,他在德国大学里面也参加过决斗,他说在大学里面不参加决斗,那就是被大家看不起,你还算什么男的?所以一定要参加决斗,他自己非常非常讨厌参加决斗,他觉得这个很滑稽,身上裹了很多纱布,包起来,然后拿了一把剑划来划去,他说这个实在太可笑了,但是他也没办法,整个风气就是这样。德国偶尔也有很厉害的,就到了后来,拿手枪真的是处于这种很严重的问题,也有拿手枪的,这个就是德国工人党的一个领袖拉萨,也是因为他太太被人诽谤了以后,后来也是跟人决斗,结果被打死。
那么决斗的习惯后来一直延长到,俄罗斯后来是到了二十世纪就严厉禁止,作为谋杀来处理,德国到了后来,到了法西斯上台的时候,曾经又恢复过,法西斯的党卫军首领希姆莱曾经规定过,党卫军的军官,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可以采用决斗的方式来维护自己名誉,如果有人诽谤之类的,你可以采用这个决斗方式来维护自己荣誉,所以决斗合法在德国还有那么一段时间,还在法西斯统治那段时间,还曾经部分恢复。
好,我们从普希金的决斗讲到了法国的决斗,讲到了后来二十世纪整个决斗的演变过程,我们在看这个西方文学名著里面,这些决斗场景描写的时候,我们要注意的就是,这个是西方在欧洲历史上一个很奇特的一个现象,就是作为司法取证的一种方式,这已经很荒唐了,而且居然以后,在非法状态下,它又绵延了好几百年,这种情况,我们有很多人都迷信说,他们是,好像很早就产生了法制国家,这个决斗跟法制是有冲突,但是它曾经成为欧洲法制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个也是很奇怪的,所以我们如果了解这个法律文化背景的话,那我们来看这种小说,看这种文学名著,我们可以得到,我们就能够更理解这种决斗的行为。当然从我们现在意义上讲,从我们现在观点来看,决斗当然都是破坏法制的,决斗因为它是用私刑的办法来解决公共权力,维护社会秩序这个最基本的原则。所以这个是完全是从我们现在看起来,完全是荒唐的,但是我们可以理解,就曾经历史上有过这样一段时期。那么这次节目就是给大家从另外一个角度,从法律这个角度从看一下文学名著,希望大家能够喜欢,谢谢大家!
神明裁判是世界各个古代民族,在它早期法制发展阶段,都非常流行的一种裁判的方式,因为我们在诉讼当中要举证的话有的时候很困难,比如说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只有两个人的事情,你说有过这个事情,对方说不承认,那怎么取证?我们现在人是这样,古代也是这样;那怎么来辨别呢?我们现在可以通过各种各样的取得证据的手段,仆役分析证人、证言,那古代没有啊?而且古代这个诉讼它都是要现场解决的,尤其像欧洲,它这个古代,它这个法庭都是积极法庭,在罗马某一个阶段、在希腊某一个阶段,中世纪某一个阶段,早期阶段都是这样,就是法庭不是一个法官坐在这里判案,而是整个部落,整个人群大家坐在这里,或者是在人群里面挑选出来的人,大家坐在这里,几十个人,然后来看,谁有道理,那你要召集几十个人来判案子,这个社会成本很高的,所以必须一个案子必须马上能够解决,必须马上能够确明,他说的真话还是假话,马上能够证明,马上能够确认,那怎么确认呢?所以世界各国古民族都采用神明裁判的办法,那么有的神明裁判是采用很普遍的,在埃及、在古印度,就是把人扔到河里去,你沉下去,说明你说谎,你说的假话,另外一个浮起来,他说有道理,当然这个里面有程序的,不是什么随便扔进去,绑起来,浸到水里去,浸一段时间,拉出来看看,一个淹死的,哦,这个人不行,这个人说谎,那个活着的,行,那肺活量大的就合算了,是不是这样的,有的地方不是这样的,有的地方说河水很神圣,所以你放进去淹死那个人有罪,淹死那个人没罪,他被河水吸收了,他被河水自身吸收了,你被河水排斥你沉不下去,好,你有罪,你浮力太大,你老浮在上面,你沉不下去的,河水不要你,这么神圣的河神不要你,你说谎,你犯罪,那么还有一种就是火的考验,火的考验就是光着脚在碳上走,或者拿烧红的铁棍拿在手里,看看有没有受伤,里面最最荒唐、最好笑的就是,日耳麦民族当中有些部落他采用的办法是吃东西,吃那个干酪,在规定的时间里面,两个人一起吃一块干酪下去,不准喝水,或者吃那个干面包,很干的干面包, 吞下去,吞下去以后看谁打嗝,你吞下不喝水,打饱嗝, 一下,那是魔鬼在你肚子里说话,你有罪。两个人都打嗝,重新再来。我们中国古代有没有,也有,甚至于中国古代可能也有,放到水里面去神明裁判的,我们不是有一句俗话,叫跳进黄河都洗不清,对不对,我们不是说拿河水来进行鉴别,所以可能我们历史上也有过,用河水来进行神明裁判的。
那么另外一个神明裁判,中国最有名的神明裁判,就是拿那个挟制,独角兽,传统中国第一个法官高耀他判案的时候,他就是用这个独角兽,原告、被告讲不清楚的,好,他就把那个独角兽牵上来,那个独角兽很奇怪,它只有一只角,头上只有一只角,然后他就拿这只角,双方,原告、被告讲不清楚,站在这里,这个独角兽它就自动会去顶那个有罪的,或者有过错的一方,说谎的一方,一顶,好,这个就是这方胜诉,这方就败诉,这法官很好做,法官也不说话,独角兽也不说话,据说这就是神兽神兽,它一只角它能够辨是非。这个传说很早,从春秋的时候就开始有,那么说明可能中国,中华民族在早期的法律阶段里面,可能也有神明裁判,只不过这种神明裁判都是采用这种一个客观体的选择,动物、水、火,欧洲中世纪的这个决斗,他把它变成了两个大活人之间有意识的进行暴力冲突,用暴力冲突来代表正义,这个完全是在当时那种崇尚暴力、崇尚武力,军事化的这种社会背景里面,可能才有。
责编: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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