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真题及答案

2020-07-13发布者:郝悦皓大小:54.00 KB 下载:0

2015 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真题及答案 试卷四 提示:本试卷为论述题、案例分析题。请按题序在答题纸对应位置书写答案,勿在卷面上 直接作答。 一、(本题 20 分) 材料一: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面推 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 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要推动我国经 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就必须全面 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从法治上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摘自习近平 《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材料二: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同推进国家治理体 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 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 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 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摘自《中共中央关于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问题: 根据以上材料,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从立法、执法、司法三个环节谈 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意义和基本要求。 答题要求: 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3.总字数不得少于 400 字。 二、(本题 23 分) 案情:高某(男)与钱某(女)在网上相识,后发展为网恋关系,其间,钱某知晓 了高某一些隐情,并以开店缺钱为由,骗取了高某 20 万元现金。 见面后,高某对钱某相貌大失所望,相处不久更感到她性格古怪,便决定断绝关系。 但钱某百般纠缠,最后竟以公开隐情相要挟,要求高某给予 500 万元补偿费。高某假意 筹钱,实际打算除掉钱某。 随后,高某找到密友夏某和认识钱某的宗某,共谋将钱某诱骗至湖边小屋,先将其 掐昏,然后扔入湖中溺死。事后,高某给夏某、宗某各 20 万元作为酬劳。 按照事前分工,宗某发微信将钱某诱骗到湖边小屋。但宗某得知钱某到达后害怕出 事后被抓,给高某打电话说:“我不想继续参与了。一日网恋十日恩,你也别杀她了。”高 某大怒说:“你太不义气啦,算了,别管我了!”宗某又随即打钱某电话,打算让其离开小 屋,但钱某手机关机未通。 高某、夏某到达小屋后,高某寻机抱住钱某,夏某掐钱某脖子。待钱某不能挣扎后, 二人均误以为钱某已昏迷(实际上已经死亡),便准备给钱某身上绑上石块将其扔入湖中 溺死。此时,夏某也突然反悔,对高某说:“算了吧,教训她一下就行了。”高某说:“好吧, 没你事了,你走吧!”夏某离开后,高某在钱某身上绑石块时,发现钱某已死亡。为了湮 灭证据,高某将钱某尸体扔入湖中。 高某回到小屋时,发现了钱某的 LV 手提包(价值 5 万元),包内有 5000 元现金、 身份证和一张储蓄卡,高某将现金据为己有。 三天后,高某将 LV 提包送给前女友尹某,尹某发现提包不是新的,也没有包装,问: “是偷来的还是骗来的”,高某说:“不要问包从哪里来。我这里还有一张储蓄卡和身份证, 身份证上的人很像你,你拿着卡和身份证到银行柜台取钱后,钱全部归你。”尹某虽然不 知道全部真相,但能猜到包与卡都可能是高某犯罪所得,但由于爱财还是收下了手提包, 并冒充钱某从银行柜台取出了该储蓄卡中的 2 万元。 问题: 请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与刑法原理分析高某、夏某、宗某和尹某的刑事责任(要 求注重说明理由,并可以同时答出不同观点和理由)。 三、(本题 21 分) 案情:甲欲出卖自家的房屋,但其房屋现已出租给张某,租赁期还剩余 1 年。甲将 此事告知张某,张某明确表示,以目前的房价自己无力购买。 甲的同事乙听说后,提出购买。甲表示愿意但需再考虑细节。乙担心甲将房屋卖与 他人,提出草签书面合同,保证甲将房屋卖与自己,甲同意。甲、乙一起到房屋登记机关 验证房屋确实登记在甲的名下,且所有权人一栏中只有甲的名字,双方草签了房屋预购合 同。 后双方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在合同签订后的 5 日内将购房款的三分之二 通过银行转账给甲,但甲须提供保证人和他人房屋作为担保;双方还应就房屋买卖合同到 登记机关办理预告登记。 甲找到丙作为保证人,并用丁的房屋抵押。丁与乙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 记,但并没有约定担保范围。甲乙双方办理了房屋买卖合同预告登记,但甲忘记告诉乙房 屋出租情况。 此外,甲的房屋实际上为夫妻共同财产,甲自信妻子李某不会反对其将旧房出卖换 大房,事先未将出卖房屋的事情告诉李某。李某知道后表示不同意。但甲还是瞒着李某与 乙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2 年后,甲与李某离婚,李某认为当年甲擅自处分夫妻共有房屋造成了自己的损失, 要求赔偿。甲抗辩说,赔偿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 问题: 1.在本案中,如甲不履行房屋预购合同,乙能否请求法院强制其履行?为什么? 2.甲未告知乙有租赁的事实,应对乙承担什么责任? 3.如甲不按合同交付房屋并转移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将对乙产生何种保护效果? 4.如甲在预告登记后又与第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5.如甲不履行合同义务,在担保权的实现上乙可以行使什么样的权利?担保权实现 后,甲、丙、丁的关系如何? 6.甲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其妻李某能否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是否可以主张房屋过户 登记为无效或者撤销登记?为什么? 7.甲对其妻李某的请求所提出的时效抗辩是否成立?为什么? 四、(本题 22 分) 案情:杨之元开设古玩店,因收购藏品等所需巨额周转资金,即以号称“镇店之宝”的 一块雕有观音图像的翡翠(下称翡翠观音)作为抵押物,向胜洋小额贷款公司(简称胜洋 公司)贷款 200 万元,但翡翠观音仍然置于杨之元店里。后,古玩店经营不佳,进入亏 损状态,无力如期偿还贷款。胜洋公司遂向法院起诉杨之元。 法院经过审理,确认抵押贷款合同有效,杨之元确实无力还贷,遂判决翡翠观音归 胜洋公司所有,以抵偿 200 万元贷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杨之元未在期限内履行该判 决。胜洋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商玉良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声称该翡翠观音属于自己,杨 之元无权抵押。并称:当初杨之元开设古玩店,需要有“镇店之宝”装点门面,经杨之元再 三请求,商玉良才将自己的翡翠观音借其使用半年(杨之元为此还支付了 6 万元的借用 费),并约定杨之元不得处分该翡翠观音,如造成损失,商玉良有权索赔。 法院经审查,认为商玉良提出的执行异议所提出的事实没有充分的证据,遂裁定驳 回商玉良的异议。 问题: 1.执行异议被裁定驳回后,商玉良是否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之诉?为什么? 2.如商玉良认为作为法院执行根据的判决有错,可以采取哪两种途径保护自己的合 法权益? 3.与第 2 问“两种途径”相关的两种民事诉讼制度(或程序)在适用程序上有何特点? 4.商玉良可否同时采用上述两种制度(或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为什么? 五、(本题 18 分) 案情:鸿捷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3 月,从事生物医药研发。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股东为甲、乙、丙、丁,持股比例分别为 37%、30%、19%、14%;甲为 董事长,乙为总经理。公司成立后,经营状况一直不错。 2013 年 8 月初,为进一步拓展市场、加强经营管理,公司拟引进战略投资者骐黄公 司,并通过股东大会形成如下决议(简称:《1 号股东会决议》):第一,公司增资 1000 万元;第二,其中 860 万元,由骐黄公司认购;第三,余下的 140 万元,由丁认 购,从而使丁在公司增资后的持股比例仍保持不变,而其他各股东均放弃对新股的优先认 缴权;第四,缴纳新股出资的最后期限,为 2013 年 8 月 31 日。各股东均在决议文件上 签字。 之后,丁因无充足资金,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所认缴出资的缴纳;骐黄公司虽然 与鸿捷公司签订了新股出资认缴协议,但之后就鸿捷公司的经营理念问题,与甲、乙、丙 等人发生分歧,也一直未实际缴纳出资。因此,公司增资计划的实施,一直没有进展。但 这对公司经营并未造成很大影响,至 2013 年底,公司账上已累积 4000 万元的未分配利 润。 2014 年初,丁自他人处获得一笔资金,遂要求继续实施公司的增资计划,并自行将 140 万元打入公司账户,同时还主张对骐黄公司未实际缴资的 860 万元新股的优先认购 权,但这一主张遭到其他股东的一致反对。 鉴于丁继续实施增资的强烈要求,并考虑到难以成功引进外部战略投资者,公司在 2014 年 1 月 8 日再次召开股东大会,讨论如下议案:第一,公司仍增资 1000 万元;第 二,不再引进外部战略投资人,由公司各股东按照原有持股比例认缴新股;第三,各股东 新增出资的缴纳期限为 20 年;第四,丁已转入公司账户的 140 万元资金,由公司退还给 丁。就此议案所形成的股东会决议(简称:《2 号股东会决议》),甲、乙、丙均同意并 签字,丁虽签字,但就第二、第三与第四项内容,均注明反对意见。 之后在甲、乙的主导下,鸿捷公司经股东大会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并于 2014 年 1 月 20 日办理完毕相应的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 2014 年底,受经济下行形势影响,加之新产品研发失败,鸿捷公司经营陷入困境。 至 2015 年 5 月,公司已拖欠嵩悠公司设备款债务 1000 万元,公司账户中的资金已不足 以偿付。 问题: 1.《1 号股东会决议》的法律效力如何?为什么? 2.就骐黄公司未实际缴纳出资的行为,鸿捷公司可否向其主张违约责任?为什么? 3.丁可否主张 860 万元新股的优先认购权?为什么? 4.《2 号股东会决议》的法律效力如何?其与《1 号股东会决议》的关系如何?为 什么? 5.鸿捷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程序中,何时产生注册资本增加的法律效力?为什么? 6.就鸿捷公司不能清偿的 1000 万元设备款债务,嵩悠公司能否向其各个股东主张 补充赔偿责任?为什么? 六、(本题 20 分) 案情:某公司系转制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15 人。全体股东通过的公司章程规 定,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对董事长产生及变更办法,章程未作规定。股东会议选举甲、 乙、丙、丁四人担任公司董事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选举甲为董事长。 后乙、丙、丁三人组织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会议通过罢免甲董事长职务并解除其董 事,选举乙为董事长的决议。乙向区工商分局递交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申请,经多次补正 后该局受理其申请。 其后,该局以乙递交的申请,缺少修改后明确董事长变更办法的公司章程和公司法 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等材料,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为由,作出登记驳回通知 书。 乙、丙、丁三人向市工商局提出复议申请,市工商局经复议后认定三人提出的变更 登记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分局作出的登记驳回通知错误,决定予以撤销。 三人遂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交了公司的章程、经过公证的临时股东会决议。 问题: 1.请分析公司的设立登记和变更登记的法律性质。 2.如市工商局维持了区工商分局的行政行为,请确定本案中的原告和被告,并说明 理由。 3.如何确定本案的审理和裁判对象?如市工商局在行政复议中维持区工商分局的行 为,有何不同? 4.法院接到起诉状决定是否立案时通常面临哪些情况?如何处理? 5.《行政诉讼法》对一审法院宣判有何要求? 七、(本题 26 分) 案情:某日凌晨,A 市某小区地下停车场发现一具男尸,经辨认,死者为刘瑞,达永 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停车场录像显示一男子持刀杀死了被害人,但画面极为模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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