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A.当事人李某的妻子袁某向法院作出的有利于李某的证言
B.原告陈某向法院提交的其采用偷录方法录下的用以证明被告刘某欠其5000元人民币的录音带,该录音带部分关键词的录音听不清楚
C.由未成年人所作出的各类证言
D.原告提出的字迹清晰的合同文书复印件,但该合同文书的原件已丢失,且被告不承认其与原告存在有该合同文书复印件所表述的法律关系
试卷相关题目
- 1根据《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规定,因船舶租用合同纠纷、船舶抵押纠纷以及船舶优先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其共同的管辖法院是、
A.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
B.原告住所地海事法院
C.船舶所在地海事法院
D.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 2李某在案件一审中提出了三个诉讼请求,但法院只对其中的两个进行了审理、判决,现在李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的处理正确的是、
A.二审法院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进行了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解决了所有的问题
B.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二审法院应告知李某对未审理的诉讼请求另行起诉
C.如果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二审法院应当将整个案件发回重审
D.二审法院只需将一审法院未审理的诉讼请求加以审理作出判决即可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 3个体工商户乙向某私营企业主甲借款20万元,甲要求乙提供保证人、乙找了自己的同学丙也是一个体工商户作为保证人,丙在借款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了名、甲与乙约定1年后连本带利还清借款,但因市场行情变化,乙经营失败无法还清欠甲的债务,而丙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如果合同中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向乙和丙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
B.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方式的,甲仅起诉丙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乙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C.如果合同中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甲可以仅起诉丙
D.如果合同中约定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甲仅起诉丙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乙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 4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管辖的规定,下列哪些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A.天津市张某对旅居美国的李某提起离婚之诉
B.北京市汪某对被宣告失踪人王某提起离婚之诉
C.吉林市孙某对被劳动教养的陈某提起侵权之诉
D.长春市武某对被监禁的杨某提起的侵权之诉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 5下列哪些法律关系属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A.对民事案件提出抗诉的某市检察院与抗诉案件中的被告
B.某区法院与群体诉讼中的代表人
C.追索抚养费案件中的女儿与父亲
D.某省高级法院与其指定的翻译人员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 6甲、乙是好朋友,甲出国前将其钢琴借给乙使用,后来乙将钢琴租借给丙使用、丙在使用期间私自将钢琴送给了丁、乙知道后起诉丙要求返还钢琴并赔偿损失,在审理期间甲回国后得知钢琴在丁处,甲要求乙返还钢琴,对于下列诉讼地位的表述正确的是哪些、
A.甲可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乙对丁的诉讼
B.甲如果另行起诉乙,则法院可以通知丁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
C.乙起诉丙返还钢琴,丁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D.甲可以作为乙的共同诉讼人参加乙对丙的诉讼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 7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法实行两审终审制,但适用民事诉讼法有关程序审理的一些案件则依法实行一审终审,这些案件包括、
A.选民资格案件
B.适用督促程序审理的案件
C.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
D.破产案件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 8法院下列做法哪些是错误的、
A.李某与陆某因保管合同产生纠纷,纠纷发生后双方达成有效的书面仲裁协议,张某又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判决不予受理
B.张某在1999年诉其子给付赡养费的判决生效后,2003年因为物价上涨,张某再行起诉,要求增加赡养费,人民法院应告之提起再审申请
C.2000年韩某因使用质量不合格的产品造成人身损害,2002年韩某向法院起诉产品生产者,法院应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不予受理
D.甲公司与某中外合资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并订有仲裁条款,事后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向法院起诉,中外合资公司未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人民法院查明有仲裁条款的,裁定驳回起诉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 9谢辉向人民法院起诉某杂志社,称杂志社侵害了其名誉权,法院经审理判决某杂志社在一个月内分三次在其杂志上刊登其对谢辉的道歉声明、但杂志社却拒不履行,请问此种情形应该如何处理、
A.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履行
B.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其他报刊刊登该杂志社对谢辉的道歉声明,由此产生的费用应该由杂志社承担
C.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妨碍民事执行行为的处理规定对杂志社进行处罚
D.由杂志社支付迟延履行金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 10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张三归还所欠李四的50万元、张三不履行该判决,李四于是申请法院执行,张三仍不能清偿、经查,张三对王五享有30万元的到期债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三和李四均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张三对王五的债权
B.法院向王五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可以采用留置送达方式
C.王五如果对履行通知有异议,可以以书面或口头方式提出
D.如果王五也无财产可供执行,但钱六对丁享有20万元的到期债权,则法院可以就王五对钱六的债权强制执行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最新试卷
教师资格初中教师教育学2012年4月四川教师资格证考试真题教
类别:资格类其它教师资格初中教师教育学2012年10月四川教师资格证考试真题教
类别:资格类其它教师资格初中教师教育学2012年10月四川教师资格证考试真题教
类别:资格类其它教师资格初中教师教育学2011年陕西省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学教
类别:资格类其它教师资格初中教师教育学2011年江西省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学教
类别:资格类其它教师资格初中教师教育学2011年江西省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学教
类别:资格类其它教师资格初中教师教育学2011年江西省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学教
类别:资格类其它教师资格初中教师教育学2011年江苏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学教育学
类别:资格类其它教师资格初中教师教育学2011北京教师资格证考试教育学考试真
类别:资格类其它教师资格初中教师教育学2010年陕西省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学教
类别:资格类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