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题库频道 > 资格类 > 社会工作者(助理) >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模拟试题5

夫妇甲乙生有两子一女,早年购置房屋5间。2017年甲乙立下遗嘱将东边两间房分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分给小儿子,北房一间房分给女儿。2018年8月甲与大儿子发生矛盾,甲乙即到公证处作出公证遗嘱将东房一间分给女儿继承,另一间东房仍归大儿子继承,西房两间分给小儿子。后来甲乙又为琐事与大儿子发生争吵,甲乙又于2020年2月在有两个见证人在场情况下,作出录音遗嘱,将由大儿子继承的东房一间亦划归女儿继承,西边房屋两间仍归小儿子继承。甲乙相继去世后,甲乙的两子一女持这几份遗嘱为据,要求分割房产。法院应

发布时间:2021-11-02

A.按录音遗嘱分割甲乙的遗产

B.按自书遗嘱分割甲乙的遗产

C.按公证过的第二次遗嘱分割遗产

D.宣布遗嘱均无效,按法定继承分割遗产

试卷相关题目

  • 1小雨自幼因生父母无力抚养,被王老伯依法收养,成年后,小雨与王老伯依法协议解除了收养关系,但未与生父母恢复权利义务关系,今日小雨生父病故。留下一笔债务,王老伯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依据《民法典》,小雨应当

    A.代偿生父留下的债务

    B.给付生母生活费

    C.补偿收养期间王老伯支付的教育费

    D.给付王老伯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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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根据《民法典》,收养关系成立的必经程序是

    A.订立收养协议

    B.办理收养公证

    C.办理收养登记

    D.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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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齐某夫妻二人生育三个子女,其中一子严重智残,子女都已成年。近年齐某因患病,欠下大笔债务,夫妻生活日益困难,在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问题上与子女发生争执。子女申辩的(   )理由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A.子女无能力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可不履行

    B.子女放弃继承权的同时可不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C.子女自己的子女多、负担重可不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D.子女自身的债务过多可不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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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在继承公婆财产时应作为()顺序继承人。

    A.第一

    B.第二

    C.第三

    D.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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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离婚家务补偿适用的情形是

    A.夫妻关系期间夫妻采取了分别财产制

    B.夫妻关系期间双方长期关系冷漠

    C.夫妻关系期间一方长期在外地工作

    D.夫妻关系期间一方虐待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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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小威和小凤准备结婚,两人在一个单位工作,但家乡不是同一个地方。根据相关法规,结婚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原则上以当事人的(   )为依据。

    A.工作地

    B.居住地

    C.户籍

    D.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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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小赵年幼的时候被别人收养(并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且收养他的家庭与生父母家毫无任何关系),大学时和一个女孩(是生父母的侄女)相爱后来结婚,随着后来的了解,小赵的亲生父母认出了自己的孩子,此时他们的婚姻还合法吗?

    A.依然合法,因为小赵和女孩随着收养关系的确定,已经不再有亲成关系了

    B.不合法,虽然被别人收养,但自然血亲关系没法改变

    C.依然合法,因为小赵和女孩真心相爱,不在乎世俗

    D.合法,因为结婚时双方并不知道彼此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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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根据《民法典》,关于法定继承的说法,正确的是

    A.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兄弟姐妹

    B.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C.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D.继承开始后,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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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对外欠有债务或税款,则从其遗留的遗产上予以支付。这是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   )原则的体现。

    A.发挥遗产效用

    B.照顾胎儿

    C.无人继承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

    D.先还债后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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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男女双方结婚必须具备的条件不包括

    A.双方父母同意

    B.双方不是直系血亲

    C.双方完全自愿

    D.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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