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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2007年1月新《 企业 会计 准则》在我国境内上市公司的执行,实务中现行税法与新准则之间差异的 问题 将会很多,本文试图从两者在无形资产确认、初始计量、价值摊销、减值以及处置等五个方面的差异进行仔细比对, 分析 两者存在的差异,并结合会计工作实际试图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关键词】:新准则 税法 无形资产
差异新《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在充分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的合理 内容 的基础上,解决了原准则实施过程中碰到的一些问题,顺应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趋同的大趋势,并指明了今后我国会计的国际化 发展 方向,另外在准则中还体现了以人为本的色彩,但由于会计准则与税法之间存在的差异,那么两者势必在实务中会有差异,本文将从无形资产确认、初始计量、价值摊销、减值以及处置等五个方面来分析无形资产新准则与现行税法之间的差异,并尝试给出解决两者差异的可行办法。
一、无形资产确认方面的差异
新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 经济 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现行税法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企业在未来较长时期内带来经济利益或权力的资产。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二者之间的差异主要表现在,新准则中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商誉,而现行税法中的无形资产包括商誉。
二、无形资产初始计量方面的差异
新准则规定,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但是,不同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其初始计量方面还是有所不同。
1.外购无形资产新准则规定,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现行税法规定,纳税人受让无形资产,以按照合理的价格实际支付的金额为原价。包括该无形资产购买过程中的图纸资料费、技术服务费、人员培训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二者之间的差异主要表现在:新准则规定无形资产的初始成本中含有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而现行税法则规定无形资产初始成本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来计价,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无需折现,购买无形资产时会计计入当期损益的利息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2.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新准则规定,企业内部自行 研究 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现行税法规定,纳税人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开发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
二者之间的差异主要表现在:新准则对研究与开发费用分别处理: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而现行税法不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规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除符合准则规定标准外,还要依法申请取得,否则,不允许税前扣除。
三、无形资产摊销方面的差异
1.摊销范围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有限的,应当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现行税法规定,纳税人的无形资产(除外购商誉外),其价值应在整个使用期(即受益期)内逐渐摊入成本、费用,采用直线法 计算 摊销。
责编:杨盛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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