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报警闪光灯,即车辆报警灯,就是人们通常说的“双蹦灯”,它作为一种信号,提醒其他车辆与行人注意本车发生了特殊情况,提醒大家注意。那么,哪些情况机动车可以使用“双蹦灯”呢,
一是雾天行车,通过危险报警闪光灯的不停闪亮,有利于在视线不良的天气条件下提示其他车辆本车所在的位置;二是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时,需要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提醒驶来车辆注意;三是牵引故障机动车时,牵引车和被牵引车均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四是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能见度小于100米时;五是在道路上临时停车时。
除上述情况外,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不能随意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对此,《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2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8条、第60条和第81条规定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一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一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2、能见度小于,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3、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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