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使用灯光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汽车灯光的开启时间可与路灯相同。如果是阴天、雾天或是刮风下雨,则应提前把灯打开,保证良好的视线。
2、起步前应先开灯,看清前方道路再行驶。停车时,应先停车后关灯。
3、时速在30公里以内,可使用近光灯,超过30公里,则应使用远光灯。在有路灯的路面上,开启近光灯即可。
4、通过有交警指挥或红绿灯的路口时,应在距路口30一50米处关闭大灯,改用小灯。
5、在路边暂时停放,则开启小灯、尾灯和示宽灯。
6、夜间路灯开启期间,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
7、转弯、变更车道、超车、掉头、靠边停车时应当提前50一100米开启转向灯。
8、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向左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9、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10、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11、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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