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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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个人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
【考点二】物权法
(五)质押
1.动产质权基本权利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出质人;
债权人——质权人
2.法律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3.质权合同的条款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4)担保的范围;
(5)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
4.质权人义务
(1)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
(2)保管不善或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均需承担相应责任
5.权利质押
另外,有些股权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需要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有些股权没有登记,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责编:杨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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