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精所并”出于《素问。宣明五气篇》,文曰:“五精所并:精气并于心则喜,并于肺则悲,并于肝则忧,并于脾则畏,并于肾则恐,是谓五并,虚而相并者也。”对这段原文的意义古今医者作释不清,疑问尚存。笔者学习后略有一得,现公之与同道共研。
1“五精所并”的含义及实质“五精”,即五脏所藏之精气,是五脏进行正常生理活动的基本物质,也是与五脏相关的组织器官及精神活动的营养保证。“并”,《说文》云:“并,相从也。”《词海》释为“合”,故“并”有相从、聚合、汇合之意。对“五精所并”的发生原因,原文有明确阐述:“虚而相并者也”,即五脏精气的虚弱是精气“并”(聚合)的先决条件。具体地说,五脏中若有某一脏精气虚弱,则机体会调动其他部位(五脏以外)的精气汇聚于此脏。这是由于五脏的功能活动对于整个人体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如果因五脏精气不足而导致五脏功能衰退,则人的生命活动就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因而一旦某脏精气不足,人体就会调动其他部位的精气汇集聚合于此脏,以保证和维持此脏生理活动的正常进行。这实际上是机体的一种保护性反应,也是“五精所并”的实质所在。
2精气所并则神失所养某脏精气虚弱时,其他部位的精气反应性地聚合于此脏,则与五脏相关的组织器官及精神活动的荣养就难得到保证,就会产生种种的病变。
2.1精气并于肾则恐《灵枢。本神》曰:“肾藏精,精舍志。”志者,张景岳《类经》注曰:“意之所存,谓意已决而卓有所立者,曰志。”肾精足,则脑髓充而志强,就能决断而处事,且付之于行动;若肾的精气虚弱,精气并于肾,则“志”失精养而虚弱,常见意念不定,遇事害怕,不能决断处事,概称为“恐”。所以说“精气并于肾则恐”。
2.2精气并于肺则悲《素问。灵兰秘典论》曰:“肺者,相傅之官,治节出焉。”肺主气,能辅助心君主血主神。肺的精气充足,心主血主神的功能也能得助而正常,则气血通利,神和志达,而有“喜”的神态;若肺的精气虚弱,精气皆并于肺,则心君失于辅助,易引起心气虚弱。《灵枢。本神》曰:“心气虚则悲”,悲乃心“不能喜”的神态。这就是“精气并于肺则悲”的缘由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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