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的种类包括工作例会、座谈会、听证会、新闻发布会、展销会等,考查的内容侧重于对会议的整个组织流程的考查。
一、工作例会
工作例会属于会议组织中相对简单的一种会议形式。一般制度比较健全、管理比较成熟的单位,通常都会将工作例会以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对于会议的时间、会议地点、与会人员、主持人以及会议主要内容都在例会制度中有明确的规定。相应地,在会前组织准备过程中,一般不用对上述会议要素花费很多心思,通常需要会务工作人员重点准备的是通过与领导的沟通来确定好会议的议题,并及时、充分地将围绕议题的材料准备齐全,会中和会后做好常规工作即可。
各单位通过召开例会实现有效管理,促进单位内部上下的沟通与合作;提高单位内部各部门执行工作效率,追踪各部门工作进度;集思广益,提出改进性及开展性的工作方案;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进度及人员调配。
二、座谈会
座谈会是一种圆桌讨论会议,是为收集信息、征求意见、调查研究而邀请有关人员召开的小型会议,通常是由参会人员聚到一起,在主持人的引导下对某一主题进行深入讨论。座谈会的特点在于会议氛围相对轻松,相互间能够打破隔阂,就会议主题进行热烈讨论、畅所欲言。座谈会具体形式包括各种“座谈会”“恳谈会”“见面会”“茶话会”等。
三、听证会
听证会起源于英美,是一种把司法审判的模式引入行政和立法程序的制度。听证会模拟司法审判,由意见相反的双方互相辩论,其结果通常对最后的处理有拘束力。其实就是通过确保其程序的公平正义,使听证会的结果能体现各方代表的利益诉求。组织听证会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听证会的与会人员,包括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人员、听证人以及听证陈述人(听取意见的人是听证人,被听取意见的人是听证陈述人),此外可能还会有旁听人员。二是听证会与其他会议的最大的区别在于其公开性,听证陈述人是从报名的公众中产生的,而不是由会议的举办者在小范围内邀请的,会议的举行也是公开的,允许公众旁听,允许记者采访和报道,因此,在组织听证会的过程中要及时地发出听证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报名情况来确定听证会的陈述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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