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投资性房地产 第三节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一)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前提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2.企业能够从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企业选择以公允价值模式,应对其所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均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该房地产所能收到的金额。
(1)参照现行市场价格
(2)参照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最近交易价格
(3)预计未来获得的租金收益和现金流量予以计量
(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会计处理
1.会计处理
(1)公允价值上升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公允价值下降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3)取得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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