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A.专利技术中介服务合同纠纷、专利技术实施许可合同纠纷
B.专利技术实施许可合同纠纷、专利权转让合同纠纷
C.专利产品开发合同纠纷、专利技术实施许可合同纠纷
D.专利权转让合同纠纷、专利技术中介服务合同纠纷
A.专利权不存在或无效
B.张某没有侵害行为
C.非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D.获得了权利人的默示许可
A.针对诉讼程序提出异议
B.现有技术抗辩
C.提出专利权无效请求
D.缩小专利权保护范围
A.临时禁令
B.永久禁令
C.惩罚性赔偿
D.罚款
A.国际专 利申请需要指定要求获得专 利保护的国家,要求优先权中需要明确在哪些国家要求优先权
B.申请人向国际局或国际受理局提交符合规定格式的申请文件及相关文件并按照规定交纳申请费
C.国际局据此在申请日后22个月后迅速公布国际专 利申请
D.受理通过后,将形成三份国际专 利申请文本,一份由受理局保存,一份提交国际局,还有一份送交国际检索局
E.受理后,受理局进行实质审查,审查规则与国内申请受理审查原则大致相同
A.黄强对专 利文件的修改仅限于说明书的内容
B.黄强的专 利文件修改一般不得增加未包含在授权的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
C.黄强的专 利文件修改与授权的权利要求相比,不得扩大原专 利的保护范围
D.黄强不得改变原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
E.黄强的专 利文件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A.依职权审查原则为一般原则,即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可以告知申请人有关法律规定,并依职权变更为相对应的无效宣告理由
B.一事不再理指在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就一项专 利权已做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后,又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不予受理
C.依请求审查原则为一般原则,即通常仅针对当事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不承担全面审查专 利有效性的义务
D.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可以依职权认定技术手段是否为公知常识,并可以引入技术词典、技术手册、教科书等所属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性证据
E.专 利权存在请求人未提及的明显不属于专 利保护客体的缺陷,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可以引入无效宣告理由进行审查
A.该汽车润滑油发明是否确定最接近相同或相近的现有技术
B.该汽车润滑油发明是否有区别的特征和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C.该汽车润滑油在商业上获得成功,则说明这类发明具有显著的进步,具备创造性
D.判断该汽车润滑油发明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需要站位本领域技术人员来判断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否显而易见
A.胡教授独立完成发明并且在杨教授之前提出了专 利申请,因此应当由胡教授获得专 利权
B.杨教授和胡教授的上述专 利申请均不具备新颖性
C.杨教授和胡教授的上述专 利申请均具备新颖性
D.杨教授的专 利申请享受6个月的宽限期,因此其专 利申请具备新颖性
A.新颖性,是指该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不属于现有技术
B.新颖性要求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专 利申请在申请日以前向专 利局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 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 利文件中
C.申请专 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不丧失新颖性
D.申请专 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不丧失新颖性
A.李教授的发明于申请日前10个月内在中国政府主办的进出口商品博览会上首次公开展出
B.李教授的发明于申请日前3个月内在某一级核 心期刊上首次公开发表
C.李教授的发明创造于申请日前2个月内在大学举办的学术会议上首次发表,且会议期间对记载该技术的资料未采取任何保密措施
D.李教授的发明于申请日前5个月内被他人擅自发布在互联网上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