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题库频道 > 其它分类 > 财经类其它 > 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经济法2010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精选多选题(2)

下列关于共有的说法正确的是(    )。

发布时间:2024-07-06

A.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B.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C.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D.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E.按份共有中,共有人转让其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试卷相关题目

  • 1下列属于用益物权的有(    )。

    A.建设用地使用权

    B.宅基地使用权

    C.地役权

    D.采矿权

    E.取水权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 2关于和解的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债务人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请和解

    B.债务人可以依法直接向法院申请和解

    C.债务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法院申请和解

    D.债务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不能向法院申请和解

    E.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 3关于破产清偿顺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B.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要先清偿欠缴的税款

    C.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要先清偿普通破产债权

    D.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E.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要先清偿欠职工的债权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 4下列对于债权人取得的附生效条件的债权,说法正确的是(    )。

    A.管理人不得将破产企业的财产对其进行分配

    B.管理人应该依法提存对其的分配额

    C.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的,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D.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成就的,应当将相应财产交付给债权人

    E.附条件的债权不能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 5破产分配中,管理人应当将(    ) 分配额提存。

    A.附生效条件的债权

    B.附期限的债权

    C.仲裁未决的债权

    D.诉讼未决的债权

    E.附解除条件的债权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 6国家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包括(    )。

    A.积累

    B.税收

    C.没收

    D.征收

    E.罚款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 7(    )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A.船舶

    B.建筑物

    C.航空器

    D.机动车

    E.土地使用权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 8(    )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A.工业

    B.商业

    C.旅游

    D.娱乐

    E.商品住宅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 9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绝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B.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C.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D.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E.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 10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可以发生效力的情形有(    )。

    A.因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导致物权变更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

    B.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C.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和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D.因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导致物权消灭的,自征收行为完成时发生效力

    E.因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受遗赠人实际取得标的物时发生效力

    开始考试点击查看答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