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①除法律规定当选人应具有的条件外,选民平等地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地位平等)
②在一次选举中选民平等地拥有相同的投票权;(一人一票,一票一权)
③每一代表所代表的选民人数相同;(城乡平等)
④一切代表在代表机关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代表平等)
⑤对在选举中处于弱者地位的选民给予特殊的保护性规定,也是选举权平等性的表现。(实质平等)
(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两直三间】
直接选举,即由选民直接选举人大代表。根据选举法规定,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由选区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间接选举,即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市、省、国三级人大代表由间接选举产生。
【考点】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的适用范围。
(4)秘密投票原则
秘密投票亦称无记名投票,它与记名投票或以起立、举手、鼓掌等公开表示自己意愿的方法相对立,是指选民不署自己的姓名、亲自书写选票并投入密封票箱的一种投票方法。
责编:hejuanhua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