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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第一章 世界的物质性及其发展规律2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7-06-03 15:45:24

 

第一章  世界的物质性及其发展规律

(一)目的与要求

从总体上把握人与世界的关系,把握世界的本质及自然、社会、人类统一的基础,认识世界的存在状态及发展规律;  

理解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  

把握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及其同形而上学的根本对立;

掌握辩证地认识事物的原则和方法

(二)教学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

1,物质世界的客观存在

2,对立统一规律

3,意识及其能动作用。

教学难点:

1,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

2,对立统一规律

3,唯物辩证法是根本的方法

(三)课时安排:8学时

(四)教学方法:讲授法、讨论法

(五)教学内容:

导课:

播放视频《宇宙与人》并总结:

从这段科教片末尾的解说词中,我们得知——宇宙是作为一个整体的物质运动,而我们则是物质运动的产物。这一结论为人类几千年来(特别是最近400多年来)自然科学的研究所证实。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大厦根基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在这一结论的基础上概括指出:世界是物质的世界,而物质的世界又是向前发展的,并从中总结出一系列规律。今天我们就通过对第一章9个课时的学习来一同了解以上内容。

第一节   物质世界和实践

一、物质世界的客观存在

“给我物质,我就用它造出一个宇宙来!”这是德国哲学家伊曼努尔·康德的名言。就康德整个一生来说,它不是唯物主义者,但是,他在1755年发表《宇宙发展史》概论时却站在唯物主义立场上喊出这样一个响亮的口号。物质是整个宇宙的内容,它充斥于宇宙的每一个角落,存在于宇宙的过去、现在和将来。马克思主义用科学的实践观点,论证了世界的物质性,提出了世界统一于物质的辩证唯物主义一元论的科学世界观,这是我们认识世界和有效地改造世界的立足点和出发点

人类生存于世界之上,早就对这个世界产生了兴趣。在谋求物质生活资料以维持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长期实践中,人类不断探索着物质世界和人类自身的种种奥秘,古往今来的哲人也不时发出这样的疑问:世界到底是什么?人与世界的关系怎样?世界是否统一?世界统一于什么?这也是马克思主义首先要回答的问题。

(一)世界观与哲学的基本问题

人类要生存,要发展,就要同周围的客观世界发生种种关系,首先要同自然界打交道,进行变革自然界的物质生产活动,以解决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衣、食、住等物质生活资料。为了进行生产人们又必须结成社会关系,相互之间进行交往。在此基础上,还进行着政治、思想等各种社会活动。在这些活动中,人们开始接触个别事物和现象,逐渐形成了对各种具体事物和现象的看法和观点。随着实践的不断深入、视野的不断开阔和认识的不断深化,就由认识具体事物扩大到认识事物的一般本质及其相互联系,进而升华为一定的世界观。所谓世界观(宇宙观)就是人们对于整个世界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诸如世界的本质是什么?世界上的事物是不是运动、变化和发展的?人和周围世界的关系如何? 人的本质是什么?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都具有这样或那样的世界观。

世界观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总是存在于人们观察和处理具体事物的态度和方法之中。一般地说,在实践中运用已经形成的世界观去观察、分析和解决各种问题时也就表现为方法论。所谓方法论,就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所遵循的根本方法的学说和理论体系。没有和世界观相脱离的孤立的方法论,也没有不具备方法论意义的纯粹的世界现,世界观和方法论在通常情况下是一致的,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相应地有什么样的方法论。

世界观与方法论的统一,使抽象的哲学理论能够指导人们的思想和行动,使哲学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自然界有风雨雷电,社会有治乱兴衰,人生有吉凶祸福,人们用一定的观点去分析它,用一定的态度

去对待它,用一定的方法去处理它,就是用世界观指导自己的思想和行动。具有不同世界观的人,对自然界、社会和人生的各种问题的观察、采取的态度和方法是不同的。

世界上的事物纷繁复杂、千姿百态,但归纳起来无非两大现象: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人类的活动也是多种多样、各具特色,但归纳起来无非两件事情: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由此看来,人的一切现象和活动,都不能不涉及客观和主观、物质和精神的关系问题。自从人类从自然界分化出来并产生意识以来,人们对于世界、对于人和世界的关系问题虽然做了种种不同的解释,彼此进行着激烈的争论,但斗争的焦点归根到底集中在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的关系,即哲学的基本问题上。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对于人的实际活动中普遍存在的人与世界关系本质的哲学升华。也正由于这一点,哲学才能发挥它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作用。

关于哲学的基本问题,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前的哲学家们虽未能明确地提出并加以科学的表述,但曾做过不少有益的探求。

早在远古时期,由于生产力极为低下,科学知识极度贫乏,对自然和人类自身的特性、构造和规律等的了解都极其有限,人类赋予大自然以神奇超人的力量,从而形成万物有灵论、“物活论”等原始宗教观念,并把人自身的精神活动看作是一种可自由寄居游离于肉体的灵魂的活动。这样,远古人类对神和世界的关系、灵魂和肉体的关系等问题的思考,就成了思维和存在关系问题的史前形态。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曾经提出物质原理与理性原理的对立;中世纪以后人们从神学迷信中觉醒,明确提出世界是神创造的呢,还是从来就有的?19世纪德国古典哲学家费希特曾指出:唯物论与唯心论的争论,本质上是自我与事物哪一个是第一性的问题;黑格尔认为,思维与存在的对立是哲学的起点,这个起点构成哲学的全部意义;费尔巴哈指出:“神是否创造世界,即神对世界的关系如何,这个问题其实就是关于精神对感性、一般或抽象对实在、类对个体的关系如何的问题……这个问题是属于人类认识和哲学史上最重要又最困难的问题之一,整个哲学史其实只在这个问题周围绕圈子”

哲学基本问题的提出及其内容的确定,是由恩格斯来完成的。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中,恩格斯明确指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

哲学基本问题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方面,思维与存在、精神与物质何者是世界本原,何者是第一性、何者是第二性的问题,这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标准。恩格斯指出:“什么是本原的,是精神,还是自然界?”“哲学家依照他们如何回答这个问题而分成了两大阵营。凡是断定精神对自然界来说是本原的,从而归根到底承认某种创世说的人……组成唯心主义阵营。凡是认为自然界是本原的,则属于唯物主义的各种学派。”第二方面,“我们关于我们周围世界的思想对这个世界本身的关系是怎样的?我们的思维能不能认识现实世界?我们能不能在我们关于现实世界的表象和概念中正确地反映现实?”即思维与存在有没有同一性的问题,这是划分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标准。绝大多数的哲学家,包括所有的唯物主义者和比较彻底的唯心主义者都主张思维和存在具有统一性,认为世界是可以认识的,是可知论。还有一些哲学家否认认识世界或者彻底认识世界的可能性,这是不可知论。哲学基本问题两方面的内容是有着内在的联系的。在本原问题上坚

持唯物主义立场,在认识论问题上必然坚持反映论;而在认识论上坚持反映论,也离不开本原问题上的唯物主义回答。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以探求世界的本质为己任的任何哲学家都不能回避的问题。它贯穿于哲学发展的始终,揭示了各种哲学流派的根本立场及其分歧之所在,从而为人们考察哲学历史发展的基本线索、划分哲学派别提供了一个根本标准。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研究和解决其他哲学问题的前提和基础,并决定着哲学研究的方向。围绕世界的本质问题,哲学还要研究和探索世界的统一性、人类社会进步发展的标尺和动力、人类认识的根源、认识的真理性等一系列问题,对思维和存在关系问题的不同回答,势必成为理解上述系列问题的起点,并必然会循着原则上完全不同的途径展开。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源于人类社会生活,又反过来成为社会实践中的基本问题。它是在实际中普遍存在并决定着人们思想和行为的出发点和方向的根本问题。

与哲学基本问题相一致,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它是划分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的唯一标准。

古往今来,哲学家们在围绕着物质和精神的关系问题特别是何者为世界本原的问题进行争论的同时,还要对这个世界究竟处于怎样一种状态的问题做出自己的回答。如,世界上各种事物和现象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还是彼此隔绝、孤立存在的;是发展变化的,还是静止不动的;如果有变化,是只有数量增减、简单重复,还是由量变到质变,由低级到高级曲折上升的;变化的根本原因是外力的推动,还是内部的矛盾性等。对于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形成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

辩证法一词在古希腊先哲那里,本作为—种论证、谈话的方法被使用,即通常所谓的通过揭露对方议论中的矛盾来克服这些矛盾以求得真理的方法。汉语中的“辩证法”顾名思义也作类似的解释,即辩说和论证的方法或技巧的意思。自黑格尔开始人们则多在世界观、方法论意义上使用辩证法一词,即指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世界,认为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的内部矛盾。形而上学一词从词源上看,原是 “物理学之后”。被恩格斯称为“最博学人物”的亚里士多德,生前留下了大量的著作,后人在编纂其遗著时,把亚氏讨论世界本体、自命为“第一哲学”的著作,编排在关于有形物体的学说即物理学著作之后,称为“物理学之后”。又由于中国《周易·系辞》中有 “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的说法,严复据此将“物理学之后”改译为“形而上学”。黑格尔在哲学史上第一次赋予“形而上学”一词以全新的含义,这就是指与辩证法相对立的思维方式,它用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审察世界,否认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毛泽东曾经说过:“一讲哲学,就少不了这两个对子。”这里的两个对子,一个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一个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

哲学中的这两个对子,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首先,它们回答的是哲学中两个不同的问题。如果说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侧重于对世界的本质“是什么”作出各自的回答,那么,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则侧重于对世界的状态“是怎样”给予不同的解释。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各有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也各有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之分。

其次,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从属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也受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影响和制约。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作为两种思想观点虽然古已有之,但从来不存在什么游离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外的独立的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哲学派别,因为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不是和唯物主义相结合,就是和唯心主义相结合。当然,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并不是无关紧要的,是辩证地还是形而上学地看世界,虽然并不是对世界的本原问题的直接回答,但却对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具有重要的影响和制约作用。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者虽然在解决世界本原问题上是正确的,但由于不懂得辩证法,致使他们在社会历史观陷入唯心主义。

马克思主义在科学的实践观基础之上,实现了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唯物辩证的自然观和历史观的统一,成为真正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二)物质的客观实在性

仰察宇宙,俯究人类,千差万别、无限多样的事物归为一体,皆属于物质,物质范畴是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基石。人类对物质观念的认识,唯物主义物质观的确立和发展是同一定的社会实践和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相联系的,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的限制下,又不断地突破这些限制,由朴素到科学、由片面到全面、由肤浅到深入地发展着的。

马克思主义以前的各种形态的唯物主义,力图按照世界的本来面目揭示它的本原,对物质进行了有意义的探索,提出了许多正确的论点,为科学的学物质观的形成作了必要的准备和积极的贡献。然而,由于受到当时社会实践和科学发展水平的限制,它们终究未能对世界的物质性作出科学的解释,未能对物质范畴作出科学的界定。

在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者在当时实践的基础上,对世界的物质本原进行过论证。例如,古希腊哲学家泰勒斯认为宇宙万物发源于水,德谟克利特认为原子是万物的始基,中国古代哲学家也提出了宇宙万物是由金、木、水、火、土五种元素(五行)构成的论断。他们试图从客观事物本身来说明世界的物质性,从而坚持了唯物主义的根本方向,本质上是正确的。但是,这种观点在当时只能是一种猜想,同时,它把万物归结为某种具体的物质形态,就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了。这种朴素的物质观,反映了人类对客观物质世界的认识尚处在初级阶段。

到了近代,欧洲的唯物主义哲学家依据自然科学的认识成果,认为原子是世界的本原,是“宇宙之砖”,原子的特性也就是一切物质的特性,各种原子既不可分割,也不能相互转化。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物质观继承了古代朴素物质观的唯物论传统,在自然科学实证基础上又克服了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自发、猜测的局限性,在说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和反对宗教神学、唯心主义方面,总的来说是一个进步。但是,由于科学发展水平的限制和缺乏辩证思维,它仍然存在很大的缺陷:第一,它把在质上无限复杂多样的物质世界,仅仅归结为原子在量的组成上的不同,而看不到原子的层次和状态本身的质的多样性、复杂性,更看不到原子也是不可穷尽的。第二,它不了解人类对物质的认识是一个永无止境的发展过程,误把人类对原子这个物质层次的认识当作对物质的最终层次的认识。第三,它不理解特殊和一般、个性和共性的辩证关系,把某种特殊的物质形态误认为物质的一般,把原子的个性错看成物质的共性。第四,它割裂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物质统一性,在社会历史领域里陷入了唯心主义。

马克思主义继承和发扬了以往唯物主义的传统,在概括总结科学发展特别是19世纪以来的自然科学的重大成就的基础上,创立了科学的物质观。这是物质理论发展史上的重大飞跃,是物质观念历史发展的高级阶段。

早在19世纪80年代,恩格斯就指出:“物、物质无非是各种物的总和,而这个概念就是从这一总和中抽象出来的”。”这就是说,物质是各种实际存在的事物和现象所具有的共性,物质范畴就是从各种具体事物和现象的总和中抽象出来的普遍性。但这一重要论述并没有被当时绝大多数的自然科学家所接受,因此,当19世纪末20世纪初物理学的研究中出现了重大突破,发现了电子、X射线和放射性元素时,一些受形而上学支配的物理学家认为“原子非物质化了”。唯心主义者则宣称“物质消失了”,“唯物主义被驳倒了”。为了捍卫唯物主义,回击唯心主义的进攻,列宁概括了自然科学的新成就,运用辩证思维方法对物质范畴作了明确的规定和深刻的阐述:“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列宁的物质定义言简意赅,内涵丰富,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列宁的物质定义指出了物质的根本特性是客观实在性,坚持了唯物主义一元论的基本原则,同唯心主义和二元论划清了界限。它从物质和意识的对立上去把握物质,强调了物质“不依赖我们的感觉而存在”的客观实在性,指明了物质对意识的根源性、独立性和意识对物质的派生性、依赖性。

第二,列宁的物质定义指出了物质的可知性,坚持了反映论和可知论的原则,同不可知论划清了界限。物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这就是说,物质可

以为人们所反映,可以被人们所认识。世界上只有尚未被认识的事物,没有不可认识的事物。今天未被认识或难以感知的事物,随着实践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迟早会被人们所认识。

第三,列宁的物质定义指出“客观实在”性是一切物质的共性,从而把哲学的物质范畴同自然科学的物质结构理论及其概念区别开来,克服了旧唯物主义的局限性;它以“客观实在”作为物质

的唯一特性,这就建立了统一地说明自然过程和历史过程的唯物主义原则,实现了自然观和历史观的统一,实现了唯物主义物质观的飞跃,为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物质世界发展到定阶段便产生了自己的对立物——意识。物质从其自身的发展中产生出能够思维的生物,经历了一个漫长而复杂的历史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有三个决定性的环节:即由无生命物质所具有的反应特性到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由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到高级动物的感觉和心理;由一般动物的感觉和心理发展到人的意识。

一切物质形态都具有自己的反映特性,这是“物质的本性”的最普遍的表现之一。无生命物质的反应特性,是指物质在外界因素的作用和影响下所发生的机械的、物理的、化学的反映,其特点是改变自身的存在状态或转化为它物。这是一切物质形态都具有的反映特性,是向高级反映形式过渡的基础和起点。随着无机物向有机体的演化和生命的出现,便产生了低等生物的反映形式,即刺激感应性。所谓刺激感应性是指生物对外界环境的作用和影响所产生的一种应答机能,这种机能使生物具有趋利避害的选择性,表现了低等生物不同程度的主动性。生物的刺激感应性包含着感觉的萌芽。在此基础上通过漫长的自然选择过程,就由低等生物中逐渐产生出能够适应复杂多变环境的动物乃至高等动物,出现了动物的感觉和心理。高等动物经过漫长的进化,在距今300万年前,其大脑皮层达到了动物演化发展阶段的最高峰,具有了在动物阶段最高级的分析能力。之后,随着类人猿向人类的转化,产生了更加完善而复杂的人脑。与此相适应,也实现了由动物的心理过渡到人的意识这样一次意义更加伟大的飞跃。

人的意识是由动物心理发展而来的,但纯粹的动物心理并不会自发地产生意识。“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还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意识作为社会的产物,其根源在于劳动。劳动在意识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起着决定作用。劳动为意识的产生提供了客观需要与可能,劳动产生了作为思维外壳的语言,劳动创造了人类意识的特殊物质器官——人脑,劳动丰富了意识的内容,促进了意识的发展。

意识是物质的产物,但不是物质本身。它是一种精神现象,而这种精神现象又不是凭空产生的,它需要物质基础。人脑是意识的物质器官,意识是人脑的机能。

现代科学证明,人脑是由多达1100亿个神经细胞组成的蛛网密集、交叉缠结、极为复杂和精细的神经巨网络系统,仅分布在大脑皮层的神经细胞就有150亿至300亿个之多。人脑的神经网络具有“等级式”的结构。它们分工合作,各司其职。人的大脑皮层是整个意识活动的中心。皮层有200个功能区,分别对感官传入的信息进行分析和综合。外界因素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而引起的各种刺激,沿着神经纤维传达到大脑皮层专属的不同职能的各个区域,在这个基础上形成复杂的意识过程。人脑是高度复杂而严密的物质体系,离开了人脑神经活动的生理过程,就不可能有意识存在。

意识是客观世界的主观映象。人脑是思维的器官,但不是思维的源泉。意识是人脑的机能,但光有人脑还不能产生意识。人脑好比一个加工厂,原材料和半成品只能来源于客观世界。人们只有在实践中同外在的客观世界打交道,使人脑和其它反映器官同客观世界发生联系,才会产生意识。正如马克思所说: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人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己。意识活动是主观形式与客观内容的统一。

由于意识的形式是主观的,它对客观存在的反映必然带有特定主体的主观色彩,因而只能是近似的反映,有时甚至是歪曲的反映。然而任何一种反映,都是对于客观世界的反映;任何一种意识,即使是最荒唐的意识,也总具有它的客观原形。正如鲁迅所说:“描神画鬼,毫无对证,本可以专靠了深思,所谓天马行空似的挥写了,然而他们写出来的,也不过是三只眼,长颈子,就是在常见的人体上,增加了眼睛一只,增长了颈子二三尺而已。”荒唐的宗教观念,也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有其客观的基础,它不是把自然界和自然神化,就是使人间的力量具有超人间的威力罢了。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这表明,物质决定意识,意识依赖物质并反作用于物质。

(三)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世界是一个总称,指的是包罗万象的存在的整体。在广阔无垠的大干世界里,存在着千姿百态的事物和现象。它们有没有一个共同的本质和统一的基础?如果有,是什么?马克思主义认为,世界的本原是物质,世界的统一性在于物质性。

世界是物质的世界,而物质世界又处在永恒的运动、变化、发展中,“运动,就最一般的意义来说,就它被理解为存在的方式,被理解为物质的固有属性来说,它包括宇宙中发生的一切变化和过程,从单纯的位置移动起直到思维。”

物质和运动是不可分离的,世界上既没有离开运动的物质,也没有离开物质的运动。一方面,物质是运动着的物质,设想不运动的物质将导致形而上学。人类的实践经验和科学成果证明,从宇宙天体到微观粒子,从无机界到有机界,从自然现象到人类社会现象,各种事物无不处在永恒的运动、变化、发展中。只不过有些事物的运动变化是明显的,人们可以直接感觉到;有些事物由于变比比较缓慢,人们就不容易觉察到;还有一些事物,它们的变化虽然不一定缓慢,但由于距离我们太远,或者它们太小,我们也不容易感觉到它们的运动。另一方面,运动是物质的运动,设想无物质的运动将导致唯心主义。物质是一切运动的基础和主体,从简单的机械运动到复杂的社会运动和思维运动,每一种运动形式都有相应的物质主体,如机械运动的主体是宏观物体:物理运动的主体是分子、原子、基本粒子和场;化学运动的主体是原子、离子、原子团;生物运动的主体是蛋白质和核酸;社会运动的主体是人类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思维运动的主体是人的大脑。

马克思主义在承认物质世界永恒运动的同时,又承认相对静止的存在。相对静止是运动的一种特殊状态,是标志物质运动在一定条件下、一定范围内处于暂时稳定与平衡状态的哲学范畴。主要包含以下几种情形:一是指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某物相对于一定的参照物而言,没有发生位置移动,空间位置保持不变;二是指事物处在量变阶段,没有发生根本性质的变化。

运动的绝对性和静止的相对性是物质运动的两种属性,二者是辨证统一的。动中有静,静中有动。在绝对运动中有相对静止的一面,没有相对静止的纯粹运动是不存在的。在相对静止中又有绝对运动的一面,没有运动的纯粹静止也是不存在的。毛泽东曾指出:世界上就是这样一个辩证法,又动又不动,净是不动没有,净是动也没有。动是绝对的,静是暂时的,有条件的。”运动本身就是动与静的统一,连续性和间断性的统一。坚持事物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相统—的观点,要反对两种错误倾向:一种是夸大相对静止而否认绝对运动的形而上学不变论,一种是夸大绝对运动而否认相对静止的相对主义诡辩论。

物质是运动的,运动必然采取一定的形式。由于物质的具体形态千差万别、无限多样,因而物质的运动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恩格斯根据当时科学所提供的材料,按照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顺序归结为五种基本形式,即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化学运动、生物运动和社会运动,并且每一种基本运动形式中又包括着无限多样的具体运动形式。现代科学的发展,对于多样性的物质运动形式的认识则更加深入和具体了。各种运动形式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并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

时间和空间是运动着的物质的存在形式。时间是指物质运动过程的持续性和顺序性,是物质运动前后相继的历史演示。时间的特点是一维性或不可逆性,即时间只有从过去、现在到未来的一个方向,它的流逝总是沿着单向前进的,去而不返,不可逆转。空间是指运动着的物质的广延性,是运动着的物质相互邻近状况的演示。空间的特点是三维性,即任何物体都有长、宽、高三个向度。现实的空间都是三维的。所谓“四维空间”,是现代科学根据时空不可分离的特性,把三维空间和一维时间结合起来的现实描述,并非说现实的空间是四维的。

时间和空间同物质运动是不可分割的。一方面,物质运动离不开时间和空间。任何物体的存在和运动,都要经历一定的时间和占有一定的空间。另一方面,时间和空间也离不开物质的运动。一说到时间和空间,必然是指一定物体的时间和空间,离开物质运动的时间和空间也是不存在的。这从时间和空间的度量中可以得到说明。时间是用物质在空间里的运动来度量和认识的,空间也是以物质在时间中的运动来度量和认识的。所以,世界上没有离开时间和空间的物质运动,也没有离开物质运动的“纯粹”的时间和空间。物质运动和时空的不可分割证明了时空的客观性。

马克思主义在肯定时空客观实在性的基础上,揭示了时空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对立统一。时间和空间作为运动着的物质的存在方式,它的客观实在性是不变的、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时间和空间的具体特性是受物质运动的具体特性制约的,随着物质运动的形态、特性的变化而变化,因而是可变的、相对的;整个物质世界在时空上是无限的,因而是绝对的,具体物质形态在时空上是有限的,因而是相对的。     

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运动观、时空观,是对现存物质世界存在形式及其基本特征的揭示。不仅如此,马克思主义还对整个物质世界的统一性进行了探索,并把这一研究同人类社会联系起来,在实践基础上实现了自然、社会、人类的统一,第一次使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得到彻底而科学的解释。

在哲学史上,对世界的统一性问题上始终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在世界有没有统一性的问题上,存在着一元论与二元论、多元论的对立;在世界统一于什么的问题上,存在着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斗争。而唯物主义本身对世界统一性问题的认识也有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旧唯物主义把世界的本原归结为某一具体的物质形态或“原初物质”,并以此来描绘世界的物质统一性,这就势必把世界统一性看作是机械的、呆板的统一。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的统一性在于物质性。作为世界统一基础的物质,既不是某一种或几种“始基”之物,也不是某种元素、成分或结构,而是统摄一切具体物质形态又不能归结为任何具体物质形态的客观实在性。第二,世界的物质统一性是多样性的统一。物质世界的统一性是以物质形态的差异性、丰富性和可变性为前提的,世界就是包含着质的差异性的多样性的统一,是运动发展着的统一。辩证唯物主义对世界物质统一性的科学回答,不仅坚持了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而且也内在地包含着辩证法,它把世界的本质问题和世界的存在方式问题有机的统一起来。

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大厦的基石,是建立科学的、完整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起点,也是我们从事一切工作的立足点。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就是我们从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中得出的最重要的结论。

马克思主义在世界物质统一性这一科学原理的基础上,把聚集点从整个世界转向了现存世界,并从实践的观点出发来正确地理解和解决物质和意识、客观世界与主观世界的关系。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共同缺点是,不理解人类实践活动及其意义,把历史过程看作是人的主观意志的产物,因而得出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的错误结论。马克思主义揭示了人类实践的客观实在性,认为物质资料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就使社会历史现象得到唯物主义的解释。

我们知道,在自然界生命进化的基础上产生了人类。尽管历史领域比自然领域更复杂、更难把握,但实践、经验和科学告诉人们,人类社会同自然界一样具有客观实在性。

人类社会的物质性,首先表现在它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整个物质世界的组成部分。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而有生命的个人本身就是一种“能动的自然存在物”。作为自然存在物,人具有和其它动物一样的自然属性和生理机能,人的生存和发展永远不能脱离自然界普遍规律和生物一般规律的制约。所以,人和自然界的一切物种一样,都是物质世界的具体形态。社会科学证明,随着人类的出现,人类社会也产生了。人类社会的产生和发展,仍然是以自然界的物质存在作为自己的基础,这也是对人类社会的物质性的原始证明。

其次,人类社会本身就是以生产方式为其决定力量的特殊的、高级的物质运动。社会存在是由

现实的人、自然环境以及人所创造的生产工具等物质实体要素组成的有机系统,它的本质内容就是物质资料生产方式。人类社会的生产力体现着人们改造自然的现实的物质力量,实现的是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并取得物质成果;生产关系作为全部社会关系的基础,在根本上体现为人与人之间的物质经济关系。所以人类社会物质性的根本标志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所体现的物质性。至于社会意识和其他各种生活过程,都是在这个基础上生长起来的,最终仍然服从并统一于人的社会存在。

再次,人们谋取物质生活资料的实践活动虽有意识作指导,但仍然是以物质力量改造物质力量的活动,仍然是物质性活动。仅仅依靠意识或思想,人类是无法获取生活资料,无法生存和发展的。

总之,人和社会虽然也有精神的方面,但物质方面终究是根本的决定性的方面。所以,包括自然界和人类生活在内的整个世界,是多样性的物质统一体。

二、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

马克思主义在揭示了自然界和社会的物质统一性的基础之上,还阐明了实践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从而为马克思主义社会历史观奠定了基础。

(一)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    

实践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早就引起了哲学家的注意。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说:“只要一息尚存,我永不停止哲学的实践”。亚里士多德说,“实践是包括了完成目的在内的活动”。在欧洲哲学史上,康德正式把“实践”概念引入哲学中,并提出了“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概念。关于实践,历代的哲学家们虽有各自不同的解释,而且其中包含着某些可贵的思想和合理的因素,但从总体上看,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前,人们对实践没有形成一个正确的认识,科学的规定。

唯心主义者夸大了实践活动中的精神的方面,把实践看作是纯粹的精神活动。一些主观唯心主义者把实践和认识混为一谈。如,中国古代哲学家王守仁就主张“知行合一”说,认为“行之明觉精察处便是知,知之真切笃实处便是行”,“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客观唯心主义黑格尔提出了“实践理念”的概念,他把实践解释为人的有目的的活动,认为人们只有通过实践才能从主观观念达到客观真理。这无疑包含着丰富而深刻的思想,但黑格尔所说的实践只不过是他虚构的“绝对理念”这种客观精神自我运动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仍然只是一种精神性的活动。

旧唯物主义者认为实践是感性的活动。费尔巴哈甚至把“实践”和“生活”联系起来,提出了“理论所不能解决的疑难,实践会给你解决”等一些富有启发性的见解。但是,他所说的实践只是指单个人的日常生活活动,是指生物性的适应环境的活动。正如马克思所说:“费尔巴哈不满意抽象的思维而诉诸感性的直观;但是他把感性不是看作实践的、人类感性的活动。”费尔巴哈甚至从消极的方面把实践理解为“卑污的犹太人活动”即利己主义活动,这就把实践庸俗化了。

马克思主义批判地吸取了以往哲学关于实践思想的积极因素,辩证地分析了实践的矛盾本性,概括了科学发展和实践经验,从主观和客观、人与世界的对立统一中对实践作出了科学的概括和规定。马克思说:“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列宁认为,人的和人类历史的实践是主体和客体、主观和客观的“交错点”,它“应当也包括天文学上的观察、发现等等的实践”。毛泽东则进一步把实践规定为“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因此,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所谓实践,就是人类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所进行的能动地改造和探索现实世界的一切社会性的客观物质活动。

实践概念的准确规定和实践观点的确立,是马克思主义区别于以往理论,形成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实质性前提。实践的观点渗透和体现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整个体系中。

马克思主义在承认世界的客观实在性的基础上,认为人的实践活动是现存感性世界的非常深刻的基础,它正确地说明了人与自然界是认识和被认识、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实践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石,它贯穿于认识的全过程和每个环节中,它使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具有了革命的能动的性质,从而完成了认识论上的革命变革。马克思主义把实践贯穿于社会历史,正确说明了人类社会生活的实践本质,指出了人类的社会实践就是人按照客观规律,贯彻自己的目的,通过创造性的话动去占有自然对象的特殊的物质运动过程,从而建立了历史唯物主义。

实践活动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实践是客观的物质性的活动,具有直接现实性。与以观念的方式把握客体的活动不同,实践是人以“感性”的方式把握客体的活动,因而它具有物质的、客观的、感性的性质和形式,并具有直接现实性。首先,构成实践的诸要素即实践的主体、实践的客体和实践的手段都是可感知的客观实在;其次,实践活动的过程是客观的。实践活动的进行,虽然有人的思维活动参与其中,但实践的广度、深度和发展过程却受客观条件的制约和客观规律的支配。再次,实践的结果是客观存在的。实践活动总会引起外部世界的一定改变,产生这样或那样的结果,实践的结果虽然体现着人的意志对自然事物的干预和改造,但它一经产生就同其它客观事物一样成为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所以,无论从那方面来说,实践活动均与单纯的思想、精神活动有着本质区别,正如马克思所说,实践是“真正的现实、感性的活动”,即“客观的活动”。

第二,实践是自觉的能动地活动,具有自觉能动性。动物的活动虽然也是感性的客观活动,但它缺乏意识的指导。如蜜蜂筑巢、蜘蛛结网等,虽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引起外界的某些变化,但它却是一种无目的的适应环境的本能活动,它不可能预见自己活动的结果。而人的实践活动是有目的的、有意识的、自觉的、积极的活动。目的是人从事活动所追求的目标,它是对实践结果的超前意识。人们在行动之前,就有了确定目的,并根据符合客观实际的认识制定计划、方案、办法等,然后付诸于行动,在给客观世界打上人的印记的同时将自己的目的、意图变成现实。实践的能动性还表现在它能自觉地运用在实践基础上获得的认识成果去指导实践,能动地改造世界,创造出客观世界原来没有的东西,以满足人的物质和精神需要。

第三,实践是社会的历史的活动,具有社会历史性。实践虽然可以表现为单个人的活动,但由于作为实践主体的人不是抽象的、纯粹生物学意义上的人,而是生活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况且单个人是无法同自然力量相对抗的,只有在个体结合为统一的整体,形成超出个体的社会力量时,人类才能战胜自然。所以个人的实践离不开全社会共同的协作,每一个人总是凭借着人类的力量去同客体发生关系、从事实践活动的,实践具有社会性。不仅如此,实践还受到历史条件的制约,具有历史性。人类的实践不会永远停留在一个水平上,人们总是一代又一代地在既定的历史条件下去创造自己的历史,实践也总是由低级到高级无止境地向前发展着。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实践主体的能力、实践手段达到的程度和水平,以及实践活动的范围、规模和方式等都各不相同。因此,实践是不断发展着的世代延续的历史活动。

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发展,人类实践活动规模的不断扩大,实践的形式也日趋复杂多样。但概括起来,现实的实践活动主要有三种基本形式:物质生产实践、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科学试验。

物质生产实践是处理人类和自然关系的实践活动,是人们创造并运用生产工具,改造自然,以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活动。人类要生存和发展,首先必须解决衣、食、住、行的问题,这就必须从事物质资料的生产。没有这一前提,人类就会灭亡,社会也不复存在。所以,生产实践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不仅如此,生产实践也是决定其他一切活动的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没有生产实践,其他一切活动均无从谈起。同时,人们在生产实践中逐渐地产生和发展着对自然现象、自然性质、自然规律以及人和自然、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的认识。所以,生产实践也是人类认识的基本来源和推动力。

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是指处理社会内部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活动。生产实践总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进行的。人们为了生产实践的更好发展,就必须维护和巩固那些有利于生产发展的社会关系,调整或根本改变那些不适合生产发展的社会关系。这种建立、维护、调整、变革社会关系的活动是经常不断地进行的。因此,处理和变革社会关系的活动也是人类的一项基本的实践活动。在阶级社会中,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主要是阶级关系,处理和变革社会关系的实践也就主要表现为阶级斗争。在社会主义社会,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主要表现为调整和理顺社会关系,这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

完善和发展。总之,在任何社会里,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都是必不可少的,它制约着人们的认识,是认识的一个重要来源。

科学实验是在生产实践的基础上分化出来的相对独立的一种实践活动。人们在进行生产实践和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之前,为了增大成功的把握,减少失败的可能,往往要进行一些探索和尝试。科学实验就是人们根据一定的科研目的,借助一定的仪器设备,人为地控制和模拟自然现象和某些社会现象,通过观察和测试,探索其内部规律性的实践活动。科学实验的产生和发展,受到生产实践和社会关系实践的制约,反过来又可以为生产实践和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和方法,促进其发展。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特别是在现代化社会大生产中和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条件下,科学实验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它越来越起着重要的开拓性的作用。

物质生产实践、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科学实验既具有各自的相对独立性,又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其中,物质生产实践处于基础的地位,起着主导的作用。而无论何种形式的实践都内在的包含着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意识的关系,包含着物质变换、活动交换和观念的转换。

人类的产生、发展和活动,都是以实践为基本方式和标志的,人本身就是一种实践的存在,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

第一,实践是人所独有的活动。马克思说过:“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即判断一个物种的存在方式就是看其生命活动的形式。人与动物的生存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要依赖于自然界。但是,动物的生命活动与自然界的过程是直接同一的,动物是在消极适应自然的过程中维持自己生存的,因而其本能的活动构成动物的存在方式。与动物不同,人从动物界提升出来,自然界却无法自动满足人的需要,人是在利用工具能动地改造自然的实践过程中维持生存和发展的。实践不仅创造了人,形成人特有的本质,而且使人类的本质力量得到充分的体现。

第二,实践是人类生存的前提。人类必须依赖自然界才能生存和发展,人类是在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中,将自己的理想转化为现实,不断地创造着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条件的,因而物质生活本身,即人类改造自然对象的实践活动成为人的生命之根和立命之本。

第三,实践集中表现了人的本质的社会性。实践首先使人成为“有意识的类存在物”。意识活动把人和动物区别开来,而人的意识是在社会实践的过程中产生、发展的。正如马克思所说,“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即改造无机界,证明了人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不仅如此,实践使人成为“社会存在物”。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而现实的社会关系是在实践中形成的。由于实践是以群体的活动方式出现的,因而,实践活动必然是以社会的形式存在的。正是在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中,人们之间才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从而成为“社会存在物”。 “社会存在物”、“有意识的类存在物”使人的活动具有了自觉能动性,因而使人脱离了动物界,成为“能动的自然存在物”。总之,人的实践活动创造出人之为人的一切特征,构成人的存在方式。

(二)从实践出发理解社会生活的本质

实践在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把主体与客体、人与世界联系起来,在主体与客体、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分化与统一的过程中,又同时形成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分化与统一。实践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分化与统一的基础,是人类世界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

从自然界的演化到人类社会的形成,是自然史上一次巨大的飞跃。人类社会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但自它从自然界分化出来后,就以一种不同于自然存在的社会存在形式与自然相对立。自然界是物质的一种自在的存在形式。由于其运动主体是没有自觉意识的纯粹的客观存在物,因而自然界的物质运动,从宏观世界的运动到微观世界的运动,从无生命物质的运动到生命物质运动,都是自发的、无目的的运动。没有人的参与,自然物质运动照常进行。社会则不同,它是人类活动的共同体,是人们在特定的物质资料生产基础上相互交往共同活动形成的各种关系的有机系统。“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全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每个人都会按照一定的目的、蓝图来改造世界,创造历史。所以,社会与人及其活动是内在统一的。离开了人,离开了人的实践活动,社会就根本不可能存在。

人类社会在从自然分化出来形成一个特殊的存在领域之后,并没有脱离自然界。在劳动实践的基础上,社会和自然之间形成一种新型的、相互作用的关系。

首先,对于人类及其社会而言,自然界是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外部环境。自然界不仅为人和人类社会的形成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前提,也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发展和人类进行历史活动的自然基础。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所需的一切物质和能量,最终都来源于自然界。

其次,人类社会对自然具有积极的能动作用。人在实践活动中创造了人类社会,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又反过来影响和制约自然界。社会与自然之间的物质能量交换是通过人类劳动实现的,人总是要按照自己的内在需要不断地去占有自然、改造自然,不断在自然界身上打上人类意志的烙印,把一些无法利用的自然物质转变为人类可以利用的适合人的目的和需求的形式。马克思指出:“在实践上,人的普遍性正表现为这样的普遍性,它把整个自然界——首先作为人的直接的生活资料。其次,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对象(材料)和工具——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地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不外是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

我们必须辩证地看待人与自然的这种物质交换关系,一方面看到人对自然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主动地认识自然,按照自然规律能动地改造自然,并通过认识和改造自然,维持自身的存在,实现自己的发展。另一方面又要看到自然对人的客观制约性,承认自然的先在地位,适应自然,爱护自然,尊重自然,在劳动实践中时刻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建立人类永恒的自然家园。

当今世界的生态失衡、全球危机从表面上看是自然系统内平衡关系严重破缺,但实际上却是人与自然关系严重失衡,因为这种危机是由于人的实践活动进入自然系统而导致的,它是以“天灾”形式表现出来的“人祸”。正如恩格斯所说,人类征服自然取得的胜利是有代价的,“如果说人靠科学和创造天才征服了自然力,那么,自然力也对人进行报复。”他警告人们不要陶醉于这种胜利,因为到后来产生了“完全不同的、出乎意料的影响,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取消了。恩格斯还指出,“我们这个世纪面临的大改革,即人类同自然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马克思也认为,应当合理地调节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人类本性的条件下进行这种物质变换。

人类社会和自然界既对立又统一的基础是实践。作为人类的本质活动,实践既是使人类社会区别于自然界,保持相对独立性的本质标志,又是使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相互作用,建立人与自然统一关系的根本途径。马克思主义正是从实践出发去理解社会生活的本质的。而实践的观点“必然会导致唯物主义”因为,唯物主义本身就是人类全部实践所提供的普遍必然的结论,而不以实践为基础来确立的唯物主义不是真正彻底的科学的唯物主义, 

如何理解社会的本质,历来是各派哲学在历史上争论的一个焦点。唯心主义历史观把人类社会精神化。在它看来,社会的本质是人的意志的产物,或者是“绝对理性在时间中的展开”。唯心主义历史观看到了人的社会活动是有意识、有目的的能动活动,但同时又将它不恰当地加以夸大,以至于不能深入地探究人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背后所隐藏的真正原因,即物质原因;神学历史观则把人类社会神化。在它看来,社会的本质是“神定的一种秩序”。“上帝”是主宰人类社会兴衰存亡的最高权威,生活于社会中的人们不过是上帝手中任意投掷的骰子,生杀予夺完全听凭上帝的意志。这就否定了社会的客观性,否定了人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对社会存在作了目的论的曲解;自然主义历史观把人类社会自然化。它或者把社会的本质归结为自然条件,即社会所处的自然地理环境,或者把社会的本质归结为人的自然属性,即生物本能。它看到了自然条件或自然属性对社会的影响和制约作用,但又夸大了这种作用,夸大了社会与自然的同一性。

马克思主义通过对实践以及社会全面深入的考查,深刻而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的本质,即“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

第一,实践是社会主体存在的基础。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而满足人生存需要的根本条件是劳动。作为社会的主体,人以其持有的活动作为自己生命活动的基本形式,人通过实践同周围环境发生联系,进行物质交换,获取自己必需的生活资料,维持自己的生存;人自身生产的社会结构,即婚姻形式也是在实践中形成,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变化的。同时,人的本质也是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过程及其成果中得以体现的。总之,实践是人之为人的内在本性。

第二,实践是人类社会关系的发源地。实践内在地包含着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以及人与意识的关系。这些关系又构成了基本的社会关系,即物质的社会关系和思想的社会关系。物质生产是实践的首要形式和根本内容。物质生产实践首先是人通过自身的活动引起、调整和控制人与自然之间物质交换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与人之间又必然要为交换其活动而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跟人与人的关系是相互制约的,它们共存于物质生产实践中。同时,物质生产过程所要得到的结果,在物质生产过程开始时,就已在生产者的头脑中以观念的形式存在,也就是说人类社会的活动有明确的预期目的,而这个目的又决定着生产者活动的方式和方法。由此可见人与其意识的关系也生成于实践活动中。实践以浓缩的形式包含着全部社会关系。

第三,实践构成了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实践有三种基本形式:变革自然的生产实践、处理人与人关系即改造社会的实践以及科学实验。这三种形式的实践既相互区别又相互作用,构成了社会生活的基本内容,即社会经济生活、社会政治生活和社会文化生活。在整个社会生活过程中,物质生产实践具有基础和决定作用,物质生产实践所引起的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构成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

第四,实践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动力。社会发展主要是社会关系的变化以及社会结构的变迁。社会发展的动力不在社会外部,而在于社会的内部矛盾性。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而社会基本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都是在人类实践活动中形成和展开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因此,社会发展不过是人的实践活动在时间中的展开。

总之,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构成社会的人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推动社会运动的力量是千百万人的社会实践活动。离开了人的参与,离开了人的实践活动,就不会有人类历史,就不会有社会的发展。社会生活的全部内容就是不断进行的社会实践。

第二节   事物的普遍联系与发展

导课:

最近,炒股已成为一种潮流。也许你们当中就有不少股民。我在这里可要提醒我们的股民同学,请大家注意女士们裙子的长短。大家是不是百思不得其解:难道裙子的长短还和股市的涨跌有什么联系?我要告诉大家最近的一则报道《长裙流行,道琼斯必跌?》(在屏幕上闪现这则报道,读一遍后,提问:这则报道暗示了什么呢?——事物是普遍联系的)。

恰如***同学所言:事物是普遍联系的。不仅如此,事物还是向前发展的。事物的普遍联系与发展,这就是我们今天学习的主题。

一、联系的普遍性和发展的永恒性

物质世界处在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之中。联系和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事物的普遍联系

恩格斯在谈到事物普遍联系的“辩证图景”时指出:“当我们深思熟虑地考察自然界或人类历史或我们自己的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

地交织起来的画面”。作为一个普遍的哲学范畴,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联系具有一系列特点:

首先,联系具有具有客观性。事物的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是主观臆想的。世界上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每一种事物都是和其他事物联系着而存在的,这是一切事物的客观本性。坚持联系的客观性,就是要求我们要从客观事物本身固有的联系出发,这是唯物辩证法同唯心辩证法、诡辩论的重要区别所在。坚持联系的客观性,就是在联系的观点上坚持了唯物论。

其次,联系具有普遍性。事物联系的普遍性有三层含义:第一,任何事物内部的不同部分和要素是相互联系的,也就是说,任何事物都具有内在的结构性。第二,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同其他事物处于一定的相互联系之中。第三,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

最后,联系具有多样性。世界上的事物是多样的,因而事物的联系也是多样的。主要方式有:直接联系与间接联系,内部联系与外部联系,本质联系与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与偶然联系等。不同的联系构成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的存在状态和发展趋势。

马克思主义关于事物普遍联系的原理,要求人们要善于分析事物的具体联系,确立整体性、开放性观念,从动态中考察事物的普遍联系。当代中国正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就要求人们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相互关系,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和持续的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当今世界是开放的世界,各个国家、各个民族间的相互联系日趋紧密,这就要求我们把握世界发展进程中诸方面的相互联系,把对外开放作为基本国策,抓住机遇,努力发展自己。

()事物的永恒发展

事物的相互联系包含事物的相互作用,而相互作用必然导致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事物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使事物原有的状态和性质发生程度不同的变化。

发展是前进上升的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新事物是指合乎历史前进方向、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旧事务是指丧失历史必然性、日趋灭亡的东西。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因为:第一,新事物符合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远大的发展前途,而旧事物则不符合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丧失其存在的必然性。因此新事物能够迅速成长壮大,最终战胜旧事物。第二,新事物优越于旧事物。新事物是在旧事物母腹中产生的,它克服了旧事物中一切消极、的、腐朽的东西,吸收了旧事物中一切积极的合理的因素,并增添了旧事物所不能容纳的新内容。因此,新事物具有旧事物不可比拟的优越性。第三,在社会领域中,新事物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要求,因而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所以它必然战胜旧事物。新事物不断战胜旧事物的过程,就是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不断发展前进的过程。

物质世界是永恒发展的,具体事物的发展形成了过程,所以恩格斯说:“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不能把世界看成是不发展不变化的事物的堆积,而要把它看成是过程的集合。所谓过程,就是说任何事物都有成有毁,都有其产生、成长和灭亡的历史,任何事物都是作为或久或暂的过程而存在的。世界上没有永世长存的事物。恩格斯说:“这种辨证哲学推翻了一切关于最终的绝对真理和与之相应的人类的绝对状态的观念。在它面前,不存在任何最终的东西、绝对的东西、神圣的东西;它指出所有一切事物的暂时性;在它面前,除了生成和灭亡的不断过程、无止境地由低级上升到高级的不断过程,什么都不存在。”

二、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

事物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有其客观规律的。规律总是体现、贯穿于事物发展的现实过程之中的,是事物的本质联系在发展中的表现。唯物辩证法与其它自然、社会科学不同之处在于,它揭示着自然、社会、思维的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的一般规律。我们一般把辩证法的基本规律概括为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这三个规律从不同的角度揭示了事物的发展和联系。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唯物辩证法作为一个科学的理论体系是有一个核心的,其核心就是对立统一规律。“事物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列宁曾明确指出:“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确定为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可是这需要说明和发挥。”

为什么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呢?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变化发展的内在动力。

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学说,而对立统一规律揭示出事物最普遍最本质的联系,即相互区别相互对立的矛盾双方之间的联系,揭示出事物内部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这从根本上阐明了世界联系和发展的实质。是否承认事物内部的矛盾,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宇宙观对立的焦点,是它们的根本区别之所在。

第二,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于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

既然对立统一规律揭示出联系和发展的最深刻的本质,那么它当然也贯穿于辩证法的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辩证法的其它规律和范畴从不同侧面揭示联系和发展,揭示事物的对立统一关系。因此,对立统一这一辩证法的中心线索,内在地把辩证法的其它规律和范畴连接成一个有机统一体系。

第三,矛盾分析法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

唯物辩证法既是科学的世界观,又是科学的方法论;既是客观世界的发展规律,又是认识、思维发展的规律,是科学的认识工具、认识方法。“辩证法的宇宙观,主要地就是教人们要善于去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运动,并根据这种分析,指出解决矛盾的方法。”可见,唯物辩证法作为宇宙观,最根本的就是关于世界的矛盾观;唯物辩证法作为认识的规律,最根本的就是矛盾的规律;唯物辩证法作为认识方法,最根本的就是矛盾分析法。

总之,对立统一规律是理解普遍联系和全面发展、把握全部辩证法的钥匙,是坚持这一科学的世界观的关键。但是,核心并不能代替全体,唯物辩证法的其它规律和范畴,都具有对立统一规律所容纳不了的各自独特的内容。而且实质和核心也是同其它辩证法要素相比较而显现,向联系而存在的,抹煞了其它要素相对独立的价值,核心和实质也就不存在了。因此,突出对立统一规律的核心地位,决不是用它来包括、代替一切,而恰恰是为了完整准确地把握唯物辩证法的科学体系。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矛盾是辩证法的核心概念,反映的是客观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

矛盾是事物本身的对立统一关系。对立和统一分别体现了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矛盾的对立属性又称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又称同一性。

同一性或统一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的内在的、不可分割的联系,体现着对立面之间相互吸引、相互结合的趋势。矛盾的同一性包括两方面的含义:第一,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即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条件,双方共存于一个统一体中。第二,矛盾双方相互贯通。表现为两种情形:一是矛盾双方相互渗透,相互包含;二是矛盾双方具有相互转化的趋势。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性质。它表现为多种形式,既包括矛盾双方的激烈冲突,也包括矛盾双方的区别和差异,不能把矛盾的斗争性仅仅理解为激烈的冲突和对抗。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结的。首先,同一性和斗争性是有区别的,是矛盾的两种相反的基本属性它们在事物矛盾运动中所出的地位不同。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其次,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又是相互联结的、不可分割的。一方面,同一性包含斗争性,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矛盾双方的同一性是包含差别和对立的具体的同一性,而不是绝对的自身等同。脱离对立的同一是绝对的同一或抽象的同一。如果事物永远

和自身等同,自身中不包含它的对立面,也就没有矛盾,也不会有事物的发展,这是一种形而上学的观点。另一方面,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没有同一性就没有斗争性。矛盾的斗争性是互相联系着的矛盾双方的差别、对立和排斥。如果两个方面毫无联系,就不能构成矛盾,双方的斗争就无从发生。脱离同一的对立是绝对的对立。绝对的对立和绝对的同一一样,都是形而上学的观点。

任何矛盾都有这两种属性,缺一不成其为矛盾。因此,在认识和实践中,我们要把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结合起来,学会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在同一中把握对立,反对只见一方的形而上学观点。

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

矛盾在事物发展中的推动作用是通过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作用来实现的。

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第一,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使事物保持相对稳定性,为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前提。第二,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得到发展。矛盾双方是相互渗透的,矛盾双方都从对方吸取和利用有利于自身的因素,促进自身的发展,从而推动整个事物的发展。第三,矛盾的同一性规定了事物向着对立面转化的基本趋势。发展就是一事物转化为它事物,但这种转化不是任意的,而是向着自己对立面的转化。这一转化的基本趋势是由矛盾的同一性规定的。

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也是很重要的:第一,在事物量变的过程中,斗争推动着矛盾双方的力量对比和相互关系发生变化,为质变做准备。在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斗争的过程中,双方的力量此消彼长,造成矛盾双方发展的不平衡,使力量对比和相互关系发生变化,从而使事物发生量变,为质变创造条件。第二,在事物质变过程中,斗争突破事物存在的限度,使旧的矛盾统一体分解,新的矛盾统一体产生,才有事物的质变。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都起作用,但不能孤立地起作用,只有二者结合起来才能成为事物发展的动力。正如毛泽东所说:“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一切事物的矛盾运动。”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了事物运动发展。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是相互结合共同起作用的。但是,具体条件不同,这两种作用的地位也不相同。在一定的条件下,矛盾的斗争性可能处于主要的方面,而在另外的条件下,矛盾的同一性又可能处于主要的方面。

运用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对事物发展作用的原理指导实践,要正确理解和处理矛盾与和谐的关系。首先,二者是对立的,即各有不同的含义,不能等同,同时,二者又有统一性,相互依赖,不可分离。和谐理念强调平衡、协调、合作,体现包容万物、兼收并蓄的博大精神。但和谐并不否认矛盾,也不意味着矛盾双方绝对同一。和谐也是在不断解决矛盾中实现的。和谐的本质就在于谐调多种因素的差异,化解矛盾,为事物的发展创造条件。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

所谓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也就使人们通常所说的事事有矛盾和时时有矛盾。矛盾的存在是绝对的。

所谓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不同的事物或过程,其内部对立同一的具体关系有不同的性质和特点。矛盾的特殊性规定了事物的本质。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就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矛盾特殊性具体表现为:第一,不同事物的矛盾有不同的特点;第二,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的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也不尽相同;第三,构成事物的许多矛盾以及同一个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其不同的作用、地位和性质。

认识矛盾的特殊性,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根本矛盾和非根本矛盾。根本矛盾是指贯穿事物发展过程始终并规定事物及其过程基本性质和发展趋势的矛盾。除此之外的其它矛盾是非根本矛盾。第二,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任何事物都是由许多矛盾构成的矛盾体系,这些矛盾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其中有一种居于支配地位、起着决定作用的矛盾,就是主要矛盾,其它处于服从地位的矛盾是非主要矛盾(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并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基于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这种关系,我们在观察和处理复杂问题时,首先要抓住和解决主要矛盾,同时又不忽略次要矛盾,做到统筹兼顾,并且要注意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转化,不失时机地转移工作重点。第三,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同一矛盾双方的力量是不平衡的,其中一方处于支配地位、起着主导作用,这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另一方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这是矛盾的次要方面。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影响、相互制约。首先,矛盾的主要方面支配次要方面,事物的性质是由矛盾的次要方面决定的;矛盾的次要方面制约和影响矛盾的主要方面。其次,矛盾双方的地位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事物的性质就随之发生变化。根据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这种关系,我们在分析问题时,要分清主流和支流,抓住主流,正确认识事物的性质,同时也不能忽视支流,并且注意主流和支流的变化。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反对“一点论”和“均衡论”。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就是看问题、办事情既要全面,又要善于抓住重点。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也就是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它们是辨证统一的。首先,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联结的。一方面,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一般只能在个别中存在,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另一方面,特殊性中包含普遍性,特殊性与普遍性相联结而存在。世界上的事物无论如何特殊,它总是与同类中的其他事物有共同之处,总要服从这类事物的一般规律,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是不存在的。其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区别的。二者的区别在于,共性只是包括个性中共同的、本质的东西,个性总有许多自己独有的方面,这是共性所不能包括的。正如列宁所说:“任何一般都是个别的(一部分或一方面或本质)。任何一般只是大致地包括一切个别事物。任何个别都不能完全地包括在一般之中”。所以,二者不能互相代替,尤其不能用普遍性代替特殊性。因为特殊事物的性质比普遍性丰富得多。再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得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由于事物范围的极其广大和发展过程的无限性,在这个场合为普遍性的东西,在另一场合就变成了特殊性,反过来也是一样。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问题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毛泽东把它称为矛盾问题的“精髓”,认为如果不懂得这一关系,就等于不懂辩证法。

()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量变和质变及其相互转化

质和量是事物的两种普遍的规定,事物的变化有两种形式:质变和量变。任何事物都有质,质是事物成为它自身并与其它事物区别开来的内在规定性。质和事物是直接同一的,质与属性有密切的关系。认识事物的质被称作定性分析,是认识事物的起点和基础。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速度、程度、以及事物构成要素在空间上的排列等等可以用数量来表示的规定性。量的规定性由内涵的量和外延的量构成,外延的量表示事物存在的范围和广度,认识事物的量叫定量分析,是认识事物的深化和精确化。

事物的质与量两种规定性是有机统一在一起的,反映这种统一的哲学范畴是度。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限度。度的两端的界限叫关节点或临界点,度就是关节点范围内的幅度,它是一定质的事物所能容纳的量的活动范围的最高界限和最低界限。事物的量在度的范围内的变化不影响事物的质的稳定存在,超出了度的量变就会引起事物的质变。掌握事物的度对认识和实践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只有认识了事物的度,才能正确把握事物的质。当认识还停留于质的阶段时,人们对事物的认识还是模糊和笼统的。由质进入量,对事物的认识较为清晰一些。只有把握了事物的度,才能对事物有清晰准确的认识。其次,只有把握事物的度,才能提出指导实践活动的正确准则,坚持适度原则,防止“过”和“不及”。当需要保持事物的相对稳定性的时候,人的活动目标是设法使量变不超出度的范围,以便尽量做到“注意分寸”、“掌握火候”、“适可而止”。

量变即事物量的规定性的变化,即事物数量的增减、场所的变更和空间排列组合顺序等方面的变化;是较小的、不显著的变化;是在度的范围内的延续和渐进。我们常所说的统一、相持、平衡、静止等,都表征着事物的量变过程。质变是事物质的规定性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是根本性的、显著的突变;是连续和渐进的中断。统一体的分解,相持、平衡、静止的破坏表征的都是事物质变的状态。区别质变与量变的根本标志是这种变化是否超出度的范围。

量变和质变是对立统一的辨证关系。首先,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准备。事物的一切变化都始于量变,只有量变到一定的程度才能发生质变,没有量变就没有质变。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九层高台起于垒土,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反映的都是质变以量变为前提和基础的道理。其次,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达到一定的程度,必然要突破事物的度的限度,引起事物的质变。再次,质变体现和巩固量变的成果,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只有质变的存在,才能使量变的成果得以体现和巩固。只有质变,新事物才能得以产生,才能有事物的发展。

质量互变规律要求我们在实际学习工作中,既要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注意日常的点滴积累;又要树立远大的理想和目标,敢做敢为。反对拔苗助长、急于求成和胸无大志、踏步不前的观念和做法,既不做满足微小进步的庸人,也不做脱离实际的狂想家。

质量互变的具体表现是复杂多样的。首先,量变和质变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量变的形式基本有两种:一种是由数量的增减引起的质变;另一种是由于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空间关系即排列次序和结构形式上的变化而引起的质变。质变的基本形式有两种:爆发式飞跃和非爆发式飞跃。其次,质变量变是相互渗透的。第一,总的量变过程中渗透着部分质变,这可以分为两种情况:阶段性部分质变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第二,质变过程中也渗透着量变,即质变当中有量的扩张。

()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肯定和否定及其相互转化

否定之否定规律告诉我们,事物的发展是通过否定实现的。任何事物内部都存在肯定和否定方面。肯定方面是事物中维持其存在的方面,即肯定这一事物为它自身的方面。否定方面是事物中促使它灭亡的方面,促使它转化为其它事物的方面。这两个方面既对立又统一。

建立在对肯定和否定辩证关系的正确理解基础上的辨证否定观,从动态的角度进一步揭示了肯定和否定的联系。所谓辩证否定,是指包含肯定的否定,首先,辨证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即事物通过自身内部的矛盾运动而达到的对自身的否定,从而实现其自我发展的。其次,辨证否定具有两个特点。否定是发展和联系的环节。新事物是在旧事物中生长起来的,它没有完全抛弃旧事物,而是保留了旧事物中合理的积极的因素,把它改造后吸纳为自己的有机组成部分。可见,发展是指由旧事物飞跃到新事物,联系是指新事物和旧事物的联系。再次,辨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黑格尔说扬弃“有双重意义,它既意谓保存、保持,又意谓停止、终结”。可见,扬弃就是既克服又保留,克服是对旧事物中消极因素的抛弃,是事物发展过程中连续性的中断,保留是旧事物中积极因素在新事物中的继续存留,体现了事物的连续性。可见,作为扬弃的辨证否定是连续性和非连续性的统一。

是否承认扬弃,是形而上学否定观和辨证的否定观对立的重要表现。形而上学是在绝对对立中思维,形而上学者的做法是:要么肯定一切,要么否定一切。坚持辨证的否定观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无论是对待传统文化还是外来文化,都要采取辨证否定的态度,吸取精华,剔除糟粕。既不能全盘继承和照搬,也不应全面抛弃和排斥,而应有鉴别、有选择地学习,努力走出一条既能体现现代世界文明水准又有自己民族特点的现代化道路。

事物的发展是经过否定实现的,辨证的否定不是一次完成的。事物的发展经过两次辨证的否定,由肯定阶段到自己的对立面的否定阶段,再经过对否定的否定,达到否定之否定阶段即再肯定阶段,从而使事物的发展呈现出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的过程,这就是否定之否定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使事物发展的总趋势呈现出前进行、上升性。事物的发展到否定之否定阶段,经过两次辨证的否定,克服了前两个阶段的局限性和片面性,保留下前两个阶段的积极因素,又增加了更高级的新内容,从而使事物在“自己运动”中得到充分的发展和完善,因而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和上升的。

否定之否定规律使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否定之否定阶段和肯定阶段都是同否定阶段相对立的,因而它两个阶段必然有某些相似之处,否定之否定阶段必然要重复肯定阶段的某些特征。这样,事物的发展又仿佛回到了原来的出发点,使事物发展过程呈现出近似圆圈的周期性,否定之否定阶段既是前一个周期的终点,又是下一个周期的起点。一个周期接一个周期,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这样,事物的发展呈现为周期性的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

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如果割裂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就会导致循环论和直线论的错误,这两种论调都是形而上学的错误观点。

否定之否定规律对于人们正确认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按照否定之否定规律办事,要求人们对待一切事物都要采取科学分析的态度,反对肯定一切或者否定一切的形而上学否定观。

三、唯物辩证法是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唯物辩证法作为自然、社会、思维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是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唯物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统一

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的科学,它包括主管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客观辩证法是指客观事物或客观存在的辩证法,即与人类意识界相区别的客观事物联系和运动、变化、发展的辩证状态。主观辩证法是指人类认识和思维运动的辩证法,即以概念作为思维细胞的辩证思维运动和发展的规律。

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关系,如恩格斯指出:“所谓的客观辩证法是在整个自然界中起支配作用的.而所谓的主观辩证法,即辩证的思维,不过是在自然界中到处发生作用的、对立中的运动的反映。”从本质上说,主观辩证法是对客观辩证法的反映。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在内容上一致但在形式上不同。支配着客观物质世界的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同样也贯穿于人类的认识和思维活动中。主观辩证法随着客观辩证法特别是实践活动的辩证法地发展而发展。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形式的不同说明,仅研究客观世界的规律是不够的,还必须同时对认识和思维的规律进行专门研究。这样做的原因,就在于主观辩证法为人类提供了一个科学认识的工具和方法,揭示了如何辩证和正确地进行思维的规律,从而使人们更有效地认识世界。

(二)唯物辩证法是科学的认识方法

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方法论。从生成论的角度说,方法论的根源在于方法。从它的内容和本质来说,所谓的方法不过就是对客观规律的自觉运用。而方法论就是关于方法的本质特性的理论,即研究如何运用客观规律以便自觉地认识和改造世界。

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辩证法的总特征,它告诉我们,世界上没有孤立和绝对静止地存在的事物,整个世界就是一个由千差万别丰富多彩的事物联系起来的整体,是不断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所以,我们在认识事物和世界时,首先就要有联系的和发展理念,并在相互制约、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中把握事物。科学的真正任务在于揭示事物、现象间真正联系或关系,把握本质联系即发展规律。在人类世界,随着国家间和民族间联系的日益密切,形成了全球循环的物质流、信息流、技术流、资金流和人力资源流,世界正走向全球一体化,任何一个国家、民族甚至是其中的每一个人,其生存和发展都离不开其他的国家和民族。在这种形势下,我们必须具有普遍联系和在联系中求发展的观念,否则,就难以在国际世界立足。

唯物辩证法认为,客观世界最普遍的规律有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的内容和发展的动力是事物内部的矛盾性,由此,我们知道认识事物就是分析事物内部的矛盾,把握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关系,找寻事物发展的动力和原因。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辩证关系原理,不仅使我们明白唯物辩证法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什么,而且使我们在认识事物时一定要注意处理一般与个别、共性与个性的关系问题。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窥一斑而见全豹。在分析特殊矛盾、解决具体问题时,这个原理又提醒我们处理好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的关系、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关系。打蛇先打头,做事情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更不能抓了芝麻丢了西瓜;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对人对事都要抓关键看主流。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变化发展的两种状态:量变和质变及其矛盾运行的规律。过犹不及、注意分寸、掌握火候、适可而止,充分体现了“度”概念在人们认识事物中指导作用。“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等等,都使质量互变规律原理的意义体现。所以,现实工作中,既要勤勤恳恳、脚踏实地,又要敢想敢干,勇于探索,善于创新,不能急于求成,甚至拔苗助长,更忌墨守陈规、固步自封。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道路和方向,告诉人们事物经过两次否定、三个环节、一个周期后进行了仿佛是回到出发点的运动,这是事物通过辩证否定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过程,其道路是曲折的、方向是前进上升的。否定之否定规律要求我们用发展的和批判的眼光、辩证的态度看待一切事物。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于发展的过程中,终将被别的事物所取代,没有永恒存在、绝对的、永恒的、顶峰类的事物。所以对待事物要采取批判的态度,既要看到它有存在的理由,又要看到它的暂时性,并由此预测它的可能性。批判是辩证的,既不能肯定一切,又不能否定一切,无论是评价人还是对待传统或外来文化都应如此。否定之否定规律原理对发展总特征的揭示,有助于我们认识事物发展的总体趋势和具体道路。世界上没有一帆风顺的事情,都要经过各种各样的曲折,对此,要有充分的估计和迎战困难的思想准备;同时,要有坚定的信心,保持乐观主义的态度,知难而上,开辟前进的道路。社会和人生的发展都应如此。可见,唯物辩证法关于三大规律的理论给我们提供了认识世界的根本观点和方法,我们无论认识客观世界、还使分析现实生活中各种复杂矛盾问题,或是把握整个人生,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包括五对:原因与结果、必然性与偶然性、现实性与可能性、形式与内容、现象与本质。这五对范畴分别构成了五对矛盾,所以,五对范畴理论蕴含了矛盾分析的方法。

原因与结果是先后相继彼此制约的两种现象,二者是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客观世界的因果联系是辩证的,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辩证地分析事物的因果关系,分析存在和发展的不同原因及其不同结果,可以增强人们活动的自觉性、预测性和调控性。事物的发展存在着必然性和偶然性,两者也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必然性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确定不移的趋势,是由事物的根本矛盾决定的,体现事物发展的本质联系和发展前途。偶然性是事物发展过程中不确定的趋势,是由事物的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引起的,对事物的发展起加速或延缓作用。两者相联结而存在,必然性寓于偶然性之中,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偶然性为必然性开辟道路。所以必须重视事物发展的必然性,把握事物发展的总趋势,但也绝不可忽视偶然性的作用,要善于从偶然中发现必然,把握有利于事物发展的机遇。现实性与可能性也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现实性是指有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可能性是指存在于现实事物之中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现实性和可能性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因此,把握这对范畴的方法论意义,就要求人们立足现实,展望未来,注意分析事物发展的各种可能,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应对不利情况的准备,争取实现好的可能。现象与本质也是既对立又统一的。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联系和根本性质。任何现象都是本质的表现,人们正是通过对事物现象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认识过程,才不断深化对事物本质的认识。内容与形式的对立统一关系表现在,内容是指构成事物的馁在要素,是事物存在的基础,形式是构成事物要素的结构,是事物存在和表现的方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两者既相区别又相依存。在把握内容与形式这对范畴时,既要重视内容,反对形式主义,又要善于运用形式,发挥其积极作用,反对形式虚无主义。

()辩证思维方法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

辩证思维方法主要包括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等方法。它们是人认识世界的中介,是人们保持正确思维的条件。

归纳与演绎是人类思维从个别到一般,又由一般到个别的最常见的推理形式,也是最基本的思维方法。归纳是从个别事实中概括出一般性结论,是一种由个别性前提过渡到一般性结论的推理形式。演绎是从一般原理走向个别结论的思维方法,是由一般性原则推导个别结论的推理形式。归纳和演绎两种方法处于不可分割的联系之中。一方面,归纳和演绎互为前提。归纳是演绎的基础,演绎为归纳提供理论依据,指明归纳的目的和方向。另一方面,归纳和演绎相互补充。归纳虽然能概括出同类事物的共性,但不能区分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不能摒弃片面性和表面性,所得结论还不是充分可靠的,因此,归纳必须靠演绎来补充和修正。演绎以事物共性和个性的统一为基础,共性只大致地包含个性,因此,从共性出发不能揭示个别事物多方面的属性,要了解事物本身的多样性,就得进一步分析归纳。

分析与综合是一种更为深刻的把握事物本质思维方法。分析是在思维中把认识对象从整体分解为各个部分、方面、要素,以便分别加以研究的思维方法。通过分析研究从中找出构成这一认识对象的基础的部分、本质的方面。综合是在把整体分解为各个因素的基础上,再组合成一个整体的思维方法,综合思维倡导把对象的各个本质的方面按其内在联系有机地结合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分析与综合的实质,就是建立在调查研究基础上的矛盾分析方法,是客观事物的辩证联系和过程在思维中的再现。分析与综合的关系也是辩证的,分析是综合的基础,综合是分析的完成,只有把二者结合在一起,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科学的认识。

抽象与具体是辩证思维的高级形式。在思维活动中,抽象与具体是同分析与综合密切相关的思维方法。这一思维方法是通过具体到抽象,又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达到对事物的真理性认识。在认识过程中,有两种完全不同的具体,一种是感性的具体,即多种感觉的综合,是感官直接能感觉到的具体,感性中的具体是人们认识的起点;一种是思维的具体,即在抽象的基础上形成的各种规定性的综合,是感性具体在思维中更深刻地再现。人的认识在思维中的运动经过两个阶段:从具体到抽象和从抽象到具体。从具体到抽象,即从感性具体达到抽象规定,通过分析把整体分解成各个部分,从中抽取出本质的方面并通过概念固定下来;从抽象到具体即从抽象的规定达到思维中的具体,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主要思维方法是综合,即把反映了事物各个方面本质的规定综合起来,形成关于事物的整体性认识,使具体在思维中再现出来,这个具体是不同于感性具体的理性具体。

抽象与具体的方法同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有内在关联。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同时就是以逻辑必然性再现对象的历史发展过程。逻辑与历史相统一是从抽象到具体的内在要求。辩证思维中的历史范畴,又两层含义:客观实在的历史和反映客观实在的认识的历史。所谓逻辑与历史相统一,是指理论体系的逻辑顺序是客观历史发展顺序和认识发展顺序的反映。逻辑与历史之所以相互一致,是因为历史是逻辑的基础,逻辑是历史的理论再现。当然,逻辑与历史又不完全等同,逻辑是“裁剪”了的历史。经过“裁剪”,历史的偶然性被“裁”去,其必然性和本质在逻辑中以纯粹的形式得以显现。辩证思维方法与现代科学方法有密切联系:一方面,辩证思维方法是现代科学方法的方法论前提,辩证思维的基本精神和原则贯穿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中;另一方面,现代科学思维方法又丰富辩证思维方法。辩证思维方法从普遍联系、永恒发展角度揭示事物的联系,侧重人与世界的整体关系。现代科学思维方法是在确认世界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前提下,深入研究世界的某些关系,如系统方法就是在承认世界普遍联系的客观实在的前提下研究系统的最优解。所以,现代科学的思维方法丰富了辩证法,使辩证法深入到发展的细节和更深层次。因此,辩证思维方法应该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中吸取营养,以丰富自身的方法系统。

第三节   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

一、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

世界上的事物多种多样、纷繁复杂,各自有自身发展的规律。人们认识世界就要认识世界的发展规律,并遵循这些客观规律,自觉能动地改造世界。

(一)规律及其特点

1、规律的含义

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既有偶然的转瞬即逝的方面,也有其必然的稳定的方面。规律是事物发展中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首先,规律是事物的本质联系。万有引力定律揭示了物体之间的本质联系,元素周期律揭示了元素的化学性质与原子序数之间的本质联系,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状况相适应的规律揭示了物质生产方式的内容及其形式的本质联系。这些规律所反映的联系性质都是本质,即它们体现了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内在的根本性质和发展过程。其次,规律是事物的必然的联系。规律意味着必然性的确立,它代表着事物必定如此、确定不移的趋势。例如:人类社会必然由低级社会形态向高级社会形态发展,暂时的曲折倒退,不能改变历史前进的总趋势。第三,规律是事物的稳定联系。规律是变动不居的现象中相对稳定的联系,规律的稳定性也就是它的可重复性。只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某种合乎规律的现象就必然会重复出现。如价值规律是一切商品生产所共有的规律,任何一种生产,只要它还是商品生产,商品的价值就必然决定于生产该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2、规律的特点

①客观性。由于规律是客观事物间的本质的必然联系,而客观事物本身是不依人的意识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所以,作为客观事物本质的必然联系的规律也是不依人的意识为转移而存在着,即任何规律都具有客观性。第一,这种客观性不管人们认识与否,它都同样存在。春、夏、秋、冬四季更替并不因为有人怕冷或怕热而不出现。第二,这种客观性也不能按照人们的主观意志而创造和消灭,而只能随着客观事物的发生、发展、消亡的变化而变化。我国战国时代哲学家荀子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这里的“常”就是指规律;“不为尧存,不为桀存”就是说规律是客观的,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但这决不是说人们在客观规律面前是完全消极被动无所作为的。人们在实践中,通过大量的外部现象,可以认识或发现客观规律,并利用这种认识指导实践,达到改造自然、改造社会,为社会谋福利的目的。第三,这种客观性还表现在,人们在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其行动只有符合客观规律才能实现预想的效果,违背客观规律必然失败。

②稳定性。世界上的事物和现象是多种多样的,它们之间的联系也是错综复杂、千变万化的。而规律是事物众多联系中本质的、必然的联系。所以规律具有稳定性。比如,每一个生物体都和周围环境有着多方面的联系,在外界环境的作用下,生物体经常发生变化。但是,同外界进行物质交换、维持新陈代谢的正常活动是生物体同外界最本质的联系。这个本质的联系则是稳定的。认识了这种本质联系,才能了解新陈代谢规律和生态平衡规律。

③普遍性。规律在它所适用的条件下,都要重复出现,在它适用的范围内必然要发生作用。因为规律是事物本质的、必然的联系,所以,凡是具有这样内在联系的事物,规律必然起作用。只要符合规律存在的条件,规律必然重复出现。比如:在标准大气压下,水在摄氏零度以下由液体变成固体,只要具备标准大气压和零度以下的条件,水必然要变成冰。

由于不同规律所适用的范围大小不同,所以,规律普遍性的大小也不相同。根据规律普遍性的大小,可分为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所谓一般规律,也叫普遍规律,即普遍性较大的规律。比如,适用于整个宇宙中的各种运动形式的唯物辩证法的规律,适用于宇宙中某一领域的一些规律,如思维领域的运动规律、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等等,都是一般规律。所谓特殊规律,是指普遍性较小、只适用于某些事物的运动规律。比如,阶级斗争规律只适用于阶级社会里,不适用社会发展的所有阶段。相对于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来说,它是特殊规律。由于宇宙的事物都处在普遍联系之中,所以,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之间的界限是相对的。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是相对于一定的范围而言的。在一定范围内是一般规律,在另一范围则是特殊规律。反之,亦然。正因为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的区分具有相对性,所以,我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既要重视一般规律的作用,又要重视特殊规律的作用。在我国革命和建设中,要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同我国具体情况结合起来,使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取得胜利。

(二)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的关系

自然与社会是不可分离的,都具有物质性,都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自然规律是自然现象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社会规律是通过人们的活动表现出来的社会生活过程诸现象间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的联系主要表现在:自然规律本身虽然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人不能任意改变、创造或消灭自然规律。但是,人可以使用自己的躯体和物质工具作用于客观世界,引起自然界的某些变化,并能有目的地引发、调节和控制实物、能量和信息过程,使各种客观规律共同作用的结果发生有利于人的变化或保持有利于人的稳定性。

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自然规律是在自然界自在地起作用的规律,是盲目的、无意识的力量相互作用的表现,它对人来说是一种“外在的必然性”。社会规律是人的社会生活及其产物的历史运动的本质的联系,它只能形成于人的有意识的活动之中,并通过人的活动显示其自身的存在,实现自身的作用。

“社会发展史却有一点是和自然发展史根本不相同的。在自然界中(如果我们把人对自然界的反作用撇开不谈)全是没有意识的、盲目的动力,这些动力彼此发生作用,而一般规律就表现在这些动力的相互作用中。在所发生的任何事情中,无论在外表上看得出的无数表面的偶然性中,或者在可以证实这些偶然性内部的规律性的最终结果中,都没有任何事情是作为预期的自觉的目的发生的。相反,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  ——恩格斯

社会规律同自然规律的这个区别,容易使人们被表面假象所迷惑,即社会历史进程似乎是无数的偶然现象的简单堆积,社会历史进程似乎是多变的和无序的,毫无规律性可言。

18世纪法国哲学家霍尔巴赫就这样说过:“一个迷信者的胆汁过多的辛烈,一个征服者的心中过于灼热的血液,一个专制君主胃里的消化不良,在某个妇女的精神中闪过的一个幻想,都是一些充分的原因,足以酿成战争,足以驱使千万人去从事屠杀,足以倾覆城池,足以使城市化为灰烬,使国家陷于悲惨和贫困,使饥饿和传染病猖獗……”显然,这是一种典型的否定社会规律性的唯心史观。

在社会规律中,既包含着客观必然性,又包含着对主体来说的合理性;既存在客观制约主观的关系,又同时存在主观制约客观的关系,是这两种关系的统一。由于社会规律的复杂性,这就使人们认识社会规律比认识自然规律困难的多。社会矛盾的成熟程度以及人们认识的局限性和阶段的局限性也影响着人们对社会规律的认识。因而,人们对社会规律的认识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往往要经过反复实践、反复探索,才能达到对客观规律的正确认识。

二、意识的能动作用

现实世界是一个统一的物质世界。自从人类出现以来,世界上除了物质以外,还有意识现象。为了科学的解决哲学基本问题,彻底坚持唯物主义一元论,辩证唯物主义的意识论对意识作用问题作了科学的说明。

(一)意识的能动作用

辩证唯物主义在坚持物质决定意识,意识依赖于物质的同时,又承认意识对物质有能动作用。意识的能动作用是人的意识所特有的积极反映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和活动。

1、意识能动性的表现

意识能动性表现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①意识活动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作为意识主体的人在认识客观事物时,总是基于一定的实践需要和主体利益,抱有一定的动机和目的,去确定自己的目标和任务。同时,要完成预定的任务,又必须指定活动方式、步骤、方案和措施。人的活动中所表现的这种目的性和计划性,是其他任何动物所不具有的。正如马克思所说:“蜘蛛的活动与织工的活动相似,蜜蜂建筑蜂房的本领使人间的许多建筑师感到惭愧。但是,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

②意识活动具有主动创造性。人的意识不仅采取感觉、知觉、表象等感性形式反映事物的外部形象,而且能够运用概念、判断、推理等形式对感性材料主动地进行加工制作,通过思维再现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意识反映对象不是刻板式的模仿,它既能“复制”当前的对象,又能够追溯过去,推测未来,预见事物的发展趋势和前景,在观念中创造一个理想的世界。

③意识活动对客观世界具有改造作用。意识的能动作用不仅在于人们从实践中形成正确的思想,更重要的表现在以这些正确的思想和理论为指导,通过实践把观念的东西变成现实,在自然界打上人类意志的印记。人类所取得的所有成就,无一不体现着人类意识的伟大创造力。

④意识活动对人体生理活动具有控制作用。人的心理过程既依赖于人的生理过程,同时又可以反作用于人的生理过程。关于意识或心理活动对人体生理和病理活动的调节和控制,人类早就有所认识,我国传统医学证明,喜、怒、忧、思、悲、恐、惊七种情绪的变化会对人体生理和病理活动发生重要影响。

意识的能动作用有两种不同的性质和结果。一种是促进事物的发展,一种是阻碍事物的发展。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意识,能指导人们采取正确的行动,对事物的发展起积极地推动作用;错误的思想、意识,会引导人们采取错误的行动,对事物的发展起消极的阻碍作用。因此,仅仅承认意识的能动作用还不够,还必须正确地发挥意识的能动作用。

2、正确发挥意识能动作用应注意几点:

第一,意识能动作用的实现必须通过社会实践。人的意识是一种精神力量,要使它变为真实的物质力量,就必须通过实践活动才能达到。意识的“物化”是双重的:把观念的东西化为物质的感性活动,即化为实践;再通过实践,使主观的东西见之于客观,使客观世界发生合乎目的的改变。离开实践,人的意识既不能认识世界,也不能改造世界。

第二,意识能动作用的发挥,还依赖于一定的物质条件和技术手段。人们认识世界要依赖物质条件和技术手段,并且人的认识水平与物质技术条件的发展水平成正比。也就是说,科学观测设备越先进,越能增强人们的认识能力和提高认识水平。不仅认识世界如此,改造世界更需要凭借一定的物质手段。技术手段和技术设备越先进,人们改造世界的能力越强大。

第三,意识的能动作用要有一个恰当的估计。只有估计恰当,既不夸大也不缩小,才能发挥充分。忽视甚至抹煞意识的能动作用,因而消极悲观,无所作为,或者片面夸大意识的能动作用,不顾客观实际情况,盲目蛮干,都是错误的。

(二)意识和人工智能

20世纪40年代,生物控制论的奠基人WR.艾什比曾提出一个颇为启迪人的口号:“设计一个脑”。自那时以来,人工设计、制造和不断改进的电脑,已成为现代人类不可缺少的、得心应手的思维工具,并广泛地应用于人类社会生产和生活各个方面。以智能计算机为代表的人工智能的出现,在科学技术史上与人类认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人工智能是相对于人类智能而言的。人工智能是对人的思维的信息过程的模拟,是人的智能的物化。人工智能作为机器实际上是用输入器模拟人的眼、耳、鼻等感官,接受外界的信息;用存储器模拟人对信息的记忆功能,把信息积累起来,以供随时使用;用计算器模拟人脑对信息加工、分析、处理的过程;用控制器模拟人脑调节各方面信息,指挥其按各项指令正常运行;由输出器替代人的效应器官,用以输出信息。

人工智能可以帮助人完成一部分意识活动,突破了人脑器官的许多自然局限性,对促进意识的发展和加强意识对实践的指导方面起积极的、重要的作用。但是,人工智能决不会成为人类智能,取代人的意识。人工智能与人类智能有着本质区别:首先,人工智能是对思维的模拟,尽管人工智能在某些方面可以替代和超过人的思维,但从根本上说,人工智能仍是思维和实践的产物,模拟者不能替代被模拟者。更何况意识中的情感、意志及非理性因素是人工智能的机器不会具有并且也无法模拟的。其次,人工智能没有社会性,不会考虑到实施指令而形成的社会后果。最后,人工智能没有自身的需求和解决需求的实践活动,因而也就缺乏促使自身的功能发展的内在动因,没有能动的创造能力;而人类思维则是随社会实践和自身发展而不断发展的。

“人,仅仅是一根芦苇,大自然里最脆弱的一根芦苇。不过,他(她)是一根会思维的芦苇。如果要将其消灭,宇宙用不着全副武装,大兴干戈。一屡轻雾、一滴水珠足矣。但是,即使宇宙当真粉碎了人,人也会比刽子手更珍贵,因为他(她)明白自己死了,并清楚地知道了宇宙的优势和界限。而对于这一点,宇宙却一无所知。于是,我们的尊严来自思维,包括意识的思维和潜意识的思维。我们必须通过思维,来使自己升华,而不能指望我们无法填满的时间和空间,那么,让我们努力地开动思维机器吧,在那里,我们能找到为人的准则。”——帕斯卡(法国哲学家、数学家、物理学家)

(三)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的关系

主观能动性是人们主动的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客观规律是物质本身固有的、本质的必然联系,人们要想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获得预想的效果,必须处理好二者的关系。

首先,要尊重客观规律是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因为规律是客观的,具有稳定性和强制性,不依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要想使主观能动性得到正确有效的发挥,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中实现好的可能,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使主观符合客观。事实证明,人们对客观规律的认识越深刻、越全面,就越能取得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积极成果。

其次,认识规律、利用规律也必须发挥主观能动性。因为客观规律是事物内在的、本质的必然联系,要认识它、利用它不付出一番艰苦的努力是不行的。获得一个正确认识往往需要实践、认识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往往要遇到许多困难和挫折,必须经过不懈的努力,才能达到目的。

再次,要利用规律改造世界,更需要发挥主观能动性。任何规律都是在一定的物质条件下发生作用的。运用规律改造世界就必须创造和改变各种物质条件,为客观规律的作用开辟道路。利用自然规律改造自然,往往要遇到物质设备、技术条件和地形气候等多方面的问题和困难。利用社会规律改造社会则要遇到各种因素的干扰甚至阻挠,需要进行行政的和教育的、经济的和文化的、政治的和军事的各种形式的斗争。只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克服前进道路上的重要障碍,才能推动历史的发展。

在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的辩正关系上,与马克思主义不同的有“唯意志论”与“宿命论”。前者不尊重客观规律,片面夸大主观能动性,认为自己的主观意识可以决定一切、改变一切;后者以强调客观规律性、强调客观条件为借口,否认或忽视人的主观能动性,能够办到的事情不去努力办,从而陷入形而上学机械论。历史经验证明,这两种片面性都会给革命和建设事业造成损失。

同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相联系的另一个问题,是社会历史决定论与主体选择的关系。社会历史决定论是关于历史运动具有必然性、规律性的学说。主体选择讲的是历史主体在社会发展中的能动性和选择性。历史选择论是在历史必然性、规律性所决定的多种可能性之间的自觉选择,而历史决定论又以历史选择论为实现自身的条件;历史必然性和规律性决定着历史发展的多种可能方向、社会制度的多种样态、人的历史活动的多种可能目标、活动空间和活动方向。而主体选择的作用则在于:选择历史发展的特定方向,选择社会制度的特定样态,选择自身历史活动的特定目标和活动方向。主体选择既有必然性的一面,即不能超越可能的范围去选择,又有主体性的一面,人类历史活动就是“决定”和“选择”的统一。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按照自己的需要、利益和价值取向进行选择的。社会生活的未来发展具有多种可能性,但是,它们对于人们的需要和利益却不是等价的,有好坏、优劣之分。因此,人们不可能一视同仁地对待它们。再则,由于人们的需要和利益存在差别,有时甚至根本对立,这就决定了即使对于同一种可能性,人们也会做出不同的评价和取舍。但是,承认社会历史发展中主体选择的地位和作用,并不意味着这种选择是任意的。我们必须正确对待每一次选择。错误的选择会给社会带来灾难,给人类带来痛苦,正确的选择才会给社会带来繁荣,给人类带来幸福。社会历史发展中决定性和选择性相统一的过程,从整个人类历史的发展长河来看,也就是主体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愈来愈接近和符合的过程。这个过程,也就是人们在认识和实践过程中长期而艰难的探索过程,是人们的认识和实践不断深入的过程,是人们不断发现真理和修正错误的过程。人们探索的时间越长,探索的范围越广,认识和实践的水平越高,人们的意识能动性与客观规律相符合的程度就越大。意识形态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是如此,主体选择与客观规律的关系也是如此。

了解和把握历史进程中决定性与主体选择性之间的辩正关系,对于我们科学地认识历史和当今社会有着现实的意义。例如,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规律决定了社会主义国家改革的必然性,但每个国家怎么改,道路与方法、体制与机制、战略与政策及利益整合与改革步骤等等具体的内容,则取决于人们的认识水平和选择能力,取决于人们的认识能力与本国国情和历史环境的吻合程度。

(六)课后作业:

联系实际思考矛盾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的重要意义。

为什么说唯物辩证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如何把握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的辩证关系?

(七)参考书目

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节选),《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2.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3.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节选),1872年第二版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4.恩格斯:《反杜林论》(欧根·杜林先生在科学中实行的变革)第一编哲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5.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责编: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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