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第三章人类社会及其发展规律
教学目的和要求:
1、把握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及其重要意义。
2、要求学生全面理解掌握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及其规律;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及其规律。把握社会形态更替的一般规律及其特殊形式。
3、要求学生了解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弄清阶级斗争、革命和改革、科学技术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4、向学生讲清历史的创造者是人民群众而非少数“英雄人物”,让学生掌握历史人物的作用和评价历史人物的原则。
重 点:
1、两种对立的历史观及历史观的基本问题。
2、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讲清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决定与被决定、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讲清由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生产关系变革,导致上层建筑革命,社会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的过程。使学生认识到我国进行体制改革的客观必然性。
3、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难 点:
1、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与哲学基本问题的关系。
2、“第一生产力”与“先进生产力”的关系。
3、把握社会形态更替的一般规律的同时,还要理解社会形态更替的统一性与多样性,社会形态更替的必然性与人们的历史选择性、社会形态更替的前进性与曲折性。
4、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与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关系问题。
授课时间:6课时
第一节 社会基本矛盾及其运动规律
问题导人:鲁滨逊在荒岛上的活动是社会生产活动吗 ?
我们现在要问:如果鲁滨逊手中没有社会为他提供的枪支 , 没有人们留给他的火药 , 没有从破船上找到的装有刀子、斧子、钉子等各种工具的小箱子 , 没有自己的仆人——当地土人“星期五”, 他能生存吗 ? 这说明了什么 ?
它说明了“生产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条件下都只能是社会的生产”这一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 。
一、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正确认识这一问题是解决其他社会历史观问题的基础和前提。
(一)两种根本对立的历史观
在对待社会历史问题上,历来存在着两种根本对立的观点:一种是唯物史观,另一种是唯心史观。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唯心史观一直占据统治地位。它的主要缺陷是:至多考察了人们活动的思想动机,而没有进一步考究思想动机背后的物质动因和经济根源,因而从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前提出发,把社会历史看成精神发展史,根本否认社会历史的客观规律,根本否认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决定作用。
(二)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及其辩证关系
社会存在是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主要是指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及生产方式,也包括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
地理环境是指人类生存和发展所依赖的各种自然条件的总和,包括气候、土壤、地形地貌、矿藏和动植物分布等等。地理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场所,离开适合人类生存的地理环境,人类就无法生存。地理环境是社会存在的必要前提,对社会发展有一定的影响作用,但对社会发展不起决定作用。
人口因素也是重要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人口因素指的是人口的数量、质量、构成、分布密度和增长速度等。它对社会发展起着制约和影响作用。
其中生产方式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力量。首先,物质生产及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人类其他一切活动首要前提。其次,物质生产及生产方式决定着社会的结构、性质和面貌,制约着人们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等全部社会生活。最后,物质生产及生产方式的变化发展决定整个社会历史的变化发展,决定社会形态从低级向高级的更替和发展。
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是辩证统一的。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是社会意识的根源基础,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社会存在是社会意识内容的客观来源,社会意识是社会物质生活过程及其条件的主观反映。社会意识产生的最切近的基础是人类的社会实践,实践的能动性决定了意识反映的能动性。所以,社会意识根源于社会存在,是对以实践为基础的不断发展变化的现实世界的反映。
社会意识是人们社会物质交往的产物。社会意识同语言一样,是在生产中由于交往活动的需要而产生的。
随着社会存在的发展,社会意识也相应地或迟早地发生变化和发展。社会意识是具体的、历史的。每一时代的社会意识都有其独特的内容和特点,具有不断进步的历史趋势,但不管怎样变化、发展,其根源深深地埋藏于经济的事实之中。例如,在原始社会,人们只有朴素的族群公有观念,不知“私有”为何物。随着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生产方式的出现和原始社会的瓦解,私有观念以及与此相联系的思想意识相应产生。可见,那种认为人从来就有“自私意识”的观点是没有根据的。
历史唯物主义同时认为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有反作用,对社会存在保持着相对独立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社会意识的发展变化与社会存在的发展变化不完全同步。主要有两种情形:
首先,社会意识往往落后于社会存在的变化。这是指社会意识并不是随着社会存在的改变而立即发生变化的。当某种社会意识赖以存在的社会制度改变以后,这种社会意识不会立即消灭,而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存在并发生作用。这是因为,一方面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映本身要经历一个复杂的过程,社会存在虽然发生了变化,但这种变化反映到社会意识中来需要一段时间;另一方面,社会意识一经形成,就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保守性,在一定条件下甚至变成一种顽固的保守力量,牢固地占据着人们的头脑,阻碍新的社会意识的产生和传播。
其次,社会意识有时可以超越现实社会存在的发展状况。这是因为先进的社会意识由于反映和代表了进步的社会势力的利益和要求,往往能在一定程度上预见社会发展的趋势,成为社会变革的先导。
社会意识落后于社会存在或预见未来,这两种情况都表明了社会意识的独立性。但是,这种独立性只能是相对的。旧的社会思想和理论不可能在它的物质基础消灭之后长久地存在下去,迟早要归于灭亡;新的理论也只是在社会存在的发展已经具备了提出新的任务的条件时才可能产生。它对未来社会的发展也只能指出其根本趋势和大致轮廓,而不能详尽无遗地描绘其具体细节。
第二,社会意识的发展同经济发展的水平之间具有不平衡性。现实的历史发展过程表明,某一国家或地区社会意识发展的水平同该地区经济发展的水平,并不总是一一对应的。经济上先进的国家社会意识并不一定就是先进的;同样,经济上落后的国家,其社会意识也不一定就是落后的。如十八世纪末到十九世纪初,经济上落后的法国在政治思想上超过了当时经济上先进的英国,而经济上更加落后的德国在哲学特别是辩证法思想上却远远超过了英法两国。
第三,社会意识在自身的发展中具有历史继承性。社会意识的发展有两条道路,一条是来自社会存在,另一条是来自继承前人留下来的精神文化成果和其它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就是在这两种来源的相互作用中形成的。如从赫拉克利特的朴素辩证法到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再到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就是一个批判、继承、发展的过程。正是由于这种历史继承性,社会意识的发展才能持续而不中断,才有可追溯的历史线索。在社会意识的发展过程中,新的社会意识的形成和发展,不是对旧的社会意识的全盘否定,而是既克服又保留,克服其陈腐落后的东西,保留其积极合理的因素。马克思主义在对待文化遗产问题上要反对两种倾向:一种倾向是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全盘肯定,不加分析地兼收并蓄,搞复古主义;另一种倾向是对历史文化遗产一概排斥,否定一切,搞历史虚无主义。正确的态度应该是批判继承,弃其糟粕,取其精华,把继承和创新统一起来。马克思主义对待文化遗产的科学观点和正确态度,为我们正确对待中国传统文化指明了方向。
第四,社会意识各种形式之间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社会意识各种形式之间不是彼此孤立、互不相干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的。一般地说,政治和法律思想对其他社会意识形式的影响最大,因为政治和法律思想最直接、最集中地反映一定的经济基础,体现着一定阶级和社会集团的利益;哲学对其他社会意识形式的影响最为深刻,因为哲学作为世界观和方法论对其他社会意识形式具有指导作用;科学是一种在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革命的力量,社会越向前发展,它的作用就越大,对其他社会意识形式的影响也就越加明显。特殊地说,在不同国家和不同的历史时期,社会意识之间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是不同的,例如,在欧洲中世纪,宗教对其他社会意识形式的影响最大;在18世纪的法国,政治思想和哲学思想对其他社会意识形式的影响较为突出。
当然,社会意识自身内部的这种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也是相对的,归根到底要受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性的制约。任何一种社会意识以哪种方式,在哪一方面对其他社会意识形式产生怎样的影响,以及一个民族或国家受其他民族或国家社会意识影响的方式和程度,最终还是决定于社会存在所提供的需要与可能。
最后,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能动反作用。这是社会意识相对独立性的突出表现。任何社会意识都不会凭空出现,只能是适应一定社会物质生活发展的要求而产生的,因而它必然具有满足这些需求的功能和价值,在一定条件下会转化为物质力量并作用于社会存在、影响历史的发展。先进的社会意识,反映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对社会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落后的社会意识不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对社会发展起着阻碍的作用。
社会意识的能动作用是通过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实现的。思想本身并不能实现什么,要实现思想就要诉诸实践,而社会实践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因此,一种社会意识发挥作用的程度及范围大小、时间久暂,同它实际掌握群众的深度和广度密切联系在一起。
正确而充分地发挥社会意识的能动作用,有赖于社会文化建设特别是先进文化的建设。文化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文化之中蕴涵着人类的智慧、价值追求和审美情趣。凡是适应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代表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顺应人类文明发展趋势的文化都能起到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作用。在人类历史发展中,先进文化是有效地解决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中各种矛盾的精神武器;在现代,文化与经济和政治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在当代中国,加强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先进社会意识的能动作用,就要发展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为我国和全人类的文明进步作更大贡献。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它在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正确解决了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是社会历史革命性变革的基础。“人们意识决定于人们的存在而不是相反,这个原理看来很简单,但是仔细考察一下也会立即发现,这个原理的最初结论就给一切唯心主义,甚至给最隐蔽的唯心主义当头一棒。关于一切历史的东西的全部传统的和习惯的观点都被这个原理否定了。” 唯物史观对历史基本问题的科学回答,宣告了唯心史观的彻底破产。依据这一原理,马克思从社会生活的各种领域划分出经济领域,从一切社会关系中划分出生产关系,并把它当作决定其余一切关系的基本的原始关系,进而将一切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将生产关系归结于由生产力决定并反作用于生产力的高度,从而将社会形态的发展看作自然历史过程,破天荒地破解了“历史之谜”,从而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把握这两个“划分”、两个“归结”的思想,对于认识社会历史具有重要意义。
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
生产力是人类在生产实践中形成的改造和影响自然以使其适合社会需要的物质力量。生产力具有客观现实性和社会历史性。深入理解生产力范畴,需要把握生产力的水平、性质、状况和发展要求等重要方面。生产力的水平是生产力的量的规定性,表现为生产发展的现实程度;生产力的性质是生产力的质的规定性,它取决于生产的物质技术性质、主要是劳动资料的性质;生产力状况是这两者的统一,表现为生产力的运行状态或发展态势。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与生产力上述三方面的规定性紧密联系在一起,是现实的生产力不断获得解放和发展的基本要求。
生产力具有复杂的系统结构。其基本要素包括:一是劳动资料,也称劳动手段。它是人们在劳动过程中所运用的物质资料和物质条件,其中最重要的是生产工具。人们解决社会同自然矛盾的实际能力如何,主要取决于生产工具的质量和数量;生产工具是区别社会经济时代的客观依据。“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二是劳动对象。一切自然物质都是可能的劳动对象,其中引入生产过程的部分则是现实的劳动对象。现实的劳动对象还包括生产深度加工的对象。劳动对象不同,往往会影响劳动产品的质量和数量。随着生产和科学技术进步,劳动对象将日益扩大并越来越显示出它的重要作用。三是劳动者。劳动者是人,但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劳动者。劳动者是具有一定生产经验、劳动技能和知识,能够运用一定劳动资料作用于劳动对象、从事生产实践活动的人。劳动者是生产力的最活跃的因素,人类智慧和能力的发展决定着对物质资源开发的深度和广度。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只有与劳动者的创造活动结合起来,才能获得自身的生产力意义,才能变为现实的生产力。所以,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劳动者一般包括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在现代生产中,脑力劳动者的质量和数量日益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在高新技术领域内,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具有直接同一的趋势。
生产力中还包含着科学技术。科学技术能够应用于生产过程、渗透在生产力诸基本要素之中而转化为实际生产能力。科学技术上的发明创造,会引起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和劳动者素质的深刻变革和巨大进步;科学应用于生产的组织管理,能够大幅度提高管理效率;科学技术为劳动者所掌握,可以极大地提高劳动生产率。在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应用于生产过程的周期日趋缩短,对于生产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大,日益成为生产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说,科学技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是第一生产力。
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社会生产中发生的、必然的,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关系。生产关系体现了人与人的物质利益关系。人类要生存,就必须从事一定的生产活动。人们为了进行生产,就必然发生一定的联系和组成一定的关系。没有这种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就不会有生产。
生产关系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生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直接生产过程中结成的相互关系。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和产品分配关系。
第一,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指的是生产资料归谁占有、由谁支配的问题。这不是人对物的关系,而是在人对物的关系上表现出来的人和人的社会关系。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具体体现为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和使用权等不同形式,其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而生产资料的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都以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为转移。
第二,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这就是人们在生产中互相交换其活动的关系。这种交换活动的关系,是由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决定的。在不同的生产关系中,交换的情形是不一样的。例如,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资本家扮演生产活动组织者的角色,而工人则出卖劳动力,直接参加生产劳动。这也是一种活动交换,但这种活动的交换是由私有制决定的剥削与被剥削、统治与服从的关系。劳动分工在任何社会中都存在,都有交换活动。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生产资料是公有财产,劳动者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因此,在生产的组织者、领导者和生产者之间,在工业劳动者和农业劳动者之间,在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之间,在各部门、各工厂、企业的劳动者之间,他们的活动交换是分工协作,由此结成了同志式的互助合作关系。
第三,产品的分配关系,可以分为总产品的分配、收入的分配和个人消费品的分配三个层次。总产品是指全部生产物;总产品扣除用来补偿已消耗的生产资料部分,就构成收入;收入中再除掉用来扩大再生产和公共消费的部分,即是用于个人消费的产品。分配关系是由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决定的,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也要通过分配关系得以体现。
广义的生产关系是指人们在再生产的过程中结成的相互关系,包括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诸多关系在内的生产关系体系。在生产关系中,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是最基本的,它是人们进行物质资料生产的前提,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关系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这种前提决定的,所以是基本的、具有决定意义的方面。它是区分不同生产方式、判定社会经济结构性质的客观依据。当然,生产关系的其他方面对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也具有重要的影响和制约作用,表现在当它们适应所有制性质的要求时,会对生产资料所有制起巩固、发展作用,反之,就会对生产资料所有制起削弱、瓦解作用。
(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及其意义
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统一体中,生产力是矛盾的主要方面,生产关系是矛盾的次要方面,生产力对生产关系起着决定作用、支配作用;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重大的反作用。
1、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
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主要表现为:
第一,生产力的状况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会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生产力的状况是生产关系形成的前提和物质基础。生产力的状况,即生产力的性质、水平和发展决定着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从而决定着人们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以及产品的分配关系。马克思说:“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
第二,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着生产关系的变革。生产关系是生产力发展需要的产物,只有当它为生产力提供足够的发展空间时才能够存在。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原本适合生产力状况的生产关系便由新变旧,走向自己的反面。“为了不致失掉文明的果实,人们在他们的交往方式不再适合于既得的生产力,就不得不改变他们继承下来的一切社会形式。”当生产关系不能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时,人们就会变革旧的生产关系,建立新的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
2、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具体表现为:
第一,当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发展状况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新的生产关系为生产力诸要素的结合,特别是人与物的结合,提供了较好的形式,从而把潜在的生产力变为现实的生产力,能够比较充分地调动生产力中的积极性,使其发挥作用,它还为生产力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更广阔的空间,使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有了余地。
第二,当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状况时,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这种阻碍作用有两种情况:当生产关系落后于生产力状况时起阻碍作用;当生产关系“超越”生产力的状况及其发展要求时也起阻碍作用。无论是落后的生产关系,还是“超越”的生产关系,它们不能把生产力诸要素,特别是人和物的要素很好地结合起来,不能把潜在的、可能的生产力变为现实的生产力,无力把生产力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并发挥作用,相反地却使它们受到了压抑和摧残。
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的情况是极其复杂的。一种新的生产关系从总体上对生产力的发展起推动作用,但个别的环节或方面对生产力的发展起阻碍作用;一种旧的生产关系从总体上对生产力的发展起阻碍作用,但对生产关系的某些环节的调整会对生产力的发展有某些积极作用。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构成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中,生产力是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生产关系是相对稳定的因素。在新的生产关系产生和确立的一定时期内,它与生产力的状况是基本适合的,对生产力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原来的生产关系会逐渐变得不适应生产力的状况,成为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就要求变革旧的生产关系,建立新的生产关系。而新的生产关系一旦产生并确立起来,就又出现了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状况在新的基础上的基本适合,开始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新的矛盾运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由基本适合到基本不适合、再到新的基础上的基本适合,是一个川流不息的运动过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及其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3、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内在本质的关系,构成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这一规律包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两个方面,即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和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的统一。这一规律表明,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过程中,生产力始终是决定性的因素,生产关系的性质及变化发展,生产关系是否需要变革以及变革的方向和形式,归根到底取决于生产力的状况。对于这一规律,必须反对形而上学的理解:一种是机械地认为生产力的任何变化都会立即引起生产关系的变革;另一种则认为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要么是绝对的适合,要么就是绝对的不适合。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适合与不适合,不是绝对的。
把握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规律的意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规律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首先,这一规律在人类思想史上彻底否定了以“道德说教”作为评判历史功过是非的思想体系,第一次科学地确立了生产力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其次,这一规律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制定路线、方针和政策的重要依据。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自觉地认识和把握这一规律,把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扫除生产力发展的障碍作为自己制定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
在当前,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关系的原理,就要敏锐地把握社会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趋势和要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推向前进
三、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的规律
这是人类社会的另一个基本规律。
(一)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
经济基础是指由社会一定发展阶段的生产力所决定的生产关系的总和。理解经济基础的内涵,要把握两点:其一,经济基础的实质是社会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制度化的物质社会关系。其二,经济基础与经济体制具有内在的联系。经济体制的选择是否得当,对于基本经济制度即生产关系的自我完善和生产力的发展往往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上层建筑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意识形态以及相应的制度、组织和设施。意识形态又称为观念上层建筑,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哲学等思想观点。政治法律制度及设施和政治组织又称为政治上层建筑,包括:国家政治制度、立法司法制度和行政制度;国家政权机构、政党、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政治组织形态和设施。观念上层建筑和政治上层建筑的关系是:首先,政治上层建筑是在一定意识形态指导下建立起来的,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其次,政治上层建筑一旦形成,就成为一种现实的力量,影响并制约着人们的思想理论观点。
在整个上层建筑中,政治居主导地位,国家政权是核心。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马克思主义依据国家的性质和政权的组织形式,相应地将国家分为国体和政体两个方面。国体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它表明国家政权掌握在哪个阶级手里,哪个阶级是统治阶级,哪个阶级是被统治阶级。政体是指统治阶级实现其阶级统治的具体组织形式,也就是政权构成形式。它表明统治阶级采取什么样的形式去组织自己的政权,实现自己的统治。一般来说,国体决定政体,政体服从于国体;政体为国体服务,并对保证国家的性质起重要作用。在当代,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是一个极为重要的任务。
(二)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也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二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中,经济基础决定着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1、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第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
第二,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
第三,经济基础的变更决定上层建筑的变革。
2、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能动的反作用。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在于,它以各种方式为自己的经济基础服务。这种服务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服务的方向。上层建筑为经济基础服务的方向上:一方面,要千方百计地促进自己经济基础的形成、巩固和完善;另一方面,要排除自己及其经济基础的对立物,不但同有害于自己的旧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残余作斗争,而且还同威胁自己生存的新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萌芽作斗争。
第二,服务的方式。上层建筑通过对社会生活、经济生活的控制来为经济基础服务。
第三,服务的效果。从效果或结果上看,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既可以起促进作用,也可以起阻碍作用。当上层建筑同自己的经济基础相适应,与自己的经济基础在同一方向上活动,能够满足经济基础的要求时,就起促进作用。反之,如果上层建筑腐朽衰败,已不能够满足经济基础的要求,那么它的活动就对经济基础起某种破坏作用。上层建筑的反作用是巨大的,但它是在经济基础起决定作用前提下的反作用。它不能同经济基础的决定作用等同,更不能超过经济基础的决定作用。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互作用构成二者矛盾运动。这种矛盾运动在实际运行中是极为复杂的。其一,在同一性质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中,上层建筑是不完善部分、没有反映经济基础要求的部分都会同经济基础发生矛盾。其二,在不同性质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中,矛盾更为复杂,主要表现在: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基础同旧上层建筑的残余、未来上层建筑的萌芽之间的矛盾;新旧上层建筑之间、新旧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等。其三,当一种社会形态处于上升发展阶段时,上层建筑对于经济基础一般是适应的;当一种社会形态处于没落时期,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变革的客观要求则是不适应的,其矛盾则变为对抗性、全局性的矛盾。
3、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内在的本质的联系,构成了上层建筑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这是社会发展的又一基本规律。这一基本规律的主要含义是:第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发展的方向和形式。凡是在方向和形式上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上层建筑,就能够继续存在和巩固下去,否则,它就丧失了存在的必然性。第二,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即上层建筑必须为经济基础服务。这种服务只有在上层建筑适合经济基础状况时才是可能的。否则,就会出现阻碍经济基础发展和变革的情况。根据这一规律,上层建筑的性质和变化发展,上层建筑是否需要改革以及改革的形式和方向,都取决于经济基础状况。经济基础的状况包括经济基础的性质、水平和进一步发展的客观要求,上层建筑要适应经济基础的这些方面。
把握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规律的意义。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又是社会发展的普遍的客观规律,是无产阶级政党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理论根据。正确理解和运用这一规律,能够全面理解社会发展的动力和规律,对于无产阶级的改革和建设事业,特别是对于我们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以及其他方面的改革,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在当代中国,深入理解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必须正确把握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过程中的利益关系,并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以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同时,加快上层建筑领域的改革。生产关系的实质是人们的物质利益关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保护,从根本上说就是为了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利益。所以,要积极稳妥地推进上层建筑领域的改革和发展,使人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
四、社会形态更替的一般规律及特殊形式
(一)社会形态的内涵
社会形态是关于社会运动的具体形式、发展阶段和不同质态的范畴,是同生产力发展一定阶段相适应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统一体。它包括社会的经济形态、政治形态和意识形态。是三者的历史的、具体的统一。经济形态是社会形态的基础,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而,马克思、列宁经常把“社会形态”与“经济的社会形态”在同一意义上使用,说明“生产关系总和”是社会形态的本质方面。而竖立于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则是社会形态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一定社会形态的表现。一定的社会形态总要以一定的社会制度形式呈现出来,所以,社会制度也被视为社会形态的同义语。人类社会是不断发展的,社会的根本性变革和进步就是通过社会形态的更替实现的。
(二)社会形态更替的统一性和多样性
依据生产关系的性质,社会历史可划分为五种社会形态:原始社会、奴隶制社会、封建制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其第一阶段是社会主义社会)。这五种社会形态的依次更替,是社会历史运动的一般过程和一般规律,表现了社会形态更替的统一性。
但是就某一国家或民族的社会发展的历程而言,情况就不一样了。有的国家在发展中经历了几种社会形态依次更替的典型过程,也有的国家在发展中超越了一个甚至几个社会形态而跨越式地向前发展;有些国家在历史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社会形态性质不够典型,甚至多种社会形态特征交叉渗透;有些国家在一定时期由较为落后的社会形态快速跃迁为先进的社会形态,而有些国家的社会形态则长期陷于停滞状况甚至由先进转为长期落后;即使是同一种社会形态,在不同国家也会显现出不同特点等。所有这些,体现了社会形态更替形式有多样性。
(三)社会形态更替的必然性与人们的历史选择性
社会形态更替的客观必然性,主要是指社会形态依次更替的过程和规律是客观的,其发展的基本趋势是确定不移的。社会形态的更替归根结底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结果。但是社会形态更替的规律也是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规律,它并不否定人们历史活动的能动性。人们的历史选择性包含三层意思:
第一,社会发展的客观必然性造成了一定历史阶段社会发展的基本趋势,为人们的历史选择提供了基础、范围和可能性空间。
第二,社会形态更替的过程也是一个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相统一的过程。
第三,人们的历史选择性,归根结底是人民群众的选择性。
(四)社会形态更替的前进性与曲折性
社会形态的更替,还表现为历史的前进性与曲折性、渐进性与跨越性的统一。社会形态更替的前进性、渐进性主要是指五种社会形态依次演进的基本趋势,其历史过程是一个“扬弃”的过程,但是,社会形态更替的进步性、渐进性并不否认历史发展的曲折性和跨越性。一种新社会制度取代旧社会制度,往往并不是从旧社会制度发展较为充分的典型国家开始,而更易于在旧制度发展不很完善或者很不充分的地方突破。这既体现了社会形态更替过程的曲折性,又为社会形态更替的跨越性提供了条件和历史契机。例如,资本主义制度是在欧洲而并非在封建制度高度发展完善的中国等东方国家首先取得胜利,社会主义首先是在俄国、中国等国家而并非在欧美各较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获得成功,都是明显的例证。就整个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看,从建立到巩固大体经历了二三百年时间。社会主义作为人类历史迄今最进步的社会形态,它的产生和发展具有某种跨越性,是合乎规律的。它走向成熟,取得最后胜利,必然要经过曲折复杂的斗争和长期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出现某种重大挫折甚至倒退也是不可避免的。但历史车轮前进的总趋势是不可改变的,它所呈现的“曲折”,必将以社会的巨大进步来补偿。社会主义光辉灿烂的未来,必将进一步为世人所瞩目。
第二节 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
一、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社会基本矛盾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囊括了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形成了社会有机体的基本结构,存在于人类经历的每一个社会形态之中,贯穿社会发展始终,是其他社会矛盾最为深刻的根源,决定并制约着其他社会矛盾的存在和解决。这两对矛盾运动的规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所以这两对矛盾被称为社会基本矛盾。
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的存在具有普遍性和无条件性,无论在自然界、认识领域还是人类社会,矛盾都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人类社会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而各种矛盾的地位是不平衡的,有的矛盾作用大,有的矛盾作用小,有的矛盾起主导作用,有的矛盾则不起主导作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社会基本矛盾,它制约着社会非基本矛盾的发展。如果说人类社会的发展有诸多动力在协同发挥作用,那么在这个动力群中,社会基本矛盾就处于核心地位,它是其它社会动力的源泉,是动力的动力。
为什么这样说呢?理由如下:
第一,社会基本矛盾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的整个过程并决定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基本性质和基本趋势,从根本上推动社会历史发展,制约着人类社会矛盾体系中其它矛盾的矛盾。迄今为止无论是茹毛饮血的原始社会,还是封闭低效的自然经济或者是开放高效的商品经济都始终贯穿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它与人类社会共存亡。它决定社会历史的一般进程,决定社会制度的基本性质。
第二,社会基本矛盾,涉及人类社会的基本领域,涵盖社会结构的主要方面,汇总了社会生活的三大领域,囊括了社会基本结构的经济、政治和观念等基本内容,构筑出一个活生生的社会有机体。
(二)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首先,生产力是社会基本矛盾中最基本的动力因素,是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最终决定力量。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结合构成一定社会阶段的生产方式,在生产方式的发展中,生产力是最为活跃、最不稳定,不断发展和变化的因素。生产力本质上体现人的智慧和力量,人通过发展生产力来优化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条件,无论人处于什么样的时代,人们都要追求更优更好的生存和发展条件,在这种愿望的驱动之下,人们就会改进旧的生产工具或创造新的工具,或开拓更广泛的劳动对象,或创造更高的劳动生产率,使得生产力处于不断的运动,变化之中。而生产关系作为制度化的经济交往关系则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生产关系的变革,而生产关系的变革又会引起连锁反应,进而引起社会的政治结构和观念结构的变革,这种变革最终使得在旧制度下被束缚的生产力获得解放,使人类社会发展从整体上跃上更高的层面,所以生产力的发展是一切社会进步的最终源泉,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归根到底是生产力发展的历史。在人类社会历史上铁制农具的出现带来了史诗般的农业革命,蒸汽机的出现又造就了工业革命的辉煌,而新技术革命又为当代社会注入了新鲜血液,总之,社会生产力的每一次重大发展,都会使人类社会面貌一新。
生产力是社会进步的根本内容,是衡量社会进步的根本尺度。人类社会首先是被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对矛盾推动着前进的。作为社会历史发展过程的物质生产存在着双重关系:体现在生产力中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体现在生产关系中的人与人的关系。这双重关系犹如社会历史的经纬网,构成了社会发展过程中最基本的矛盾。生产力发展既是社会物质文明发展的基本内容,也是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发展的基础。没有生产力的发展,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就失去了物质基础,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提高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其次,社会基本矛盾特别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是“一切历史冲突的根源”,决定着社会中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两对矛盾的地位是不一样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是更为基本的矛盾,它决定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的产生和发展,没有前一对矛盾则后一对矛盾就会化为乌有,因为一定历史条件下的经济发展水平呼唤与之相适应的特定的经济交往形式,而特定的经济交往形式又会呼唤与之相适应的政治交往方式,表现为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间的层层决定关系。所以后一对矛盾是奠基在前一对矛盾的基础之上的。生产力活跃易变,而社会的政治关系和思想关系则有相对稳定性和相对独立性,这势必使它们之间发生矛盾。社会中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社会冲突和社会矛盾,所有的社会冲突和社会矛盾的根源均存在于人们的利益之中,人与人的利益关系是社会关系中最为本质的关系,生产关系之所以是社会关系中最本质的关系就在于它实际上反映的是物质利益。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也会影响和制约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因为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仅需要变革经济基础,也需要变革社会意识形态和政治法律制度,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不是消极被动的因素,而是生产力发展的制约力量,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提出在社会发展中既要突出发展的重点又要强调发展的全面均衡性。
再次,社会基本矛盾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解决方式,并从根本上影响和促进社会形态的变化和发展。
在阶级社会,社会基本矛盾要通过一定社会的阶层或阶级的矛盾表现出来,社会矛盾尖锐化,意味着代表不同生产力、生产关系、政治法律制度的阶级冲突白热化,其结果必然引发声势浩大、摧枯拉朽的社会革命,导致社会形态的质变。在同一社会形态的发展中,社会基本矛盾通常是通过兴利除弊的社会改革的方式来解决。每一次成功的改革都是对社会基本矛盾的某一方面或某种程度的解决,从而推动社会量变。总之,无论是阶级斗争、社会革命、还是社会改革都根源于社会基本矛盾,都是社会基本矛盾的不同的表现形式和解决方式。
二、阶级斗争在阶级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一)阶级和阶级斗争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出现的社会现象
阶级是一个历史范畴。如同一切其它社会历史现象的出现根源于社会物质因素,阶级的产生也缘起于社会经济生活的变化,剩余产品的出现使阶级的产生有了可能,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确立则使这种可能变为现实,阶级是生产力状况所决定的生产关系的产物。
阶级在实质上是一个经济范畴。革命导师列宁给阶级下了一个经典的定义,列宁说:“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大的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对生产资料的关系(这种关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领得自己所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在阶级社会,占有生产资料的阶级一般都是统治阶级,无论哪个阶级只要掌握了生产资料,就会控制社会经济命脉,在经济上占主导地位,并且在政治上执掌政权。而一个集团是否占有其他集团的劳动则构成了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的区别。在这里,是否掌控生产资料是决定经济地位从而也决定政治地位高低的关键所在,也才会出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样极其不平等的社会现实。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对抗的实质是物质利益的根本对立。历史上,经济处于劣势地位的被剥削阶级为了维持自己的生存,摆脱受剥削、受奴役、受压迫的地位,而不断奋起反抗,阶级斗争绵延数千年。在阶级社会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客观存在的必然现象,并贯穿于阶级社会全部发展过程。
(二)阶级斗争是阶级对立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
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它对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阶级斗争推动了同一社会形态自身的发展;其次,阶级斗争的作用更突出地表现在阶级社会中一种社会形态向另一种社会形态转变的质变过程中;最后,阶级斗争对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最集中地表现在阶级社会向无阶级社会的过渡中。
(三)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是认识阶级社会的科学方法
坚持阶级分析方法,就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和阶级斗争观点去贯彻和认识阶级社会的社会历史现象。进行阶级分析,一是要了解各阶级的客观经济、政治情况,二是要了解各阶级的现实关系,三是要了解各阶级的历史变化和动向。阶级分析方法为我们透过纷繁复杂的阶级社会现象,认识阶级社会的本质和规律,提供了科学的指导。阶级分析的方法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的重要依据。
三、革命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阶级斗争具有多种表现形式,而社会革命则是阶级斗争的最高表现。
(一)社会革命的实质和根源
在阶级社会中,社会形态的新旧更替是通过社会革命实现的。社会革命不是指社会生活个别方面的变化,而是同整个社会根本制度的变革相联系的。它是革命阶级为改变旧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而进行的政治斗争,是阶级斗争的最高表现形式。
社会革命的实质是进步阶级推翻反动阶级的统治,用先进的社会制度代替腐朽落后的社会制度,解放生产力,推动社会发展。
社会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革命的首要标志是国家政权从反动阶级手中转到革命阶级手中。
社会革命的根源:社会革命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必然产物。马克思指出:“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发展的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这就是说,社会革命最深刻的根源,就在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活跃易变的生产力则是它的终极动因。
(二)革命对社会发展的巨大作用
社会革命的作用:首先,社会革命对社会历史的发展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革命是历史前进的“火车头”,是阶级社会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决定性环节和手段。其次,社会革命能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积极性和伟大作用。再次,无产阶级革命将会为消除阶级对抗,并充分利用全人类的文明成果,促进社会全面进步而创造条件。
四、改革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一)社会改革及其根源
社会革命和改革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两个十分重要的概念,社会革命是社会根本制度的变革,是社会发展中质的飞跃。社会改革是在保持社会根本制度不变的前提下,对社会制度的实现形式或某些环节和方面进行的变革,是社会发展中的量变或部分质变。社会改革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革命性的改革;另一种是改良性的改革,也称社会改良。
社会改革的根源:社会改革和社会革命都是解决社会基本矛盾的基本形式和途径,两者相互补充,共同推动着社会的不断进步。
(二)改革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社会改革,作为历史观范畴,既具有普遍性,又具有特殊性,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所谓社会改革的普遍性,是指社会改革不仅存在于社会主义社会中,而且存在于人类有史以来的各种社会制度之中,并对社会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所谓社会改革的特殊性,是指不同国家、不同社会制度条件下的社会改革具有不同的性质和特点。
(三)社会主义改革
首先,社会主义社会仍然有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上层建筑不适合经济基础的情况,这种情况有时甚至还很严重,不改革就不能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其次,社会主义制度是对传统所有制的彻底否定,不可能一开始就十分完美,需要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再次,社会主义是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首先获得胜利的,无论是物质条件、精神条件还是制度创新的经验都很欠缺,新生的社会主义制度必然会存在许多问题,只能通过改革来解决问题。最后,世界正处于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社会制度并存、对峙、竞争的时代,科技发展十分迅速,经济竞争异常激烈,为适应这样的国际形势,世界各国都在改革,社会主义国家必须通过改革适应科技和生产力的发展,才能充分显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所以邓小平认为,“革命是解放生产力,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从解放生产力这个意义上讲,改革与革命有相似之处,所以改革是一场新的革命。
社会主义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这是社会主义改革的本质规定。
五、科学技术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和活动,科学技术在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系统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科学技术是科学和技术的统称。科学和技术彼此密切相联,二者相互依赖、相互作用。
(一)科学技术是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强大杠杆
这具体表现在它服务于人类改造自然和社会的实践,推动社会财富的增长和社会形态的变迁上,具有增长知识、改善思维、提高认识、更新观念的社会功能。
具体地来说:
第一,科技改革推动生产方式变革。
第二,科技革命推动生活方式变革。
第三,科技革命推动思维方式变革。
(二)科学技术的社会作用具有两重性
科技革命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大大增强了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但同时也意味着增强了人类破坏自然的能力。一定程度上带来了“全球问题”。
但“全球问题”决不能单纯归结为科学技术的原因。全球问题是社会众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它的产生同人们长期以来片面看待科技的作用和人与自然的关系直接相关。而造成全球问题更为主要的根源是各种社会因素。
全球问题的最终解决,不仅要依赖社会制度、价值观念的变革,依赖国际社会的通力合作,也必须要依靠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和合理利用。
第三节 人民群众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
一、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人民群众是指一切对社会历史发展起推动作用的人们,是社会成员的大多数。人民群众是一个历史范畴,从事物质财富生产的体力劳动者和从事精神财富生产的脑力劳动者(知识分子)都始终是人民群众的主体。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创造社会历史的决定力量。
(一)两种历史观在历史创造者问题上的对立
唯物主义历史观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出发,坚持群众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唯心主义历史观从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出发,坚持英雄史观,认为少数英雄人物是历史的创造者。
(二)现实的人及其活动是社会历史存在和发展的前提
现实的人是从事一定实践活动的、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具有能动性的人。马克思、恩格斯曾明确指出:“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只有把人看作是现实的人,才能正确把握人及其活动的本质,把握人与社会历史的关系。
人的现实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的又一重要观点。人不仅作为“类”与动物有本质的区别,而且在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也存在本质区别;人的本质属性是社会属性,而不是自然属性;人的本质属性表现在各种社会关系中,特别是经济关系中;人的本质是变化、发展的,而不是永恒不变的。这一观点强调了个人与社会的统一,要求人们从一定的社会关系包括阶级关系中去认识和把握一定群体和个人的本质和作用。在一定社会发展的历史阶段上或者不同的社会关系中,具有不同社会属性的个人或群体,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作用是不同的。
(三)从社会历史的整体联系和具体过程中认识和把握历史创造者及其活动
唯物史观在考察历史创造者问题时坚持以下原则:
第一,唯物史观立足于整体的社会历史过程来探究历史创造者问题。
第二,唯物史观从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入手来考察和说明历史创造者及其活动。
第三,唯物史观从人与历史关系的不同层次上考察人们历史活动的作用及其性质。
(四)人民群众在创造历史过程中的决定作用
第一,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是社会物质财富的源泉。
第二,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也是社会精神财富的源泉。
第三,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是实现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
(五)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
唯物史观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原理,是无产阶级政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理论基础。
群众观点包括四个基本观点:一是相信人民群众能够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二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三是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四是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
群众路线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以及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认识方法和领导方法。
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个人在社会历史中的作用
(一)社会历史发展是无数个人合力作用的结果
每个人尽管在历史上发挥作用的性质和程度各有不同,但都会在历史上留下自己的印记。离开了每一个个人的作用也就不可能有群众的作用。
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提出:每个历史阶段和历史事变中的主要人物,既是历史剧的“剧作者”,又是历史剧的“剧中人”。可以说,“剧作者”与“剧中人”的比喻是对所有历史人物和政治领袖历史地位及作用的最生动的揭示。
(二)历史人物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起着特殊的作用
历史人物是历史事件的当事人,他们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明显地打上了其个人印记,他们是实现一定历史任务的倡导者、发起人、组织者和领导者。
历史人物分为杰出人物和反面人物。杰出人物,特别是杰出的政治家,由于他们在知识、才能、品质等方面具有较高的素质,往往比一般人站得高、看得远,能够比较深刻地认识社会的发展趋势,顺应时代潮流,集中群众智慧,提出新的理论,并组织和领导广大群众为实现特定的历史任务而斗争。因而对历史的发展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但不管什么样的历史人物,也都要受到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制约。
(三)从必然和偶然的辩证统一中理解个人的历史作用
任何历史人物的出现,特别是杰出的政治人物的出现,都体现了必然性和偶然性的统一。
“时势造英雄”的历史规律告诉人们:历史人物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要受社会种种必然因素和偶然因素的制约。
(四)评价历史人物必须坚持科学方法
正确认识和评价历史人物应坚持两个基本原则,即历史主义的科学态度和阶级分析方法。
所谓历史主义的科学态度是指要把历史人物置于他所处的历史时代去认识和评价,不能用今天的时代标准去苛求古人。
所谓阶级分析方法就是要把历史人物放到他所属的阶级中去考察,即要对历史人物的阶级归属做出一般分析,又要通过特定历史阶段的阶级关系对历史人物的特殊性格和特殊表现做出具体的说明。
思考题:
1、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需要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和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同时,我国自然资源十分有限,环境污染较严重。我国面临经济发展和保护环境的双重任务,面临开发资源和保护资源的矛盾。结合实际,并根据你对科学技术的社会作用的理解,谈谈在利用科学技术方面我们应该怎样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2、试分析:既然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那么,为什么同一时代条件下人们的思想观念却丰富多彩、差异很大甚至产生对立呢?搞清这些道理,对于提高自己思想道德修养的自觉性会有什么帮助?
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所有制结构有哪些变化?分配机制有哪些改变?
4、结合我国社会存在着的一些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谈谈我们应该如何在实践中坚持群众观点,做到以人为本。
5、如何理解:“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