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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19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法学题库867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4-26 22:30:25

 

75.【答案】ABC。

【考点】刑事和解、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

【解析】A项:《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故A项正确。

B项:《最高法解释》第153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与丙经法院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关于赔偿损失的内容可以协议分期履行。故B项正确。

C项:《最高法解释》第496条第1款规定:“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77条规定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当事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主持双方当事人协商以达成和解。”本案甲提出申请后,法院可以组织甲和丙协商以达成和解。故C项正确。

D项:《最高检规则》第517条规定:“和解协议书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应当在双方签署协议后立即履行,至迟在人民检察院作出从宽处理决定前履行。确实难以一次性履行的,在被害人同意并提供有效担保的情况下,也可以分期履行。”和解协议书约定的赔偿损失应当在双方签署协议后立即履行,对于确实难以一次性履行的,在被害人同意并提供有效担保的情况下,也可以分期履行。所有D表述错误。

76.【答案】CD。

【考点】公务员的辞职和辞退

【解析】A错误:《公务员法》第81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所以需本人继续处理的才不得辞去公职。

B错误:《公务员法》第82条第3款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所以是辞去领导职务,而不是辞去公职。

C正确:《公务员法》第84条规定:“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所以对于这种公务员不得辞退。

D正确:《公务员法》第85条第2款规定:“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77.【答案】BC。

【考点】行政处罚的听证

【解析】A错误:税务局的扣押行为是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法》中没有规定行政强制行为的听证程序。

B正确:《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所以吊销许可证是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的。

C正确:《行政许可法》第47条第1款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D错误: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由此可见,行政处罚中只有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这三类行政处罚才需要告知当事人听证。拘留不属于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的情形。D选项错误。

责编:刘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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