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特征和艺术功能
一、形象性
艺术的基本特征之一是形象性。或者说是艺术形象是艺术反映生活的特殊形式。哲学、自然科学总是以抽象的、概念的形式来反映客观世界,艺术则是以具体的、感人的艺术形象来反映社会生活和表现艺术家的思想情感。普列汉诺夫讲到:艺术“既表现人们的感情,也表现人们的思想,但是并非抽象地表现,而是用生动的形象去表现。这就是艺术的最主要的特点。”各个艺术门类,它们所塑造的艺术形象可以具有不同的特点,如雕塑、绘画、电影、戏剧等门类的艺术形象,欣赏者可以通过视觉感官来直接感觉到;而音乐、文学等门类的艺术形象,欣赏者必须通过音响、语言媒介才能间接地感受到。但是无论怎样,任何艺术都不能没有形象。关于艺术形象,可以从以下二个方面来看。
1、艺术形象是客观与主观的统一
任何艺术作品的形象都是具体的、感性的,也都体现着一定的思想感情,都是客观因素与主观因素的有机统一。
中国美学十分重视传神。在传神的艺术作品中,不但反映了对象的本质特征,而且表现了艺术家对生活、人物的理解。例如五代南唐的画家顾闳中的作品《韩熙载夜宴图》。韩熙载原始北方豪族,早年曾经当过南唐大臣,目睹了南唐朝廷江河日下的现实,为了逃避政治上的不测遭遇,故意以放荡颓废的生活来掩盖自己。南唐李后主李煜想任用他为宰相,便派画家顾闳中潜入韩熙载家中观看,用心识默记的方法画下了这幅画。据说后来李后主将这幅画给韩熙载看,希望他能以国事为重,节制放荡的生活。结果韩熙载并不为所动。这幅长卷以听乐、赏舞、休息、清吹、散筵五个连续的画面,描绘了韩熙载家宴的情况。尽管画中夜宴的排场痕豪华,气氛很热烈,但是仔细观察画面,韩熙载始终处于沉思、压抑的精神状态。虽然是在夜宴歌舞中,他却不动声色,反而流露出忧郁寡欢的表情,反映出内心的矛盾和精神的空虚。这一人物形象的生动性和深刻性,充分显示出画家“传神”的精湛才能和卓绝功力,也体现出画家对生活和人物的深刻理解。
2、艺术形象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
内容一般表现为作品的主题和内在精神。而形式则体现为如何去表现这一主题。作品的内容可以是社会现象,可以是一个物质,甚至可以是艺术家的内在的一缕情感。而作品的形式则是为了表达这一主题所用的表现方式。形式(form)就是一物质的结构和组织,比如一首音乐是不同的乐音按照不同的结构和规律,有节奏的组织起来的,形成一种听觉的结构。没有组织的乐音只是噪音而已。而美术也是如此,任何美的作品都离不开点、线、面的组织,色彩的组织,形成一种结构和有秩序的安排,否则,那幅画只是一堆颜色,一个雕塑没有经过组织和安排,只是一堆石头或一块木头。
罗丹认为:雕塑就是去掉不必要的东西。
任何艺术形象都离不开内容,也离不开形式,二者是统一的。艺术欣赏中,直接作用于欣赏者感官的是艺术形式,但是艺术形式之所以能够感动人,影响人,是由于这种形式生动鲜明的体现出了深刻的思想内容。中外美学史上,对这一方面有过许多精辟的论述。法国雕塑家罗丹说:没有一件艺术作品,单靠线条或者色调的匀称,仅仅为了视觉满足的作品,能够打动人。
在一件作品中,内容固然是重要的,但是形式是更加重要的。西方艺术家提倡的形式就是内容。形式才能提供美,单单内容的完美是不行的。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艺术实践的发展和美学观念的更新,传统的“内容-形式”的二分模式受到了日甚一日的冲击,形式范畴从附属的技巧性概念成长为具有优势地位的本体论范畴,成为标示艺术的类特性和风格整体的主导概念。
那么美的形式为什么能够打动我们,并与我们的心灵发生共鸣呢?这可以用阿恩海姆的学说去解释。
阿恩海姆的观点:“异质同构”说。对于微风中的柳树,并不是因为人们想像它类似悲哀才显得悲哀,相反,而是它摇摆不定的形体本身,传达了一种在结构上与人的悲哀情感相似的表现,人才会立刻感知它是悲哀的。所以,事物形体结构和运动本身就包含折情感的表现。任何线条也都可以是某种表现,各种升降、弱、强、和谐、杂乱等,普遍的存在于宇宙中,它们可以称为知觉的表现对象。
事物的内容和形式是不可分的,内容不能脱离形式而存在,形式也就是内容得以具体存在的方式。每样事物都有自己的特定形式和内容,艺术的内容是它所反映出来的现实,形式是由该种艺术所用的物质材料所体现出来的感性外形。各类艺术的内容和形式也各具有自己的特点,音乐的内容与形式的特点是由于它以音响为物质材料而造成的。
以音响作为材料,必须通过时间的运动才能表现,这样,首先它具有时间的特点,即:按次序先后逐步呈现的不可颠倒性;必须连续不断地呈现完毕以后才能得到其全貌的连续性与整体性;以及必须要在运动中发展成长的动力性。换句话说,音乐的内容是通过运动展现出来的,其形式也具有一般运动的特点,这一点与舞蹈、文学、戏剧、电影有其相同之处,但是音响即不可见,又不可触,无形无体,只凭听觉来感受掌握。音乐的形式与内容是溶成一体,难解难分的。这与空间艺术,视觉艺术都不一样。尽管如此,从大体上来看,具体的音响运动就构成了音乐的形式,而作曲家在创作时企图通过音响所传达的信息就成了内容。
严格说来,乐曲的形式是听众直接通过感性所感知的对象,也成为信息的一部分。即关于形式的信息,要传达给听众所知。
对于一首音乐作品而言,它的形式包括了两个方面,一个方面表现为音乐所呈现出来的,能为我们所具体感知的音响,它以音乐语言为人所知。音乐语言的原型来自客观现实中的音响,但它是人们通过选择、提炼、加工、概括而产生的人工产物,有一定的逻辑性,是人类思维活动的具体物化。音乐语言被人们的听觉器官接受后在人脑中造成了刺激。这种刺激主要作用于人的第一信号系统,引起了人们生理及心理的反应,但不能构成具体的概念。这一点与人类的语言并不相同,因此也不能进行翻译。但是,人们又能通过第二信号系统,根据以往的听觉经验通过抽象和概括,给音乐以一定的语义性、在这方面似乎又有一些语言的特征。因此,也就常被通称为音乐语言,事实上,它只是一种借用的意义而已。
另一方面,形式还包括由音乐语言所构成的各种具体细部之间的关系,组织和结构方式,通称为音乐结构。音乐结构之所以必要,是因为没有结构音响就成为杂乱无章的偶然集合体,无法清晰、明确、完善地表现内容。音乐结构是通过一定的音乐逻辑,将音乐语言的多种要素合理安排,造成有机的多样统一。使人们可感受音乐的连续性、整体性和动力性,从而表现音乐的形式美。音乐结构反映出音乐所反映的现实中存在的各种关系,使其有重点而又协调、妥当地,因而是合理地体现了客观的形式美规律。由于形式美的规律总可以归结为一些基本要素,如重复、发展、对比、平衡、对称等等,因此,在其他艺术中也呈现出这些结构要素,尽管其表现方式是不一样的,例如音乐的平衡,常体现在时间的长短方面。而建筑的平衡则往往表现为各个具体形体部分之间的体积及重量关系,但就平衡这一点来说,都体现了形式美的要求。
3、艺术形象是个性和共性的统一
什么是个性:从字面上解释,个性是个别性,特殊性。而共性就是普遍性。
在音乐上,个性表现为典型性与相对变化性,而共性则呈现出了它的传承性与相对稳定性。个性是音乐创新的根本。在音乐作品的创作过程中,每一个时代的作品都具有其时代的创作手法和模式,即创作共性。以这些创作手法和模式为创作基础,创作出的每一部音乐作品,又因其创作思维和音乐素材的不同,使每部作品又具有了自己独特、别人无法重复表现的个性特征。例如在古典主义时期,海顿、莫扎特、贝多芬都出于同一时期,他们都运用了18世纪相对静止稳定的创作手法和模式。但是由于贝多芬没完全照搬这种规则,而是突破和发展了这些创作技术和模式,并赋予它以新的个性形态,从而使他的音乐作品具有贝多芬式的个性特征。另外,即使所有的作曲家本身在创作音乐作品时,使用的都是相同的创作技法和模式,但由于感情表现的不同,基本创作构思和音乐素材的不同,其作品都会体现出本身的个性特征,即使是同一作曲家的作品也会如此。演奏领域里的变化反映。音乐作品在历史上的持续与存在,是经过不同的历史时期以及不同的社会制度的赞许与认可而实现的,而每一次实现都要通过演奏者的表演才能与世人见面。那么,同一首音乐作品在每次演出中是不是都会获得完全相同的效果呢?肯定不会。一是演奏者对作品的不同解释会改变演出效果;二是演奏者因人员不同而反映出的个人性格特征会影响演出效果;三是不同年代的解释往往会产生一些重大的变化。这正是演奏状态中的共性与个性的真实反映。例如演奏巴赫的作品时有人从宗教感情的角度出发去解释,而有人则从启蒙时期健康的人道主义角度去解释,效果当然不同了。肖邦的作品在19世纪常常被强调为表现其中沙龙性的、病态的主观因素,而今天则更加强调的是表现其中健康的、民间性的内在气质。这些也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出了音乐作品在演奏时的共性与强烈的个性特征。音乐欣赏中的角度差异。音乐通过表演来实现自己,通过表演传达给听众。听众在欣赏音乐时,由于欣赏的方式不同,就会造成对它的感受不同。另外,同一首作品,因欣赏者的社会地位不同、文化背景不同,也会产生不尽相同的感受,这种不同的方式、不同的感受反映出音乐欣赏中的个性特征。在音乐中,通过音响结构首先提供的是感情的表现,但这些感情内在的底蕴却是一些含义较明确的、音乐之外的因素。人人通过音乐的旋律、节奏、和声、配器等来欣赏音乐,但每个欣赏者的情绪、观念、思维方式、文化修养等综合因素的不同,使得他们在欣赏同样的音乐作品时获得不同的感受,这些正是音乐欣赏中的共性与个性所在。转化推动发展。宏观地从音乐发展的历史到具体地对待每一部音乐作品的解释,从中都能感受到音乐中的共性与个性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的关系。换句话说,也就是因为音乐所具有的个性化特征,才能使音乐具有存在、保存价值。音乐在其共性与个性化的相互转换中,使我们能感受到不同时期作品的共性和同一时期、同一作曲家作品的不同个性,使我们能真正理解和感受音乐所赋予生活的哲理性和感悟性。
二、主体性
主体和主体性的思想是文艺复兴以来才有的。在古希腊时代虽然已经具有了以人为本的思想,把人看作万物的尺度,但还没有明确形成主体性的思想,那时的人们所理解的人还不能说是一个主体,他们所理解的自然也还不是客体,古人所理解的人尚与自然处于和谐一体的状态。
所谓的主体性大致有这样一些含义:
人是中心。人是万物之灵,一切都是为人而存在的。人类的一切活动也都应当以人为中心、为宗旨而展开。在这种观念的支配下,形成了形形色色的人类中心主义。
人是目的。人的行为是为自己的,即是自为的。不能把人当作工具,社会活动应当以人为目的,是为人服务的。一个人也不应当把他人当作工具,以之为自己谋利益。不把人作为目的的行为是不道德的。应当以人为本。
人是自然的主人,人是主体,而自然是客体。因为人是惟一能够从自然状态中将自身解脱出来并超越于自然之上的生物。这就是说,人能够通过自己的意识和实践活动来掌握自然规律,从而控制自然。这样,自然就成为被人类改造的对象,人类就可以凌驾于自然之上。
主体性就是主体的能动性。这种能动性体现为人不仅能够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还能够创造客观世界,把世界改造成更符合人们要求的状态。
主体性就是自主性。人一方面是自然的主人,能够控制自然,另一方面又是自己的主人,能够决定自己的行为,把握自己的命运。因而主体性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自由,作为主体的人,他是有自由意志的。
具有这样一些性质的动物,被称之为“主体”。作为个人,这样的主体就是“自我”。人之所以是这样一个主体,根本原因在于他具有意识:是意识使人与自然物体和动物区别开来,是意识使人意识到自己的主体地位,是意识使人能够做出决断,能够认识并控制一定的自然规律,是意识使人具有自主的能力,是意识使人意识到自己是主人而非奴隶。
在艺术上,主体性表现在艺术要用形象来反映生活,但是这种反映绝不是“模仿”还是“再现”,而是在创作过程中融入了创作主题乃至欣赏主体的思想感情,体现出十分鲜明的创造性和创新性。因而,主体性作为艺术的基本特征之一,体现在艺术生产活动的全过程,包括艺术创作,艺术作品和艺术欣赏。
1、艺术创作具有主体性的特点
艺术创作是一种创造性的劳动,艺术家作为创作主体对艺术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没有创作主体,艺术作品就没法产生。所以,艺术创作离不开社会生活,离不开艺术家的创造性劳动。
艺术创造的这种主体性表现为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精神生产。马克思在谈到动物的生产和人的生产的严格区别的时候说:动物也可以进行生产,如海狸筑窝、蜜蜂造巢等,但是“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么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尺度进行生产。”也就是说,动物的生产只是处于本能,是不自由的,它只是制造了他自己和后代为了延续生命而直接需要的东西,并且只能按照自己所属的物种尺度来生产。例如,蜜蜂酿造和营造蜂房,一代一代都是凭借本能来重复进行。它们只会复制,不会创造。与之相反,人的生产是一种自由自觉的劳动,人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物种的标准来进行生产,人能够种植麦子、稻子、栽培植物,也能够养猪、养牛、饲养动物。尤其是人在生产活动中,还能够把那矮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
比起物质生产劳动来说,艺术生产中的主体性更加鲜明,更加突出。艺术创作的主体性、集中表现在艺术家的创作活动具有能动性和独创性。艺术家面对大千世界浩瀚的生活素材,必须进行选择、提炼、加工、改造,并且将自己强烈的思想、情感、愿望、理想等主观因素“物化”到自己的艺术作品中去,正是艺术创作的这种能动性,每一件优秀的艺术作品,总是凝聚着艺术家独特的审美体验的审美情感,带有艺术家个人的主观色彩和艺术个性,具有强烈的创造性和创新性特色。
2、艺术鉴赏具有主体性的特点
艺术鉴赏中的个性的差异,是普遍存在的。西方谚语是:有多少个读者就有多少个哈姆雷特,正是说明了这个道理。因而同一个作品,在不同的人看来具有不同的价值。获得不同的感受。鲁迅先生说:同一部红楼梦,经学家看到了《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到了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所得的感受迥然不同,这是因为,在艺术欣赏中,欣赏主体和艺术作品之间是一种相互作用的审美主客体关系。艺术欣赏当然要以客观存在的艺术作品为前提,没有艺术作品作为审美客体或欣赏对象,自然不可能有艺术欣赏活动。但是,在艺术欣赏中,欣赏主体(读者、观众、听众)并不是被动的反映或者消极的静观,从心理上来看,欣赏主体在审美活动中有着极为复杂的心理过程,它包含着感知、理解、情感、联想、想象等多种心理因素的自我协调活动。它不仅是主体对客体的感知,同时又是主体对客体能动的改造过程。因此,欣赏主体总是要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兴趣爱好、思想情感与审美理想,对作品中的艺术形象进行加工和改造,进行再创造和再评价,从而完成和实现,补充和丰富艺术作品的审美价值。可以看出,艺术鉴赏活动中,欣赏主体和艺术作品之间,事一种互动的关系。一方面,艺术作品总是引导着欣赏者相作品所规定的艺术境界运动,另一方面,欣赏主体又总是按照自己的审美理想和审美感受能力来改造和加工艺术作品和艺术形象。总而言之,艺术鉴赏的本质就是一种审美创造的活动。
艺术欣赏的这种主体性的特点,甚至可以使得欣赏者实际获得的艺术感受与艺术家原来的创作意图之间,产生相当大的差距。
三、审美性
艺术还有一个基本特征就是审美性。从艺术生产的角度来看,任何艺术作品都必须具有一下几个条件:其一,它必须是人类艺术生产的产品;其二,它必须具有审美价值,即审美性。正是这两点,使得艺术品和其他一切的非艺术品区分开来。
1、艺术的审美性是人类审美意识的集中体现
艺术的审美性是人类审美意识的集中体现。任何艺术作品都必然是人所创造的,凝聚着人类劳动和智慧的结晶。我们又必须注意,并不是人类一切劳动和智慧的创造物都可以称为艺术品。只有那些能够给人以精神上的愉悦和快感,具有审美价值或审美性的人类创造物,才能称之艺术品。
艺术的审美性,集中体现了人类的审美意识。审美意识的产生和发展,离不开认了点社会实践。艺术正是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终于完成了实用向审美的过渡,成为人类审美活动的最高形式。艺术美作为现实的反映形态,它是艺术家创造性的产物,它比显示生活中的美更加集中和更加典型,能够更加充分地满足人的审美需要。同时,艺术又是人类审美意识物质形态化的表现。任何艺术都有自己的特殊的物质材料和艺术语言,例如文学是运用了词、句子等文学语言,绘画则运用了线条、色彩、阴影、肌理等等视觉语言,音乐利用声音、音响、舞蹈利用肢体等语言。这些物质材料和艺术语言,使得本来仅存于人们头脑中的审美意识,“物化”为可以供他人欣赏的艺术作品。
这样,艺术就成为传达和交流人们审美意识的一种手段。艺术家通过艺术创作所产生的艺术作品,把自己的审美意识传达给读者、观众和听众,而欣赏者也是通过这种艺术欣赏使自己的审美需要获得满足。此外,通过艺术的物质材料和手段,还可以使人类的千百年来的审美意识记录保存下来,世世代代的流传下去,成为人类巨大的精神文化宝库。
2、艺术的审美性是真、善、美三者的结晶
何为真,合乎规律就是真,真,就是讨论:是什么。其实就是科学。正确的认识源于对客观事物规律性的把握。
善是讨论:合乎规律性就是善。讨论怎么做是对的,怎么做为好。包含道德,价值和利益。
何为美?合乎感受性即为美。认了兆社会实践中除了感到自身的礼仪满足之外,尚有改天换地之余的精神愉悦。对社会生活愉悦的感受,对大自然的瑰丽风光的愉悦感受,对一似乎形象的愉悦感受,形成人的美感。美学是研究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的科学。
真善美与人的理性维度、德性维度和感性维度,它分别与人的知、意、情三个向度相对应。
真是善的基础,真与善是美的基础。
康德曾说,那最神圣恒久而又日新月异的,那最使我们感到惊奇和震撼的两件东西,是天上的星空和我们心中的道德律。(有两样东西,我们愈经常愈持久地加以思索,它们就愈使心灵充满日新又新、有加无已的景仰和敬畏:在我们之上的星空和居我心中的道德法则。)
第三节 艺术功能
艺术的具体社会功能有许多种,但主要的是审美认知作用,审美教育作用和审美娱乐作用。
一、审美认知作用
艺术的审美认知作用,就是指人们通过鉴赏,可以更加深刻地认识自然、认识社会、认识历史,认识人生,也就是说是以美启真,通过美的事物而达到对真的认识。
早在先秦时期,孔子就讲过:“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艺术确实具有这两方面的审美认知作用。首先,艺术对于社会、历史、人生具有审美认知功能。由于艺术活动具有反映和创造统一、再现和表现统一、主体和客体统一等特点,往往能够更加深刻地揭示社会、历史、人生的真谛和内涵,具有反映社会生活的深度和广度,并且常常识通过生动感人的艺术形象,给人们带来难以忘却的社会生活知识。正因为如此,马克思主义历来重视艺术的审美认知作用。马克思在评价19世纪英国作家狄更斯、萨克雷等人作品中说,他们在“自己的卓越的、描写生动的书籍中向世界揭示的政治和社会真理,比一切职业政客、政治家和道德家加在一起所揭示的还要多。”恩格斯在谈到巴尔扎克的小说《人间喜剧》的时候,认为从这里学到的东西,“比从当时所有职业的历史学家、经济学家和统计学家那里学到的全部东西都多。”列宁把列夫•托尔斯泰的小说看成识“俄国革命的镜子”,因为这些作品深刻表现了“俄国千百万农民在俄国资产阶级革命快到来的时候的思想和情绪。”
除了文艺作品以外,其他艺术形式也都不同程度的存在这这种审美认知的作用。如,电视、戏剧、绘画等艺术门类,都能够通过直观的可视的艺术形象,将早已逝去的古代生活或难以见到的异国生活置于人们的眼前,大大拓展了人们的视野,增加了人们对中外古今的社会生活的了解,为我们认识社会、历史和人生提供了及其宝贵的资料。艺术的这种审美认知作用以突破实践和空间的局限,做到“观古今于须臾,览四海于一瞬”。
其次,艺术的审美认知作用也体现在大致天体,小到细胞的自然现象。现在中央电视台的第十频道,科学教育频道,是以“教育品格、科学品质、文化品位”为宗旨,通过“走进科学”、“探索发现”“科技之光”,用艺术的手法,优美的画面,来阐释科学的现象和宇宙的秘密。如何破除迷信,如何建立对科学的信任,任何了解自然的规律,这些都可以通过深入浅出的优美画面来展现出来,使观众在感受美的同时,增加认知的能力,和对世界的更深的了解。
这些都是和当今这个“读图时代”相一致的。艺术表现出巨大的影响和作用。在后工业社会或后现代社会,艺术成为大众媒介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得艺术有信息功能和交际功能。艺术的这些功能比普通的语言来的更加直接和生动,更加易于为人们所接受。因为艺术的语言是可以感知的,所谓可以感知,就是可以看到、听到,因此可以引起人的情感的共鸣,可以引起身心的参与,这样对认知的作用的重要的。
艺术的认知功能,既是辅助性的,就是帮助人们对某一个事物的理解。也可以是独立的,比如我国古代的小说《红楼梦》,以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为主线,形象的揭示了封建社会必然走向崩溃和灭亡的趋势,展示了广阔的社会背景。这部小说不仅可以从中了解封建社会由盛转衰的历史过程,还可以了解到当时的社会风俗、生活方式,乃至饮食、医药、园林建筑等多方面的知识,堪称是一部反映当时社会形象的百科全书。
二、审美教育作用
艺术的审美教育作用,主要是指人们通过艺术欣赏活动,受到真、善、美的熏陶和感染,思想上受到启迪,实践上找到榜样,认识上得到提高,在潜移默化中使得人的思想、感情、理想、追求发生了变化,引导人们正确的认识生活和理解生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艺术的审美教育作用,在很大程度上通过艺术作品,使得读者、听众和观众感受到与领悟到博大深厚的人文精神。
古今中外的思想家、教育家、艺术家都十分重视艺术的审美教育作用。我国古代思想家很重视艺术在提高道德修养方面的重要作用。孔子以“礼乐相济”的思想,创立了我国古代的最早的教育体系,他以六艺(礼、乐、书、数、射、御)教授弟子,其中的“乐”就是诗、歌、舞、演奏等的艺术综合体,孔子还提出“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孔子认为,诗可以使人从伦理上受到感发,礼是把这种感受变为一种行为的规范和制度,而乐则是陶冶人的性情和德性,也就是通过艺术,把道德的境界和审美的境界结合在一起。虽然孔子强调艺术的教育作用,是为了维护崩溃中的奴隶制,但是他确实看到了艺术感化人和陶冶人的重要作用。在西方美学史上,早在古希腊时期,柏拉图就强调美育和德育的结合,柏拉图从奴隶主贵族的立场出发,认为荷马史诗以及悲剧、喜剧的影响都是坏的,原因是这些艺术作品使人的理智失去控制,情欲得到放纵,他提出“理智”的艺术,特别强调音乐的教育作用。柏拉图的弟子亚里士多德也同样重视艺术的教育功能,并且比柏拉图前进了一大步:亚里士多德认为,理想的人格是全面和谐发展的人格,情感,欲望和理智一样,都是人性中固有的内容,同样有得到满足的权力,所以艺术应该具有三种功能,一是“教育”,二是“净化”,三是“快感”,也就是说,艺术可以帮助人们获得知识,陶冶性情,得到快感。可以说,对艺术的这种审美教育功能的重视,在中国和西方都延续了二千多年,具有重大的影响。
艺术之所以具有审美教育的作用,是因为艺术作品不仅可以展示生活的外观,而且能够表现生活的本质特征和本质规律,在艺术作品中又总是含着艺术家 思想感情、蕴含着艺术家对生活的理解、认识和评价和态度,渗透着艺术家对社会理想和审美理想,能够使得欣赏者从中得到启迪和教益。美国的美学家布洛克认为,“艺术中许多重要的社会和文化方面的东西亦应包括在人的因素之中。”
首先,以情感人,是艺术教育和其他教育的重要的区别之一。艺术的特征就是情感性的,而不是干巴巴的说教。艺术作品总是灌注着艺术家的思想情感,通过生动感人的艺术描绘,作用于欣赏者的感情,使人受到强烈的感染和熏陶。所以,艺术的教育作用绝不是干巴巴的道德说教,,更不是板着面孔来进行道德训诫,而是以情感人,以情动人,通过艺术强烈的感染性,来使欣赏者自觉自愿地受到教育。
艺术教育作用的第二个特点就是“潜移默化”。艺术作品对人的教育,常常是在毫无强制的情况下,使得欣赏者自由自愿,不知不觉地受到感染,心灵得到净化。
艺术审美教育作用的第三个特点就是“寓教于乐”
指教育是和审美的娱乐功能放在一起的。也就是通过艺术的欣赏活动来使人的审美需要得到满足,
“乐”指的是艺术的审美娱乐功能,即通过艺术欣赏,人们的审美需要得到满足,获得精神享受和审美愉悦,畅神益智,通过艺术欣赏,得到教育和启迪。审美娱乐功能是艺术最基本的功能,好的艺术作品可以使欣赏者处于一种忘我的境界,沉醉在艺术天地中流连忘返,给人以极大的满足和快乐,正如“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论语•述而第七》。
“教”是通过艺术欣赏,使人们从中受到教育和启迪。中国人历来强调艺术在伦理道德上的感染(教育)作用,正如钱穆先生在《略论中国艺术》一文中指出的:“中国艺术不仅在心情娱乐上,更要则在德性修养上。艺术价值之判定,不在其向外之所获得,而更要在其内心修养之深厚。”孔子明确提出“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第八》。孔子认为诗可以使人受到感发,礼是行为的规范和制度,而乐(艺术)最终实现两者(审美和道德)的统一。孔子很重视审美教育,在《论语》的《先进第十一》章中的第26节,孔子、子路、曾点、冉有、公西华几个人跟孔子谈论人生理想的对话。其中孔子最赞赏的,是被视作“狂士”的曾点所言:“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 这里的美境显示了教育的意义所在。也就是:“在暮春时节,穿上新做的春装,同几个朋友,再带上几个小孩,到沂水边洗洗澡,在舞雩台上感受一下春天的气息和勃勃的生机,最后大家一起唱着歌高高兴兴地回来”这种人生的理想境地,是春风化雨的境地。理想就是能将日常生活艺术化、审美化,即使是严肃的学道,也是以进入“乐”的境界即审美境界为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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