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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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析改革思想的主张及特点
(一) 邓析,郑国大夫,与子产同时.如果说子产代表着由奴隶主贵族转化而来的封建贵族的利益和观点,那么邓析则是站在新兴地主阶级的立场上,主张彻底否定周礼,实行法制革新的人物.在春秋时期天与人,礼与法的思想对抗中,邓析不谈天命,抵制旧礼,反对改良,制定竹刑,表现出实行法治的明显倾向,因此可以称为战国法家学派的先驱人物.
(1)"不法先王,不是礼义"的主张
春秋后期,随着新兴地主阶级势力的日益兴起,社会上开始出现反对维护贵族统治特权的"礼治",主张法治的思想.邓析是当时最激进的革新派.他敢于向旧的传统挑战,对郑国奴隶主阶级颁布的礼制,禁令,进行了抵制和批判,明确提出了"不法先王,不是礼仪"的主张.
"不法先王"和"不是礼仪"是密切联系着的.反对"法先王",必须反对礼仪道德.邓析不但反对顽固地坚持"礼治"的旧贵族,也反对象子产那样力图在上层建筑中继承"礼治"传统的新的封建贵族.邓析帮助民众打官司,出主意,同旧的"礼"大唱反调,提出了"以非为是,以是为非"的主张.邓析站在新兴地主阶级立场上,敢于向旧传统挑战,勇敢地批判维护奴隶制旧秩序的"礼义",在当时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2)邓析的《竹刑》
邓析还是一位主张刑法改革,实行法制的早期代表人物.他编著的《竹刑》,是用以对抗旧礼制的.而且我们还可以看出:第一,邓析的"欲改旧制"和他"不法先王,不是礼义"的主张,其基本精神是一致的.第二,邓析编著的《竹刑》,"不受君命,而私刑法",即未经郑国官方的授权和正式批准,而是以私人讲学的方式公布的,这在中国古代法制史上是独具特色的.
责编: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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