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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从租计征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7-11-23 20:45:21

 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房产的租金收入,是指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产使用权所取得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

(二)房产税的税率

我国现行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

1.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即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的12%计征。

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即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的12%计征。从200111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三)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征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一扣除比例)×12

2.从租计征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 12%(或4%)

【例61】某企业2005年底自有经营用房原值为50万元。已知当地规定扣除比例为25%,适用税率为12%。计算该企业2005年应纳房产税税额。

【解析】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一扣除比例)×12

=50×125%)×12

=045(万元)

【例62】李某自有一栋楼房,共16间,其中用于个人生活居住的3间(房屋原值为6万元),用于个人开餐馆的4间(房屋原值为10万元)。 200611,李某将剩余的9间房中的4间出典给王某,取得出典价款收入10万元:将其余的5间房出租给某公司,每月收取租金5000元,期限均为1年。该地区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扣除20%后的余值计税。计算李某2006年应缴纳的房产税税额。

【解析】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房屋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房产税的纳税人。因此,李某应就其个人营业用的房屋和出租的房屋缴纳房产税:

1)李某个人营业用房屋2006年应纳房产税税额

=应税房产原值×1一扣除比例)×12

=100 000×120%)×12

=960(元)

2)李某出租房屋2006年应纳房产税税额

=租金收入×12

=5000×12×12=7200(元)

3)李某2006年实际应缴纳房产税总额

=960+7200=8160(元)

四、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纳税期限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二)纳税地点

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纳税期限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责编: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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