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和合法要件(重点节)
一、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行政行为一旦成立,即被推定为有效,对相对人产生约束力。这是公定力。
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包括4个:
① 主体要件: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授权组织、委托组织;
② 主观要件:行为主体有凭借国家行政权力产生、变更、消灭某种行政法律关系的意图;
③ 客观要件:行为主体客观上有行使行政职权或履行行政职责的行为;
④ 功能要件:行为主体的行为能直接或间接导致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
二、行政行为的生效规则
行政行为并非作出就生效,只有在行政行为让许多人知道时才能开始生效。
行政行为的生效规则,是行政行为何时开始生效的规则。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 即时生效。行政行为一经作出立即生效。如对醉酒的人强制约束至酒醒、当场处罚。
② 受领生效:行政行为须相对人受领才开始生效。一般适用于行为对象是特定人的行政行为,采用送达方式。
③ 公告生效:将行政行为的内容采取公告或宣告等有效形式,使相对人知悉、明了行政行为的内容,才开始生效。
公告生效的适用对象是难以具体确定的相对人,包括不特定的多数人、住所地不明确的具体特定人。
④ 附条件生效:行政行为的生效附有一定的期限或其他条件,所附期限来到或条件消除时才开始生效。如,行政法规、规章的生效都附有期限。
三、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4个
1、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主体合法)
主体合法:指实施行政行为的组织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以自己名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1)行政机关合法:依法成立,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2)人员合法:具备合法的公职身份。
(3)委托合法:行政机关的委托必须合法,行政行为才能有效。委托的合法性表现在三方面:①委托的行政机关必须具有合法的委托权限;②接受委托者必须具备从事某项行政活动的能力;③受委托者必须在委托权限内实施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权限合法)
(1)行政事项管辖权的限制;(2)地域管辖权的限制;(3)时间管辖权的限制;依法设立的行政机关只能在自己合法成立时间内行驶行政事务管辖权(4)手段的限制;罚金只能由法院,行政机关无权。行政机关只能15日拘留。(5)程序的限制;
(6)条件的限制;(7)委托权限的限制。
3、行政行为内容应当合法、适当(内容合法)
包括以下要求: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②符合法定幅度、范围;③内容必须明确具体;④内容必须适当;⑤行政行为必须公正、合理。
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行政程序(程序合法)
两项具体要求:①必须符合与该种行政行为性质相适应的程序要求;②必须符合一般性的程序规则要求,如表明身份、说明理由、听取意见规则等。我国没有专门的行政程序法
责编:刘卓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