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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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销售方式的实地调查
主要有:折扣方式销售、以旧换新、还本销售、以物易物、包装物押金的处理方式等。
在怀疑帐面销售额异常,尤其纳税人 存在特殊销售行为时,要对特殊销售方式的会计处理进行分析。
(一)以物易物实地调查
查看“库存商品”“原材料”明细帐贷方发生额对应的帐户是否是“原材料”“工程物资”
(二)包装物销售的实地调查
主要针对包装物收入有无计税;包装物押金的时间期限;应税商品属于非黄酒、啤酒的其他酒类产品应重点查看包装物押金的处理。
(三)以物易物的实地调查
分一般货物的以物易物和金银饰品的以物易物。
主要查看“主营业务收入”明细帐,如果发现某批商品销售价格明显低于正常销售价格,应核实是否为以物易物,若是,则看是否按新货物价格计税,有无扣减旧货的折价款。
(四)还本销售实地调查
主要核实在销售时是否按全部价款计算收入和税收,在还本时有无冲减销售收入。
(五)折扣销售的核实分析
在分析时,注意:严格区分折扣销售与销售折扣(现金折扣),防止纳税人将销售折扣按照折扣销售来处理;区分折扣销售与销售折让(要有证明单);纳税人是否存在将自产、委托加工、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如买五送一)按照折扣销售处理的问题;发票开具方式和发票金额——必须同一张发票注明。
(六)固定资产销售的实地调查
通过“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清理”贷方发生额分析是否出售了固定资产,核实时,注意:是否为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记入“固定资产清理”的转让收入为含税价;
三、税率的核实分析
在对销项税额评估时,其在计算时所套用的税率是否符合规定是个不容忽视的分析环节,尤其是套用的低税率或征收率时,更应核实其经营行为是否符合适用税率的征收范围。
例:某农机公司为一般纳税人,经营范围是销售手扶拖拉机和拖拉机配件。在评估时发现企业销售农机零配件,开具普通发票,收取货款2373元,并按13%计算增值税273元。少缴84元。
四、进项税额的调查核实
(一)抵扣进项税额凭证的调查核实
在调查核实中,要核对每笔抵扣进项税额凭证,检查是否按规定取得专用发票;是否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管理制度、设专人保管、专门存放、抵扣联装订成册、是否丢失毁损、擅自销毁)
(二)进项税额抵扣时间的调查核实
1.对防伪税控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时间的调查核实
规定期限内认证,认证当期抵扣。在分析进项税额抵扣时间时,一要注意纳税人出具的防伪税控专用发票是否得到税务机关认证;二要注意会计处理上对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与通过认证的时间是否一致。
2.海关完税凭证进项税额抵扣时间的调查核实
主要看是否按规定在期限内申报抵扣,按照规定应当在开具之日起在规定期限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申报抵扣。
3.购进废旧物资进项税额抵扣时间的调查核实
主要看是否按规定在期限内申报抵扣。
(三)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调查核实
1.进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扣的调查核实
调查核实主要针对(1)是否存在自营或委托进口业务;(2)《海关专用缴款书抵扣清单》,如果未按规定要求填写或填写内容不全的,该张凭证就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有自营进出口业务或委托代理进口业务的商贸企业,须在签订进口合同(包括委托代理进口合同)后五日内报送合同复印件,未按期报送的,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不得作为扣税凭证。检查申报抵扣的海关完税凭证的真伪;(3)抵扣的税额是否属实,计算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组成计税价和适用税率。
2.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的调查核实
主要审查是否符合农产品普通发票和农产品收购凭证抵扣的相关规定,特别注意购进农产品的买价仅限于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
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收购蚕茧一批,作为生产资料,共8万元,但帐面上未做任何处理。 进项税额=8*13%=1.04万元
3.运输费用抵扣进项的调查核实
重点审查(1)运费结算单据是否为国营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发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发票,并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2 )是否按照规定填报《运输发票抵扣清单》纸质文件和电子信息;(3)申请抵扣的所有运输发票与营业税纳税人开具的货物运输发票进行比对,审查是否相符——发货人、收货人、起运地、到达地、货物名称、数量、运输单价、运费金额,是否有由在建工程负担的运费或不属扣除的项目却以运费名义开具的货物运输发票;(4)是否将自身不予抵扣的货物所产生的进行抵扣;(5)抵扣的费用中是否存在不允许抵扣的项目,如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以及采用邮寄方式购买和销售货物支付的邮寄费等。
对运费抵扣问题进行评估时,可重点分析“物资采购”、“库存商品”、“原材料”“低值易耗品”、“营业费用”等帐户借方,检查“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查阅合同条款并与运费发票内容进行核实。
4.购进废旧物资抵扣进项的调查核实
调查核实重点审查(1)该纳税人是否为需用废旧的一般纳税人;(2)是否存在收购价扩大的问题;(3)是否存在虚购废旧物资数量的问题。
例:某冰箱厂属于一般纳税人,由于经营需要,企业从其他单位购入一批废旧物资。会计处理:借:原材料5600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560贷:银行存款6160,由于该纳税人不属于专门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一般纳税人,因此购入的废旧物资不应抵扣进项,需作进项转出。
5.混合销售行为抵扣进项的调查核实
当混合销售行为一并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时,既分析销售额是否按规定计征,又要分析涉及的非应税劳务所用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的抵扣情况,重点分析在销售环节不计算销项,但在进项税额抵扣时予以抵扣的问题。
6.投资、捐赠转入的货物抵扣进项的调查核实
一是按照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核定进项税额;二是对接受投资(捐赠)转入的货物,要着重审查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章程、证明及有权部门的评估证明资料;三是按照扣除范围的规定,核定其不准抵扣项目的增值税额,如投资(捐赠)转入固定资产或用于基本建设、专项工程的货物。
责编: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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