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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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7: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P434)
1.居民企业的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另有规定的除外。
2.纳税期限
(1)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2)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3)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4)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当依照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考点8: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P413)
(一)应纳税所得额
1.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2.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1)纳税调整增加额
①在计算会计利润时已经扣除,但税法规定不能扣除的项目金额;
②在计算会计利润时已经扣除,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部分;
③未计或者少计的应税收益。
(2)纳税调整减少额
①弥补以前年度(5年内)未弥补的亏损额;
②允许加计扣除的费用;
③减税或者免税收益。
(二)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基本税率为25%)-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责编: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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