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1年7月16日至8月6日,短短15个交易日,公司股价从17.5元最低跌至10.28元,跌幅达41%。股价异动引起监管部门的关注。2001年7月,中国证监会对东方电子进行调查。公司经营部门一位知悉造假情况的人员向监管部门进行了举报,证监会的调查由此直指公司财务报表造假。2002年4月,东方电子按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将最近几年出售股票收入扣除税收以外的10.39亿元作为重大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将全部收入扣除税金以外的部分暂挂在“其他应付款”科目,待证监会处理后再作调整。2002年5月,东方电子因每股净资产(每股0.58元)低于每股面值,股票交易被特别处理,赫赫有名的东方电子变成了ST东方。2003年1月17日,烟台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董事长隋元柏、董事会秘书高峰、财务总监方跃利用股票收益的资金虚构“主营业务收入”,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构成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分别判处隋元柏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高峰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方跃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山东乾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东方电子上市后,连续5年负责东方电子的年报审计。面对一份份虚假的财务单据,所长兼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天聚总是签署无保留意见。2002年5月14日,刘天聚因涉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6月20日经烟台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因健康原因取保候审)。 该所的相关审计人员把本应亲自进行的调查、询证等工作,交由东方电子公司自己去做,对部分回函印章不规范和多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不正常情况,不认真审查便草草放行。
2004年2月20日,东方电子公告称,根据2003年12月21日烟台审计局关于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市国资委全资下属企业)200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决定,原在公司反映的出售股票收入扣除税收以外的10.39亿元,归集团公司所有,形成公司对集团公司的债务为10.39亿元。集团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豁免公司因出售股票收入形成的对集团公司的债务10.031亿元。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该收入记入公司资本公积金。公司每股净资产由0.239元增至1.33元,戴了两年的“ST”帽子终于可以摘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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