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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侵权行为法概述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7-09-20 12:21:59

 侵权行为法概述

一、侵权行为的概念

侵权行为是侵权行为法的核心概念,是研究侵权行为法必须首先予以明确的概念。在不同的语种中,侵权行为有着不同的表述方式。但不管哪种表述方式,都含有侵犯他人权利之意。在古罗马法中,就有“公犯”与“私犯”之分,私犯是相对于公犯而言的,大致相当于后来的侵权行为。
  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这一规定,我国民法上的侵权行为,一般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人身,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行为人虽无过错,但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害行为,也属侵权行为。前者为一般侵权行为,后者为特殊侵权行为。总之,可以将侵权行为规定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

二、侵权行为的特征
  1
侵权行为是一种单方实施的事实行为(非表意行为)


  2.侵权行为是一种民事违法行为

违法性是侵权行为的本质属性。
  3.侵权行为是加害于他人的行为。侵权行为一般是包括对人身权、物权、继承权、姿势产权等绝对权的侵害,一般不包括债权。另外死者的名誉、姓名等也是侵权行为法保护的法益。

4、侵权行为是应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
  侵权行为与民事责任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为了制裁侵权行为并补偿受害人的损失,法律要求侵权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法律责任的一种,其主要目的是弥补受害人因侵权行为所致的损失。侵权行为的行为人一般以承担民事责任为主要责任形式。但当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竞合时,也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责编: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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