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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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条 【留置的适用范围】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 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适用前款规定。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
第八十五条【留置物的价值】留置的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物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担保法解释》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排除留置权,债务履行期届满,债 权人行使留置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一百零八条 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时,不知债务人无处分该动产的权利,债权人可以按照担保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行使留置权。
第一百零九条 债权人的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对动产的占有与其债 权的发生有牵连关系,债权人可以留置其所占有的动产。
第一百一十条 留置权人在债权未受全部清偿前,留置物为不可分物的 ,留置权人可以就其留置物的全部行使留置权。
第一百一十一条 债权人行使留置权与其承担的义务或者合同的特殊约 定相抵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一百一十二条 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占有标的物的义务 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
命题题眼
上述3条关于留置财产的规定,主要考点是:
1、留置财产与债权的关系
除了企业之间留置的以外,留置财产必须与债权的发生处于同一法律关系中。比如,保管合同中寄存人不按期交付保管费,保管人可以留置保管物,此时留置权成立。如果保管人对寄存人享有的是保管合同之外的其他债权而留置保管物,或者保管人留置的是债务人的其他财产,则该留置权不能成立。
2、留置权的适用范围
注意物权法与担保法的规定不同。担保法规定只有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和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发生的债权,才能适用留置权。物权法没有明文列举留置权的适用范围,而只是对留置权的适用范围做出限制,规定了不得留置的两种情形。只要不属于这两种情形,又符合留置权成立的条件,均可以成立留置权。
3、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强化模拟题
1、选项所列合同中哪些合同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享有留置权?
A保管合同
B租赁合同
C运输合同
D加工承揽合同
答案:ABCD。
2、下列关于留置权的表述,正确的是哪一项?
A.留置权是用益物权
B.留置权是约定担保物权
C.留置权是自物权
D.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
答案:D。
3、依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合同中可能发生留置权的有哪几种?
A.保管合同
B.委托合同
C.加工承揽合同
D.行纪合同
答案:ABCD。
4、甲受乙的委托运输一列车的煤,因乙不给付甲运输费,甲留置乙的货物。运输的煤价值为100万元,运输费为1万元。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可以对价值为100万元的煤行使留置权
B、甲只能在相当于运输费1万元的范围内留置相应价值的煤
C、如果甲、乙双方约定甲不能留置乙的煤,则甲无留置权
D、留置权是法定的,因此如果甲、乙双方约定甲不能留置乙的煤,则该约定无效
答案:B。
5、刘某与李某系个体工商户,经常发生业务往来。一日,刘某向李某购买一批建材,总价值8000元,刘某支付了5000元,约定余下的3000元在3个月内偿还。后刘某因仓库存满,将一批价值5000元的电风扇存放在李某的仓库,由李某代为保管,3个月后,刘某仍未归还李某3000元货款,李某催告多次未果,遂将电风扇留置,在3个月后的一天,李某处理这批电风扇时,双方发生纠纷。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A.李某对其保管的电风扇有权行使留置
B.李某在留置电风扇后2个月内通知刘某还款,刘某逾期不履行,李某可变卖电风扇
C.李某只能在3000元范围内处理刘某的电风扇
D.李某无权行使留置权
答案:D。留置财产必须与债权的发生处于同一法律关系中。李某无权行使留置权,故选D。
6、甲为乙运送50吨水泥,乙拒不付款,假定应付运输费用为1000元,每吨水泥250元,则( )。
A.应先交货,再追究乙的违约责任
B.可将全部水泥留置
C.直接以4吨水泥抵销运费
D.可留置4吨左右的水泥
答案:D。本题中甲为乙运送水泥,乙不履行支付运费的义务,甲有权留置其所运送的水泥,并以所留置的水泥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水泥的价款优先受偿,但不得以留置的水泥直接抵销运费。留置的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物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责编: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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