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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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2、如果将办理了抵押登记的财产出租,实现抵押权后,抵押财产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原租赁合同,承租人不能要求继续承租抵押的房屋。
如果将没有办理登记的抵押财产出租,承租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财产已抵押的情况,抵押权就不能对抗租赁权,仍应当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
强化模拟题
1、甲和乙共有房屋四间,出租给丙办公司。现丁要向戊借款10万元,在丁的要求下,并征得乙的同意后,甲将其在四间房屋中的共有份额抵押给戊,并在通知丙后,依法进行了抵押登记。关于本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房屋抵押后,甲、乙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B.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甲、乙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即告终止,丙只能与该共有份额的购买者和乙另订租赁合同
C.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乙与丙都愿意以同一价格购买,则丙享有优先购买权
D.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乙与丙都愿意以同一价格购买,则乙享有优先购买权
答案:AD。
2、甲于将2002年3月1日向某银行借款10万元,期限为一年,以自己的房屋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将房屋租给丙做生意,丙不知该房屋已经抵押。甲又向丙借款10万元,因到期不能归还,丙诉之法院,法院依法查封了该房屋。甲于2002年12月因心脏病死亡。
结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① 甲与银行之间的抵押行为的效力如何?
A、有效,可以对抗第三人
B、无效,不能对抗第三人
C、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
D、效力待定
答案:A。
② 法院查封该房屋后,银行还能否行使抵押权?
A、不能,银行丧失优先受偿权
B、能,但要在法院执行完毕后
C、能,但银行必须提出执行异议
D、不能,银行应当申请参与分配
答案:C。担保法解释55条规定,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 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因此银行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民诉法第208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执行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审查。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理由成立的,由院长批准中止执行。如果发现判决、裁定 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因此银行应当提出执行异议。
③如果银行行使了抵押权,将房屋卖给了丁,这对丙的租赁权有何影响?
A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丁继续有效
B租赁合同对丁不具有约束力
C丙仍然享有租赁权
D丙不再享有租赁权,但丙可以向甲请求损害赔偿
答案: BD。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担保法解释66条的规定与物权法的规定不冲突,因此,仍然有效。因此本题中租赁合同对丁不具有约束力,丙不再享有租赁权,但丙可以向甲请求损害赔偿。
注意区别先抵押后出租与先出租后抵押的情况。
④甲死亡后,其财产由其妻子和儿子共同继承,此时抵押权的效力( )。
A不受影响,银行可以直接行使抵押权
B银行不能向甲的继承人主张抵押权,因为双方之间没有协议
C银行可以就房屋的全部行使抵押权
D银行只能就房屋的部分行使抵押权
答案:AC。担保法解释68条规定,抵押物依法被继承或者赠与的,抵押权不受影响。因此本题中银行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期间转让抵押财产]第一百九十一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责编: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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