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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原物和孳息的概念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7-08-21 12:09:41

 1、原物和孳息的概念

孳息是与原物相对而言的,指由原物而产生的物,包括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

原物和孳息的区分,是以两物之间产生和被产生的关系为标准进行的区分。

原物,是指依其自然属性或者法律规定产生新物之物。例如,产生幼畜的母畜、产生利息的存款。

孳息,是指由原物产生的物,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指原物根据自然规律产生之物,例如,养殖牲畜获得各种子畜和奶产品。法定孳息,是指原物根据法律行为或者法律规定产生之物,例如,利息、租金、股利。

孳息与原物是两个独立的物,如果仍然是原物的一部分,则不是孳息。果树上成熟的果实,因为尚未和果树脱离,属于果树的一部分,而不是独立的物或者独立的财产,不是孳息。动物腹中的胎儿也因为尚未出生,不算独立的客体,还算是母体的一部分,也不是孳息。

2005年试卷三多选52题:下列各选项中,哪些属于民法上的孳息?
A.出租柜台所得租金
B.果树上已成熟的果实
C.动物腹中的胎儿
D.彩票中奖所得奖金
答案:AD。

2、孳息的归属

注意,孳息的归属与本法担保物权部分的孳息收取是两个概念。孳息收取人对收取的孳息不一定享有所有权。

1)天然孳息的归属

天然孳息自从与原物脱离后,会立即产生归属的问题。第116条第1款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2)法定孳息的归属

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强化模拟题

1、下列为天然孳息的是(  )。

A.宰羊而获得的羊肉

B.羊身上的羊毛

C.母牛产下的小牛

D.母鸡产下的鸡蛋

答案:CD。宰羊而获得的羊肉是转化物的问题;羊身上的羊毛未与原物分离,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不是原物与孳息的关系。只有CD属于天然孳息。

2、甲欠乙50元,一天甲将25张面值2元的奖券拿给乙,说:“这些奖券1年后可以兑现,利息比一般的存款高,就算还你的钱了。”乙表示同意并收下了奖券。第二年25张奖券中的一张得了头等奖,奖金5000元。甲得知后,就立即找到乙,要用50元换回那25张奖券,乙不同意。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向乙交付25张奖券代替现金交付的债的履行行为得到乙的同意,双方债的关系消灭,同时25张奖券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乙取得奖券所有权

B.由于甲的本意只是以奖券所包含的50元存款和较高的利息的价值来抵债,并没有转让奖金的取得权,所以奖金应归甲所有

C.奖金应归乙所有,因为奖金属于奖券的法定孳息,其所有权的归属取决于奖券的所有权之归属,而奖券的所有人是乙

D.根据公平原则,奖金应分给甲一半

答案:AC。本题中,甲乙双方约定,用25张奖券清偿甲所欠乙的50元钱。该约定不损害国家或者他人利益,符合意思自治原则,达到债的消灭效力。乙依约定取得了奖券的所有权,又因奖金属于奖券所载权利的体现,是奖券的法定孳息,根据证券规则,谁持有证券,谁就享有证券上的权利,所以该奖券所获奖金应归乙所有。

3、甲委托乙购买冰箱,乙去购买时,正值冰箱举行有奖销售。乙买了冰箱后按规定得了2张 抽奖券,但未把这2张抽奖券交给甲。后来开奖,奖券中的一张中了头奖,可得彩电一台。这台彩电应当(  )。

A归甲所有    

B归甲所有,但应适当奖励乙

C归乙所有    

D归甲、乙二人共有

答案:A。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本题中乙代甲买冰箱,彩电是冰箱的孳息,应属于冰箱的所有人甲所有。

责编: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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