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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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 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 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企业出资人权利]第六十七条 国家、集体和私人依法可以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投到企业的,由出资人按照约定或者出资比例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并履行义务。
[法人财产权]第六十八条 企业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企业法人以外的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的权利,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的规定。
[保护社会团体财产]第六十九条 社会团体依法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受法律保护。
责编: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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