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企业存在的问题为隐瞒收入,偷漏税金,并为以后转小金库作为准备。
调整分录为:
(1)借:银行存款 100 000
贷:无形资产 80 000
其他应付款 20 000
(2)借:银行存款 100 000
贷:无形资产 80 000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5 000
营业外收入——处置无形资产净收入 15 000
二十三、长期股权投资的审查
1.宏大公司账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是:(1)购入的已宣告但未发放的股利不应记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2)宏大公司已达50%的控股比例,应按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不应按实际分得的股利反映投资收益,这样处理使投资收益少计,虚减了利润(正确的投资收益应为40万元,即80×50%,少计15万元)。
2.应做如下账务调整:
(1)借:应收股利 1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投资 10 000
(2)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投资 150 000
贷:投资收益 150 000
(3)借:投资收益 25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投资 25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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