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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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十力在《明心篇》中对“习染”作了伦理学和认识论的区分。
依熊十力之见,意识的原初状态如同白绢,而人生以后的每一次意识的或实践的活动,都会对白绢产生浸染作用,即在意识中留下痕迹。这些痕迹并非只是消极地供作记忆,而且还不断地参与意识活动而对意识主体发生影响。熊十力将这种由以往活动余留意识中的并继续发生作用的力量称为“余势”。在他看来,每一次意念活动或行为都在意识中留下了它们的残余势能,这些意识储存在人体之中,并且成为一股意识的潜流。这些“余势”就其为以往经验而言,称为“习”,就其潜伏于意识之中,称为“习种”或“种子”,就其不断“现起”于意识活动而参与其中,称为“习心”。这种“习心”实际上是指在以往种种经验基础上形成的意识。但这种意识又区别于一般所认为的理性通过对经验的抽象、综合而得到的本质的、规律性的认识。在熊十力那里,以往的经验都是以直接性的方式储存下来并对以后的意识活动产生影响,譬如说,一次善的意识活动就会产生善的“余势”,并对主体以后的活动不断发生善的影响,反之,恶的意识活动也亦然。因此,“习心”就不只是一个过去经验的信息库,而且是以往经验积淀而成的意识定势。这种过去活动造成的不断发生影响的观念,显然与佛教所说的“业”、“种子”、“熏习”等观念具有内在的关联。熊十力将这些观念中的宗教意义以外的各种成分和因子,集中到“习”这一概括意识活动与心理经验积淀现象的特殊范畴之中。
人的意识活动与实践活动,从伦理的意义上看是有善恶之分的,因而这些活动的“余势”或“习”也就自然有善有恶——有“善习”与“杂染之习”之别。在熊十力看来,“善习”发自本心(大体),“杂染之习”则缘于小己(小体)。习心既然是人的各种活动在心理方面造成的结果,它当然是后验的,不是先验的,尽管它形成之后也可以参与作为后来行动的动机。习心中的不善之习来自以往不善的意识活动和实践活动所造成的余势,不善之习形成之后,又可作为习心现起于当前的意识活动,成为新的不善之行的动机。那最初的不善活动又是如何发生的呢?熊十力认为,最初的不善之思或行根源于人作为感性血肉之驱的自我。在此基础上他还认为“本心”即是“道心”、“法性心”,“习心”即是“人心”、“依他心”,这显然是受到中国传统思想中佛教的心二元论与理学的性二元论的影响。
责编: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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