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形而上学的方法
理性的训练 康德认为理性在自然科学中所起的作用只是当现有的经验知识已经由知性形成时对它们进行“调节”或引导,而在超出经验之外想要建立一种形而上学时便遭遇到了“辩证的幻相”。那么,它有什么办法能够重建形而上学呢?康德认为,首先,必须对纯粹理性进行“训练”,这种训练有四个层次:(1)凡是在纯粹理性作先验运用的场合,就要抑制其“独断论”的倾向;(2)而当这种独断的倾向无法阻止地萌生出来时,则训练自己利用“怀疑论”去充分展示其观点的自相矛盾性;(3)在此基础上纯粹理性可以提出某些“假设”的理念,如自由、灵魂等等,它们虽然不能获得经验的证明,但也不能由经验否证,由此它们能够带来某种“实践的利益”,只要我们不把它们当成是某种知识就行;(4)纯粹理性也可以“证明”某些先验的命题,但必须预先对之加以先验的演绎以追溯出其前提和根源,而不能单凭“归谬法”就得出结论。
理性的法规 其次,必须建立纯粹理性运用的“法规”。纯粹理性只是在实践方面,即在人的合目的的自由方面才有自己的法规。康德认为,求幸福虽然要运用实践理性,但其前提却并非理性的,而是立足于人的感性欲望之上,因而并非纯粹的实践理性法规;真正的纯粹实践理性的法规是自由意志本身的规律即道德律,只有它才能使人“配得幸福”,并通过设定灵魂不朽和上帝存在而使自己成为贯通经验世界和超验世界的普遍法规。所以纯粹理性的法规就是坚持不懈地对道德目的的追求,并为此而相信来世和上帝,这就是我们在实践活动中应当并且能够一贯持守的法规。所以,纯粹理性的实践运用的法规贯通了人的幸福、道德和宗教,即贯通了这样三个问题:我能知道什么?我应当做什么?我可以希望什么?在后来的《逻辑学讲义》中康德又进一步指出,这三个问题其实可以归结为一个问题:人是什么?即认识论、伦理学和宗教学最终都统属于“人类学”。
所以康德认为,未来作为科学的形而上学只能有两种形式,即自然的形而上学和道德的形而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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