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性质的特殊性和矛盾解决条件的特殊性决定了矛盾的解决方式不是唯一的,而是多样的,特殊的。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不能用一种方式去解决所有的矛盾。在此问题上我国在文 革中曾有血的教训,这就是把战争中一方吃掉一方的矛盾解决方式普遍化、唯一化,用它来解决所有的矛盾。如用它来解决学术领域里、思想领域里的矛盾,导致了对大量知识分子的 人身攻击和肉体消灭,对我国的学术文化带来重大损失。应当看到把一方吃掉一方的矛盾解决方式唯一化,普遍化在我国有深厚的文化传统根源,这就是一元化的哲学思维方式和一元 化的政治价值观。经历了惨痛教训后我们必须重视矛盾解决方式的多样性,特殊性问题。矛盾解决的基本形式有以下几种类型:
①矛盾双方的并存形式。这是事物在量变过程中解决矛盾的形式。其意思是说事物在其发展中产生出了适合于矛盾双方在其中运动的某种适当的形式,使矛盾双方达到平衡、协调,使矛盾得到解决。太阳和地球之间存在着向心力(吸引)和离心力(排斥)的矛盾。是不是一定要让向心力吃掉离心力或相反呢?不是。二者矛盾的解决是取得平衡,达到并存。社会中的发展和稳定的矛盾也可以通过寻找双方并存的形式来解决。
②矛盾一方克服一方。两军对阵一方打败一方,体育比赛中一方战胜另一方,无机界吸引克服排斥或排斥克服吸引,这些都是矛盾一方克服一方的矛盾解决方式。
③矛盾双方“同归于尽”,为新的对立双方所代替。阶级社会形态中,两大阶级的矛盾的 解决方式都是同归于尽的方式。在社会质变阶段,奴隶战胜了奴隶主,奴隶自己也就不存在 了,因为对立双方的存在都是依赖对方的存在的,对方不存在了,当然己方也就不存在了。农民阶级消灭了地主阶级,自己就不存在了;无产阶级消灭了资产阶级自己也不存在了。这 就是同归于尽。
④矛盾的对立双方融合成一个新事物,使矛盾得到解决。例如,城乡矛盾、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矛盾,仁和知的矛盾等都不能用一方吃掉另一方的方法来解决,最后要通过双方的 融合来解决。但在实践中很难做到以这种方式来解决矛盾。例如,过去用“红”来吃掉“专”,有所谓“白卷先生”张铁生,现在却有以“专”吃掉“红”,以“智”吃掉“德”的倾向。看来矛盾解决方式与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和现实诸多因素密切相关,不只是一个自我理性选择的问题。
既然矛盾解决方式是多样的、特殊的,因而不能把其中的一种方式唯一化、一元化、普遍化;既然矛盾解决方式同文化、利益等现实因素相关,因而我们要用理性的、现实的力量对 之加以改造,使矛盾解决方式适合矛盾的性质和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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