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的存在是普遍的,但矛盾在具体事物和时空中的表现是特殊的。
1.什么是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不同事物所包含的矛盾与其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以及矛盾解决的形式有其不同的特点。
2.矛盾特殊性的表现
(1)矛盾性质的特殊性。
①从空间上看,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矛盾。如有机物和无机物有不同性质的矛盾,生物和社会有不同性质的矛盾,中国和美国有不同性质的矛盾,城市和农村有不同性质的矛盾等等。
②从时间上看,同一事物在其发展的不同阶段有不同性质的矛盾。如原始社会和私有制社会有不同性质的矛盾。社会发展的自然经济阶段和商品经济阶段有不同性质的矛盾。
在此应注意,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的矛盾贯穿于事物发展的全过程,并决定着整个过程的基本趋势和该事物的性质,这样的矛盾,我们将其叫做根本矛盾。而有的矛盾既不存在于 事物的全过程,也不决定事物的根本性质,这样的矛盾我们将其叫非根本矛盾。根本矛盾如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非根本矛盾如阶级斗争即是。根本 矛盾和非根本矛盾是相互作用的。
(2)矛盾地位的特殊性
在同一个事物内部往往不是只有一种矛盾,而是有许多矛盾。这许多矛盾在这个事物中的地位是不同的,其中有一个矛盾是主要矛盾,而其他的都是非主要的矛盾。不论在主要矛盾 还是次要矛盾的内部都有对立着的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的地位也是不同的,其中有一个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另一个是非主要方面:
①主要矛盾和非主矛盾。
A.什么是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
主要矛盾是处于支配地位的,对事物的发展过程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和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事物内部主要矛盾以外的矛盾都叫非主要矛盾。非主要矛 盾是处于从属地位的,对事物发展过程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B.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的辩证关系
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②矛盾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
A.什么是矛盾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在一个矛盾里的对立双方中处于支配的地位,起着主导作用的方面,叫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叫矛盾的非主 要方面。
B.矛盾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的辩证关系。二者是相互作用的,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C.矛盾主要方面的地位和作用。矛盾的主要方面是决定事物性质的主要因素,或者说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因而矛盾主次方面一旦发生了转化事物就由旧质 事物转变为新质事物了。这一点对理解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十分重要。
③矛盾地位特殊性原理的意义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在认识和实践中要坚持唯物辩证法的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反对一点论和均衡论。重点论就是要在认识和实践中集中精力抓根本矛盾,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 面,抓住了这些矛盾,解决了这些矛盾,其他矛盾也就迎刃而解了。毛泽东把抓重点的方法叫牵牛鼻子的方法。不分主次,平均使用精力的方法叫均衡论,这是无重点的工作方法,是 要避免的。人的时间和精力有限,只有抓住主要矛盾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目标。歌德和黑格尔都讲,人要学会限制自己,把精力用到一个重要的事情上,这样才能取得成就。不限制自 己,什么都想干,那什么也干不好干不精。重点论,也就是有所为,有所不为。两点论就是在着重抓主要矛盾及其主要方面时也要研究非主要矛盾及其非主要方面,以促进主要矛盾的 解决,在此要反对一点论。重点论和两点论是统一的,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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