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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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结构 |
欺骗行为→对方产生或维持错误→基于错误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对方遭受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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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要件 (行为) |
欺骗行为 |
1、使对方从无到有产生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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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维持利用对方已有的认识错误(一定要有告知义务才构成诈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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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产生或维持错误 |
1、必须是具有意思自治能力的人,欺骗儿童、精神病人是盗窃; 2、机器不能被骗(不要和信用卡诈骗罪的司法解释混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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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财物 |
1、处分行为 |
一定是处分行为,不包括出借等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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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处分所有权或他人所有而自己占有的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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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处分意识 |
被害人有意思自治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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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对所处分的财物具有具体的、特定的、明确的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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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财物 |
既可以是行为人取得,也可以是犯罪人取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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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遭受 |
1、应侧重于单向个别评价,同时考虑被害人的交易目的是否基本实现; 2、善意第三人以市场价购得赃物,也算被诈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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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数 |
法条竞合 |
与合同诈骗罪和金融诈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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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连犯 |
为了诈骗而伪造有关证件,只定诈骗罪,择一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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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竞合 |
1、侵犯著作权罪:制作销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柏刘观点不同); 2、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诈骗; 3、销售伪劣商品罪:如果销售的是毫无价值的商品,仅成立诈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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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章其他罪名区分
难点 |
敲诈勒索 |
1、诈骗是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敲砸勒索是被害人基于恐惧交付财物;2、诈骗罪中虚构的事实含有暴力恶害的内容时,两罪可想象竞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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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 窃 罪 |
两角关系 |
A盗窃B |
关键在于判断受害人是否具有处分财产的意思,有,就是诈骗,没有,就是盗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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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诈骗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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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关系 |
盗窃罪 |
废品站老板甲欺骗员工说,丙的跑步机坏了,要当扔掉,你去拿来。甲是间接正犯。 |
区分关键在于受骗人是否具有处分财物的权利或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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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诈骗 |
直接正犯 |
干洗店老板甲到乙家,对保姆丙说:你家主人让我来拿衣服干洗。丙不知情便将衣服交给甲,甲是三角诈骗的直接正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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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正犯 |
干洗店老板甲对员工说丙,乙给我打电话,让去他家拿衣服。丙到乙家对保姆戊说,你家主人让我来拿衣服。戊不知情便将衣服交给戊,甲是三角诈骗的间接正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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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的间接正犯 |
甲将头痛粉交给乙说,这是毒品,卖给丙。乙不知情卖给丙,甲是诈骗罪的间接正犯,乙只是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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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 占 罪 |
事前骗 |
一开始就有不法所有目的,欺骗对方转移财产给自己,是诈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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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骗 |
1、行为人一开始没有不法所有目的,正常保管他人财物,之后产生不法所有目的,据为己有,定侵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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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为人构成侵占后,被害人请求返还时,行为人采用欺骗手段致使被害人免除债务。(本章共性问题有解析) |
责编: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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