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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诈骗罪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7-08-10 21:20:13

 

行为结构

欺骗行为→对方产生或维持错误→基于错误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对方遭受损失

构成要件

(行为)

欺骗行为

1、使对方从无到有产生错误;

 

 

2、维持利用对方已有的认识错误(一定要有告知义务才构成诈骗)

 

受害人产生或维持错误

1、必须是具有意思自治能力的人,欺骗儿童、精神病人是盗窃;

2、机器不能被骗(不要和信用卡诈骗罪的司法解释混同)

 

处分财物

1、处分行为

一定是处分行为,不包括出借等行为。

 

 

 

包括处分所有权或他人所有而自己占有的财物。

 

 

2、处分意识

被害人有意思自治能力。

 

 

 

被害人对所处分的财物具有具体的、特定的、明确的认识。

 

取得财物

既可以是行为人取得,也可以是犯罪人取得

 

对方遭受
损失

1、应侧重于单向个别评价,同时考虑被害人的交易目的是否基本实现;

2、善意第三人以市场价购得赃物,也算被诈骗。

罪数

法条竞合

与合同诈骗罪和金融诈骗罪

 

牵连犯

为了诈骗而伪造有关证件,只定诈骗罪,择一重处罚。

 

想象竞合

1、侵犯著作权罪:制作销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柏刘观点不同);

2、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诈骗;

3、销售伪劣商品罪:如果销售的是毫无价值的商品,仅成立诈骗罪。

 

与本章其他罪名区分

 

难点

敲诈勒索

1、诈骗是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敲砸勒索是被害人基于恐惧交付财物;2、诈骗罪中虚构的事实含有暴力恶害的内容时,两罪可想象竞合。

 

 

两角关系

A盗窃B

关键在于判断受害人是否具有处分财产的意思,有,就是诈骗,没有,就是盗窃。

 

 

 

 

A诈骗B

 

 

 

 

三角关系

盗窃罪
间接正犯

废品站老板甲欺骗员工说,丙的跑步机坏了,要当扔掉,你去拿来。甲是间接正犯。

区分关键在于受骗人是否具有处分财物的权利或地位。

 

 

 

 

三角诈骗

直接正犯

干洗店老板甲到乙家,对保姆丙说:你家主人让我来拿衣服干洗。丙不知情便将衣服交给甲,甲是三角诈骗的直接正犯。

 

 

 

 

 

 

间接正犯

干洗店老板甲对员工说丙,乙给我打电话,让去他家拿衣服。丙到乙家对保姆戊说,你家主人让我来拿衣服。戊不知情便将衣服交给戊,甲是三角诈骗的间接正犯。

 

 

 

 

诈骗罪的间接正犯

甲将头痛粉交给乙说,这是毒品,卖给丙。乙不知情卖给丙,甲是诈骗罪的间接正犯,乙只是工具。

 

 

事前骗

一开始就有不法所有目的,欺骗对方转移财产给自己,是诈骗。

 

 

 

事后骗

1、行为人一开始没有不法所有目的,正常保管他人财物,之后产生不法所有目的,据为己有,定侵占;

 

 

 

 

2、行为人构成侵占后,被害人请求返还时,行为人采用欺骗手段致使被害人免除债务。(本章共性问题有解析)

责编: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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