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全部子站 > 解放军文职 > 解放军文职专业 > 法学

代理责任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7-08-10 19:57:43

 *一、代理人不履行职责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对被代理人承担责任。66.2
*二、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
*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66.3
*三、第三人明知无权代理
*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66.4
 
*四、代理事项违法
*代理事项违法,代理人明知而仍进行代理活动;或代理行为违法,被代理人明知而不表示反对。二者均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67条
 
 
 
 
第五节  代理关系的消灭
*一、消灭原因
*(一)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关系的消灭原因
被代理已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指定代理的法院或者单位取消指定;
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二)委托代理的消灭原因
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
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
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
代理人失去行为能力。
被代理人或代理人为法人时,因法人消灭。
间接代理关系消灭的特别原因
(1) 委托人的自动介入
(2) 委托人行使介入权或者第三人行使选择权
 
 
*二、代理关系消灭的后果
*(一)代理权归于消灭,代理人不得再以代理人的身份进行活动,否则即为无权代理
(二) 代理人应向被代理人或其继承人、遗嘱执行人、清算人、新代理人等,就其代理事务及有关财产事宜作出报告和移交
*(三)委托代理人应向被代理人交回代理证书及其他证明代理权的凭证
 
练习题
*1.(07卷三3)
*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帐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餐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应当付款 
*B.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 
*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D.甲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2005卷三53)
*甲委托乙前往丙厂采购男装,乙觉得丙生产的女装市场看好,便自作主张以甲的名义向丙订购。丙未问乙的代理权限,便与之订立了买卖合同。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有追认权
*C.丙有撤销权
*B.丙有催告权
*D.构成表见代理
 
*(2003年卷三6)依我国法律,当事人对下列哪一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B.包含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的合同
*C.因欺诈而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D.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2003卷三)朱某原是大鹏公司的采购员,已辞职。某日,朱某接到大鹏公司的进出口业务代理商某粮油进出口公司业务员的电话,称该公司代理进口的3000 吨特级糖蜜因买主某食品厂急需资金欲低价转卖,大鹏公司如有意购买,务于晚饭前回复。朱某紧接着就打电话找大鹏公司经理,经理正出差,要晚上才回来。朱某赶到粮油公司,说货物大鹏公司要了。粮油公司不知朱某已辞职,就与其签了合同,并说糖蜜存放在仓库,你们把货款和仓储费付清,我们把仓单背书给你。朱某当晚带着已签好的一式两份合同和糖蜜的样品,找到大鹏公司的经理,经理看了合同和样品后,在合同上签了字,并要朱某第二天到公司去盖章。大鹏公司将钱款付清后,拿着仓单到仓库提货,在验货时发现是一级糖蜜,就未取货。原来粮油公司怕大鹏公司不能及时付款,把那批特级糖蜜给了别人。这批一级糖蜜合同上订的也是特级,口岸验收时商检局发现货轮有轻度污染,就给降了一级,由特级改为一级。
 
*回答以下 85-88 题。
*85.朱某与粮油公司签订合同时,其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
*A.属于有权代理C.属于表见代理
B.属于无权代理D.属于间接代理
*86.某粮油进出口公司与大鹏贸易公司所作的糖蜜交易属于何种类型的合同?
A.委托合同C.行纪合同
B.买卖合同D.间接代理合同
 
*(2005卷三53)
*甲委托乙前往丙厂采购男装,乙觉得丙生产的女装市场看好,便自作主张以甲的名义向丙订购。丙未问乙的代理权限,便与之订立了买卖合同。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有追认权
*C.丙有撤销权
*B.丙有催告权
*D.构成表见代理
 
*(2006卷三5)A公司经销健身器材,规定每台售价为 2000 元,业务员按合同价 5%提取奖金。业务员
*王某在与 B 公司洽谈时提出,合同定价按公司规定办,但自己按每台 50 元补贴 B 公司。B
*公司表示同意,遂与王某签订了订货合同,并将获得的补贴款入账。对王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
    A.属于无权代理
*    C.属于不正当竞争
    B.属于滥用代理权
*    D.属于合法行为

责编:刘卓

上一篇:第九章 代理

下一篇:诉讼时效

发表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发表审核后显示!

国家电网校园招聘考试直播课程通关班

  •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国家电网招聘考试录播视频课程

  • 讲师:崔莹莹 / 刘萍萍
  • 课时:180h
  • 价格 3580

特色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免费学习,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全套国网视频课程免费学习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在线题库
面授课程更多>>
图书商城更多>>
在线报名
  • 报考专业:
    *(必填)
  • 姓名:
    *(必填)
  • 手机号码:
    *(必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