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合伙
*学习目的和要求:
*了解合伙的一般理论,掌握合伙的种类,以及合伙的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关注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
第一节 合伙概述
*一、概念:
*由合伙人按合伙协议组成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二、种类:
*(一)合伙企业
*(二)非企业合伙(个人合伙)
*三、合伙的法律地位
*(一)个人合伙
*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二)合伙企业
*是否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存在争议
第二节 个人合伙
*一、特征
*1、两个以上自然人
*2、依合伙合同成立
*3、共同劳动,共同经营
*4、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
*5、可以起字号
第三节 合伙企业
*一、概念
*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二、分类
*(一)普通合伙企业
*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有限合伙企业
*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三、普通合伙企业
*(一)一般普通合伙企业
*(二)特殊普通合伙企业(LLP)
*1,责任承担
*对外: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行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责任责任
*对内
*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适用对象。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
*四、有限合伙企业
*(一)合伙人构成
*1,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
*负责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与对外代表,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
*不执行合伙事务,对合伙企业债务仅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2,人数:2-50人。
*(二)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方式
*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其他财产权利。
*不得以劳务出资。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