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秦女士咨询,一年前秦女士与丈夫刘先生结婚,婚前刘先生向秦女士借款2万元,现双方感情破裂,协议离婚,问这2万元,秦女士在离婚后是否可以向刘先生主张。
解答:夫妻一方婚前的财产属予一方个人的财产,所谓财产当然也包括对刘先生的2万元的债权,故如秦女士和丈夫离婚时没有涉及这笔债务,离婚后是有权向刘先生主张的。
23、刘经理咨询说去年其中标了一个400万的工程,可工程中标,合同签订后,业主单位以价格过高为由,同样的工程要求以350万结算,为了有工程可干,无奈答应了业主单位的条件,于是双方又签订了一份350万元的建筑工程合同,可到今年工程接近尾声,刘经理发现该工程根本没有利润可赚,找业主单位,对方已合同已签为由,置之不理,问该怎么办?
解答:依据招投标法的规定,经过招投标的应当以招标备案的合同为准,故刘经理可以向业主单位主张400万工程款。
24、吐尔逊先生咨询,其在且末县务农的父亲,于今年4月份在回家的路上,拾得一头毛驴,等了半天也没有见人来认领,于是就领回家照料,在其父亲的精心照料下,小毛驴越发健壮,8月份还生了一头小驴,可没过多久,失主找上门来了,要把大驴、小驴都带走,问小驴是其父亲喂养期间生的,失主能带走吗?
解答:吐尔逊先生所称的小毛驴属于民法通则上的孳息,而依据法律规定孳息是属于所有权人的,所以小毛驴也是属于失主的,但吐尔逊的父亲可以向失主主张毛驴喂养期间的费用。
25、刘女士咨询,五年前其与丈夫离婚,约定孩子由刘女士抚养,其前夫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现孩子以年满18岁了,在某高校就读,前夫也以孩子年满18岁为由,不予支付抚养费了,问我是否有权要求前夫继续支付抚养费?
解答:要求支付抚养费是孩子的权利,作为父母是没有权利要求的,虽然你的孩子已经年满18岁,但我国法律规定未独立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父母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故刘女士的前夫有负担能力的话,刘女士的孩子以自己的名义是有权利向其父亲主张支付必要的抚养费的。
26、秦先生咨询,秦先生与妻子准备协议离婚,对孩子的抚养费的数额问题,达不成协议,问抚养费的数额怎么确定。
解答;对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的,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故秦先生可以依照上述规定作为参考,来确定抚养费的数额。
27、张女士咨询,今年6月份我与丈夫在圣果名苑租了一套三居室的房子,合同是我丈夫签的,约定租期为2年,8月份我丈夫出车祸不幸去世,前几天,房主以租房人死亡为由,要求我搬出房屋,问我是否应当搬出?
解答:我国法律规定租房人死亡的,该户共同居住人有权要求按原租房合同继续履行,故张女士有权在合同期内继续承租该房屋。
28、汤女士咨询,其与丈夫结婚已经3年了,为了照顾家庭汤女士辞去了以前的工作,几个月前其与丈夫发生争吵,此后其丈夫就经常不回家,也不给汤女士生活费,问该怎么办?
解答: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故汤女士如果没有收入来源的话,可以向其丈夫主张扶养费,必要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9、王先生咨询,其在今年4月份在一家电焊修理铺打工期间,因电焊引发起火造成烧伤,问是否可以申请工伤?
解答: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故如果王先生打工的电焊修理铺办理了营业执照的话,王先生在工作的时间、工作的地点、因工作的原因受伤害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如果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王先生只能以雇员的身份向雇主主张权利了。
30、陈先生咨询,今年5月份其在某公司上班时受伤,后其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由于公司不认可与陈先生有劳动关系,故劳动部门要求陈先生先确认劳动关系,陈先生问如何证明与单位有劳动关系?
解答: 证明有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的可以用劳动合同来证明,没有劳动合同的可以提供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证明,还可以用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等等来证明,通过其他劳动者的证言也可以来证明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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