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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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的重要性
信息管理是企业文化的时代坐标和准则,信息管理建设还要文化的支撑,也正是为了高效益地进行信息管理。
信息交流
信息交流的概念:
信息交流是指不同时间或不同空间上的认知主体(即人或由人组成的机构、组织等)之间相互交换共享信息的过程。
信息交流的特点:
针对性、有用性、双向性、及时性
信息交流中应当有一个信息传递者(Sender,后文称S),一个信息接收者(Rec山ver,后文称R);交流双方可以是同时代而不同空间点上的认知主体,也可以是不同时代且不同空间点上的认知主体;交流对象是主体所拥有的信息,或称知识、数据等;交流过程可以是直接的,如同时对面交流,也可以是间接的,如非同时、非对面交流。对于间接交流,至少应该有一个“人参与”的环节,我们将这种信息传递称为信息链。信息链的节点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由人生成、传递的文献或其他形式的媒体,还可以是几种形式混合的。
信息交流的条件和要素:
信息交流既是一种社会性过程,它的实现就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与要素、根据香农的通讯模型,可以将这些要素概括如下:
一是信息发送者(或称传递者):这是信息的原始来源,他不同于一般的情报机构等,是情报传递链的初始环节。
二是信启,接受者(或称受信者):这是信息的最后接受者。 三是交流通道:即信息经过何种渠道传达到受信者。不论现代通讯技术如何复杂、发达,对于S和R而言,他们发送和接受信息的通道就是交流双方的感官系统,包括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及平衡觉等。外界的技术系统仅仅是这些感官通道的扩展延伸或变换。 四是符号体系:这是信息传递交流时信息得以依附的载体。它包括语言、文字、手势、表情、信物、烽火狼烟、绘画摄影、计算机二进制语言、电磁符号等,同时还包括这些符号体系内部各符号元素之间互相联系与组织的方式及语法规则。
五是知识信息库:这是人脑知识信息的总称,它包括了各种知识或信息,是信息交流的最根本来源和最终极的归宿。
六是支持条件:这是信息交流得以实现的保障。它包括:(1)自然条件,如空气、光波、电磁波等在传导信息寸的作用;(2)技术条件,包括各种通讯技术、存储、处理技术等;(3)社会条件,即信息交流的社会保障,如法律、经济条件、信息机构的建立,等等。
信息交流模式:
香农-维弗的通信模型;拉斯韦尔的5W模式;施拉姆模型;维克利的S-C-R模式;米哈伊洛夫广义的科学交流系统模式。
社会信息流的形成
社会学对信息交流的研究主要倾向于信息交流对社会群体的分化与融合、对社会形态的变更及对社会管理的影响作用。以美国社会学家门泽尔(Menzel)为代表提出的正式交流与非正式交流(Formal and Informal Communication)模型,在社会学研究中较有影响。按这种理论模型,社会中的信息交流被分为正式(依法组织、具有正规合法渠道、受法律保护,是社会组织机构运行的必要条件)和非正式(社会成员之间或非正式组织成员之间自由自愿的信息交换与沟通)两种基本形式。社会学模型对情报学研究具有重要影响。 4.科学交流模式(或称科学情报交流模式)
这种交流模式可以说是社会学模型的一种实用化表述形式,它源于门泽尔,经过前苏联情报学家米哈依洛夫整理后成为下面的模型:
科学情报交流有两种最基本的方式或过程。一种方式是由情报生产者和使用者之间通过个人接触,直接进行的情报传递,如直接交谈、参加学术会议、交换书信等。我们称其为非正式交流过程。情报创造者和使用者仅仅是相对的概念,某人在一个场合是情报使用者,而在另一场合又是情报创造者。与非正式交流过程相对应,我们把借助科学文献系统进行的情报交流传递称为正式交流过程,如科学出版物的发行过程,以及以提供情报为目的的科技情报和图书、书目工作等。
科学情报交流模式是情报学对信息交流过程研究的一个典型,受到广泛的关注、其他还有萨瑞塞维克、哥夫曼、维克利和费桑等人的社会传播理论。哥夫曼的社会传播传染病模式,及费桑的情报流活动规范理论,都对社会中的信息流动进行了概括分析,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从上述几种有代表性的理论模型可以看出,信息交流研究不仅仅是一种理论性研究,而且是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每种模型都是以一定实际应用领域为基础的。但是这些模型也都有各自的局限性,即缺乏通用性,还未能抽象成为各交流领域的共同模型。香农—维弗模型虽然具有较好的抽象性,但因其侧重点是技术而非信息的语义方面,因而其研究工作受到很大局限。在社会信息交流中,技术只是一种工具,交流者才是信息交流的真正主人。信息交流是两种心理驱力的结合,这种沟通与交流需要借助一定的物质技术条件,同时还会受到其他心理驱力的影响,是一张复杂的驱力网。这些影响有时是促进交流的,有时则是阻碍交流的。因此,要保证信息交流的实现,还需要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来疏通渠道、减少障碍,需要有职业的分工、法律的保护、技术条件的支持。
关于信息交流的栈理论
在社会信息流(信息链)中,除了S和R之外,在S和R之间会有数量不等的中介环节的介入,如书店、图书馆、情报所、电视台、广播电台、出版社对知识、信息的传播,或是行政机构,如省、市、区各级政府对指令信息的上传下达。这些中介环节构成了S与R信息交流的必不可少的条件。从信息链来说,这些环节就好比是信息链上的节点,如从著者到读者的信息流就可描述如下:
由于这些节点可以进行信息的转换、处理、传递,就如商品流通中的货栈对商品流通的作用一样,我们可以把这些节点称为“信息栈”。也就是说,信息栈是信息从S向R流动过程中所经过的环节。它必须是人或人工系统,如出版机构、电信、广播机构等,其功能是接收、处理和传递信息。
一般来说,信息栈只是信息流的中介,但对某些信息栈而言,它们一方面传递信息,一方面又使用这些信息。它们不同于邮局的信使对信件中的信息一无所知,而是一边吸收利用,一边进行传播。如A获知某公司股票将涨的信息,立即由原来的空头转入多头,同时又将这一信息传递给其好友B,B也如法炮制,传递给C。这样,A、B既是信息接收者,也是信息传递的“信息栈”。
我们提出“栈”假说的特点之一,是将常义上的用户或读者所认为的信息源追溯到信息生产者,有利于我们了解图书情报等机构的社会功能;特点之二,是将图书情报机构视为与新闻、档案、电影以及教学、出版、发行机构相互平等的信息流节点,这将有利于我们从其他学科的研究中吸收成果并将本领域的研究成果向外移植。
应该注意到,在信息交流过程中,经过信息栈代理和不经过信息栈代理的直接交流,是两种不同的信息交流形式。直接交流是S—R的直接联系,而没有其他社会因素的介入,因而其信息内容不会受到干扰,如S—R的直接对话等。而经过社会代理的栈交流,则是借助于社会系统的介入才完成的交流,即无论是S提供的资源信息,还是由R提出的需求信息,均需通过中介代理A,由于表述与转换而常常发生变换,如表达语言、表达方式、重点等,不可避免地会受到A的影响。同时,还要注意到,在栈交流过程中,由于S、A、R三者所处的角度不同,其对信息交流所持的观点和要求也不一样。如S在发送信息时,必须面向R的需求,所发送的信息是R所没有接受的,即对R来说是全新的;作为信息接受者的R,其信息接受准则就包括有信息的真实性、新颖性和使用价值等;而作为中介代理的A,当A代理S时,他所传递的信息应当是R所需的、全新的信息;当A代理R时,则必须尽可能保证S信息的真实性、新颖性与使用价值。一般而言,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收益是代理者的基本原则。
责编:杨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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