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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基本理论知识:狭义的危害结果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20-04-24 16:05:42

 (一)概念:

  广义的危害结果,指由行为人的危害行为引起的一切损害事实,包括直接结果和间接结果,属于构成要件的结果与不属于构成要件的结果。

  狭义的危害结果,是指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结果,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出现这个危害结果,行为就不构成犯罪,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结果犯”。

  (二)特征:

  1.客观性:即现实性。

  2.因果性:危害行为——危害结果。

  3. 侵害性。

  4. 多样性。

责编:郝悦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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