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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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与不作为
1、作为
(1)概念:绝大多数犯罪都是以作为的方式实施的。所谓作为,就是行为人用积极的身体动作去实施为我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2)作为的实施方式:按照行为人是否借助于外力来划分,作为可分为两种:一是自身的作为 ;二是借力的作为 ,即行为人助工具、利用动物、利用自然力(比如放火、决水、利用雷电等)、甚至利用别人的行为帮助自己所实施的作为。
2、不作为
不作为是危害行为的另一种表现形式。与作为相比,两者的一个重大区别是:
作为犯是不当为而为,不作为犯是当为而不为。
(1)概念和特征: 不作为,就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的危害行为。
责编:郝悦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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