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全部子站 > 解放军文职 > 解放军文职专业 > 法学

法学基本理论知识:作为与不作为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20-04-24 16:04:00

作为与不作为

  1、作为

  (1)概念:绝大多数犯罪都是以作为的方式实施的。所谓作为,就是行为人用积极的身体动作去实施为我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2)作为的实施方式:按照行为人是否借助于外力来划分,作为可分为两种:一是自身的作为 ;二是借力的作为 ,即行为人助工具、利用动物、利用自然力(比如放火、决水、利用雷电等)、甚至利用别人的行为帮助自己所实施的作为。

  2、不作为

  不作为是危害行为的另一种表现形式。与作为相比,两者的一个重大区别是:

  作为犯是不当为而为,不作为犯是当为而不为。

  (1)概念和特征: 不作为,就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的危害行为。

责编:郝悦皓

发表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发表审核后显示!

国家电网校园招聘考试直播课程通关班

  •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国家电网招聘考试录播视频课程

  • 讲师:崔莹莹 / 刘萍萍
  • 课时:180h
  • 价格 3580

特色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免费学习,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全套国网视频课程免费学习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在线题库
面授课程更多>>
图书商城更多>>
在线报名
  • 报考专业:
    *(必填)
  • 姓名:
    *(必填)
  • 手机号码:
    *(必填)
返回顶部